一中院将审理沈培平受贿案

晨报讯(记者 何欣)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决定,市一中院决定立案受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2014年8月6日,中纪委公布了对沈培平的“双开”决定。

昨天下午,市一中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已立案受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涉嫌受贿一案。

2014年8月6日,中央纪委公布了对沈培平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结果。决定称,经查,沈培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沈培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沈培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一天,最高检发布消息称,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沈培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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