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縣檢察院首例認罪認罰從寬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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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解不宜結,此案因鄰里糾紛引起,從化解矛盾糾紛角度,建議對鄧某某從輕處理。”值班律師任安東說道。1月24日,保康縣檢察院對鄧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召開擬不起訴公開審查會,這是該院適用認罪認罰制度後辦理的首例不起訴案件。

保康县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保康县检察院首例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

2018年11月30日,李某某到鄧某某家後面的自家田裡種樹,當發現田邊種有蒜苗,便上前責問鄧某某,雙方為此爭執並相互撕抓,鄧某某在撕抓過程中將李某某打成肋骨骨折。報警後發現雙方均有傷,民警告知雙方先行治療。12月3日,鄧某某主動投案自首。12月14日,經公安機關調解,鄧某某賠償李某某醫藥費等各項費用2.7萬元,雙方達成調解協議。12月19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該案承辦檢察官從化解社會矛盾,保證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的角度出發,依法啟動認罪認罰從寬程序。在受案後履行專門的權利告知程序,告知鄧某某認罪認罰的法律依據和結果預期,充分保障其告知權,重點審查案卷材料中自願認罪的情況,及時通知值班律師提供法律幫助,並在值班律師見證下籤訂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充分聽取被害人和值班律師的意見後,對鄧某某擬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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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審查會由該案承辦檢察官主持,除了被害人李某某及家屬、被不起訴人鄧某某及其值班律師任安東,同時還邀請了人大代表劉光寶、政協委員賀呈果、人民監督員徐繼紅參加會議。

“鄧某某自願認罪認罰,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符合刑法寬嚴相濟原則,並且我建議公安機關、檢察院在平時要注重提前進行以案釋法,做好釋法說理。”

“這是一起簡單的民間糾紛,從剛剛被害人進來時嫌疑人家屬的表現看,我認為雙方矛盾已經化解,並且可能成為很好的朋友,我同意作不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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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一場官司十年仇,我和鄧某某之前是鄰居,我願意諒解他。”

會上,參會人員紛紛發表意見。

鄧某某也表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給社會帶來的危害,將積極接受檢察機關的依法處理。

經評議後,一致決定依法對鄧某某作不起訴處理,並當場公開宣告。

會後,人大代表劉光寶表示,這是其參加的首次有值班律師在場的公開審查會,而值班律師的加入,是不具備法律常識的老百姓的“福音”,今後還將大力支持、積極參與檢察機關舉辦的類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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