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春秋》另一面(十二)—看打魚都不能隨心所欲的魯隱公

┃通鑑┃《春秋》另一面(十二)—看打魚都不能隨心所欲的魯隱公

┃通鑑┃《春秋》另一面(十二)—看打魚都不能隨心所欲的魯隱公

(隱公五年)

五年春,公失魚於棠。

夏四月,葬衛桓公。

九月,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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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隱公四年,自己胡作非為又不好好教導兒子的衛桓公去世,留下了衛國一個爛攤子(詳見 )。衛國作為周武王六弟康叔封的封地,從一箇中原大國開始變成邊緣小國。衛國因為禮制不長而走向衰落,同為周王親兄弟國的魯國也出現了一場因為禮制而引發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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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國】

魯隱公五年的春天,做了五年"國君"的隱公慢慢穩住了國內的局勢和自己的地位。過了五年提心吊膽生活的隱公有了想讓自己放鬆一下的想法。

多年以來,並不怎麼好的內部環境使得隱公已經很久沒有離開過國都,"憋屈"了好久的人難免會想要出去透透風。

現在有了這個機會,魯隱公可不想放過。於是在隱公五年(公元前718年),魯隱公吩咐下去,打算去棠地觀賞捕魚器具的陳列展覽,並看漁夫打魚的場景。

欣賞捕魚,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麼問題,而且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在魯國公卿中的很多人看來,這件事大有問題。

為首的便是魯國公子彄[kōu],又稱臧僖伯,臧僖伯是魯孝公之子,魯惠公之弟,也就是魯隱公的叔叔。是隱公在位期間魯國最重要的公卿之一。

臧僖伯對於魯隱公的這個行程有很大意見,因而在隱公宣佈這個命令後向隱公進諫到:

"國君有自己該做的職責,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如果有一樣東西,它對於祭祀和軍事沒有用處,它的材料不能用來製作禮器和兵器,那國君就不應該對這個東西有興趣。

國君的職責是把百姓納入法度和禮制當中去。操練大事用來衡量法的程度稱為‘法度’;選取材料用來發揚禮的光采稱為‘禮制’。既不合乎法度,又不合乎禮制,就叫做亂政。亂政的次數多了,國家也就忘了。

春蒐[sōu]、夏苗、秋獮[xiǎn]、冬狩,演練軍事都是選在農閒時間在四季的狩獵中進行。每三年演習一次,出發的時候訓練好部隊,回來的時候再整頓一次,演習結束到宗廟去慶賀祭奠,最後清點車馬、人員以及狩獵所獲的物品。彰顯器物的風采,分清貴賤的區別,辨別等級的差距,理清長幼的順序,這些都是操練大事的威儀。

如果一個禽獸的肉不是用來祭祀,它的皮毛、骨骼等也不是用來製造器具,那國君就不會去狩獵它們,這是從祖上就留下來的制度。至於那些山林河澤中的物產、一般器物的材料,都是下面的奴婢做的事,還有相關的官員對此負責,同樣不是國君應該過問的。而觀漁對祭祀和軍事都沒有意義,君上您不應該親自跑去看。"

臧僖伯的長篇大論讓隱公聽得有些不耐煩,但畢竟是自己的叔叔,雖然不會聽從叔叔的諫議,但還是委婉的欺騙臧僖伯說:"我只是要去巡視邊境,叔父不要擔心。"然後依然徑自前往了棠地,並且照舊讓人陳列好漁具,擺好捕魚的架勢,自己高高興興地觀賞捕魚的場景。

臧僖伯知道自己這侄兒不會聽從自己的意見,到時候去了自己又會忍不住再次提醒,為了不觸這黴頭,臧僖伯便託稱自己生病,沒有跟著隱公去棠地。

這件事情引發了魯國遵循禮制的那些公卿大臣的不滿,隱公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形象因為自己的小失誤造成了損傷。而《春秋》在記載這件事的時候用的是"公失魚於棠"的用詞,毫不客氣,說隱公此舉不符合法度和禮制。這是《春秋》第一次對魯隱公表達不滿。

"禮制"最主要的核心就是"身份"與"規範"。"身份"是前提,"規範"是目的。不同身份、等級的人都有其應當履行的禮儀和義務,依照這個禮儀,從形式上去規範什麼是正確的外向社會舉止,最終形成一個"穩定不破滅"的制度。對於魯隱公來說,他的"身份"就是國君,他的"規範"就是做國君。而國君只有一個職責,尤其是最遵循"禮制"治國的魯國,就是讓全國所有人規範到"禮法"當中,做任何其他與這個無關的事,都是有違"禮制",觀漁當然就是"無關"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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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隱公】

其實觀看捕魚在後人看來並不是什麼大事情,但在以"禮"治天下的周朝卻有不一樣的意義。雖然已經是快要禮崩樂壞的春秋時期,但至少在這個時候的魯國,任何不守"禮"的行為都會受到尊禮大臣的批評。不得不說,魯隱公這個國君,做得實在"憋屈",實在"不自由",即使國家治理得再好,自己再小心翼翼,形式上的"禮制"沒有做到,依然會成為眾矢之的。

雖然隱公沒聽臧僖伯的話,但其實自己也知道犯了忌諱。因而在這年十二月臧僖伯去世後,隱公感傷的說:"叔父當年進諫我卻沒有聽,臨死前一定對我有不滿,叔父的忠心我不敢忘記。"然後在臧僖伯原本等級之上再加一等安葬了他。也算是魯隱公對"違禮"的道歉吧。


同在魯隱公五年這一年,隱公還遇到另一件關乎"禮制"的事情,而這次隱公學乖了,自己不再拿主意,懂"禮"的公卿說怎麼辦,自己就用他的方法辦。

春天觀了漁的隱公,雖然受到了以叔父為首的老公卿的批評,但好在讓自己輕鬆了一小段時間。而到了九月,有一個大工程終於落成了。

這個大工程就是魯國太夫人、前任國君魯惠公的夫人仲子的神廟建造完成。這位仲子之前講過,原本是魯惠公打算許配給當年做公子時的魯隱公為妻的,卻因為仲子實在太漂亮而自己"截胡"(詳見 ),成為了魯惠公的繼夫人。

仲子雖然很年輕,但在魯惠公死後沒多久,在魯隱公二年也隨夫而去。仲子死後她的神廟開始建造,三年後的隱公五年才建好。

先夫人的神廟落成,依禮要進行祭祀,打算在神廟內獻演《萬》舞,這是一種由舞者執羽而舞的祭祀舞蹈。違過一次禮的隱公不敢再犯錯,便問身邊的大臣眾仲執羽舞者的人數應該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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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場景(現代)】

眾仲回答道:"舞是用來調節八音而傳播八風的,所以行舞人數是從八開始遞減。因而天子用八行,諸侯用六行、大夫用四行、士用二行。先夫人應該用和先君同樣規格的舞隊。"隱公聽從了眾仲的建議,初獻時用六行人舞羽。

依禮祭祀時是要奠爵三次,分別稱初獻、亞獻、終獻。隱公便在初獻用僅次於天子的第二等諸侯規格向仲子進獻。而祭祀樂舞行列的具體規格是八行橫豎各八共六十四人、六行三十六人、四行十六人、二行四人。

除了上面說的“觀漁”這種日常行為,祭祀是與軍事並駕齊驅的最重"禮制"的大型事務。祭祀的流程,比如上面說的"奠爵三次";或者樂舞的人數規格,例如八六四二的嚴格區分。都要嚴格的按照"禮制",誰都不能逾越禮制享受超規格的待遇。如果違背了,就便是"禮崩樂壞"。

雖然這次祭奠的仲子原本應是隱公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年紀也差不多,但從"禮制"上,她終究是父親魯惠公的妻子,這個"禮制"隱公同樣不敢違背。


當然,隱公五年不只發生了這些讓隱公頭痛的事情。其他國家之間,你打我我打你的戰鬥正如火如荼地上演著。

四月的時候,鄭國入侵衛國的牧地,為的是報復隱公四年,衛、宋等國聯合圍攻鄭都東門的戰役。

之後衛國人帶領南燕國的軍隊一起去鄭國報復。鄭國的大臣祭足、原繁和洩駕帶領鄭國三軍部隊駐紮在南燕軍前,然後派公子曼伯和子元偷偷帶制地的軍隊繞到南燕軍後面。

南燕人畏懼前方的鄭國三軍,卻完全沒有防備到後面的偷襲。六月的時候,曼伯和子元帶領的制地軍隊在制地的北方打敗了南燕軍隊。

剛才說過,隱公四年圍攻鄭都東門的除了衛國還有宋國。在打完和衛軍的戰鬥後。鄭國又在隱公五年的九月帶著天子和邾國的軍隊攻到了宋都的外面。

宋國急派使者到魯國求援,魯隱公問求救的宋國使者:"鄭軍打到哪裡了。"使者害怕魯國不願出兵,就騙隱公說:"還沒打到國都。"

沒想到聰明反被聰明誤,隱公其實已經知道宋都被圍,由於宋、魯世代友好通婚,隱公其實本想立即出兵援救。卻沒想到,宋國使者竟向隱公說謊,隱公聽後大怒:"宋君想讓寡人幫宋國解決危急,卻又不信任魯國,既然你不對我說實話,那就請回吧。"於是辭謝了使者,並且最終沒有出兵。

無人援助慘被擊敗的宋國不甘心失利,十二月又派兵包圍了鄭國的長葛,再次報復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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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制"在西周初年構建了一個看似穩定、並且顛簸不破的社會制度,卻在之後幾百年的發展中不斷走樣。繁瑣禮儀和冗長的規程被漸漸從上到下的拋棄,魯隱公身上的這些事就是"禮制"的體現,而隨著各國之間的不義戰爭越來越多,"禮制"便從隱公時開始的春秋慢慢走向了"禮崩樂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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