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有官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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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印這個東西源於何時已經無從考證,從現在存世的古代官印來看,至少中國第一個封建王朝——秦王朝時期,我國就已經擁有完備的官印體系和相關制度了。



漢承秦制,漢王朝建立之後,對秦王朝的官印體系和相關制度進一步予以了完善,並規定了具體細節,如什麼等級用什麼材質的印、用什麼形狀的印鈕以及印的具體尺寸……非常完備,是一個非常成熟的體系。漢之後的歷代王朝基本延續了這樣的一種制度,所改變的僅僅是官印的形制而已。



官印製度本身一直延續到了民國時期,直到新中國建國初期各級政府的公章也依然是方方正正的。隨著“向老大哥學習”的興起,我國的公章才逐漸由方形變為了現在常見的圓形。但是,海峽對面依然保留了這樣的傳統,目前為止,海峽對岸正式的“官印”依然還是方形的。



官印的作用

在那個沒有身份證、沒有現代通信技術的時代,官憑和官印是證明官員身份的最主要憑據!其最初出現的目的說白了就是為了證明擁有者的身份。與此同時,官印的製作非常複雜,民間很難仿製。加之印文的“唯一性”,以彼時的技術水平,仿製出一模一樣的印文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官印還具有另一重功用,那就是防偽。官印的這一功能一直延續到了現在,仍在被廣泛使用。



官印是否終身歸屬某人

官印這個東西自古都是權力的憑證,與官職是“如影隨形”的。換言之,它只從屬於官職,而不是擔任官職的具體某個人!在中國古代的技術條件下,製作一枚官印所花費的人力、財力還是相當大的。因此,通常官印都是由金、銀、銅(帝后一般用玉)等貴金屬鑄就,不易磨損、便於長期保存。



通常情況下,官員卸任時官印必須交回,或者在權威部門的監督下轉交下任。官員個人是無權長期擁有官印的,只要不在位了,官印必須交出,這是制度。



當然,有一種特殊情況除外,那就是陪葬印。無論是給自己陪葬還是給所從屬的高級王侯陪葬,都是可以使用官印的。如馬王堆漢墓之一——軑侯利倉墓中就出土過“長沙丞相”印,西漢名臣張安世墓中也出土過陪葬的官印,而且分屬不同人所有。但是,陪葬的官印除了少量特例之外,絕大多數都不是平日使用的真正官印,只是複製品而已,其性質大概其與現在燒給死人的紙房子、紙車子等等差不多。只不過,古人陪葬也使用了真材實料,沒有糊弄鬼……



張居正有官印嗎

張居正雖然是權臣,但是他首先是臣、是官員。既然是明王朝的官員,張居正自然是有官印的。但是,彼時的張居正身上並不只有一個職務,換言之,張居正不僅有官印,或許還不止一枚。



這一點在隋煬帝和唐高祖的外祖父獨孤信身上體現得尤為突出,獨孤信因為兼職眾多,索性用多面體煤精篆刻了一枚“多功能印”。當然,這枚印如果較起真兒來應該還是屬於私印範疇,又或者說是獲得了官方認可的私印。但是,它也反映出一個事實,一位大臣不一定只擁有一枚官印,或許會有很多枚。



張居正在擔任顧命大臣期間,除了內閣首輔之外,兼職也是不少的。可以預見,張居正恐怕也遠不止一枚官印。其實,中國古代不僅是官員,皇帝也同樣有“官印”,只不過皇帝的“官印”不叫印,叫璽!所謂玉璽,其實就是皇帝的“官印”。


農民工歪說歷史


張居正作為明神宗初期的最重要執政大臣,身兼(加)多種官職,肯定是有官印的。張居正在擔任內閣首輔後,至少掌管和擁有2枚官印和1枚御賜印,均為銀印。

一、印章的起源和演變

《說文解字》:印,執政所持信也。
《廣韻》:符,印也。印,信也,亦因也,封物相因付。
《增韻》:刻文合信也。

印,又稱印信或印章。古代,帝后印章統稱璽印或寶璽,官署、官員印章統稱官印。現代,一般統稱公章。印是“執政所持信也”,從一開始到很長的時期主要是官印,後來才發展出了私印和文印。

作為一種執政或者徵信的憑證,印章的起源很早,古代各大文明不約而同都各自發展出不同形制、風格的印章。據考證,距今7000多年前,在古代巴比倫地區,就出現了押捺式印章。此外,還有圓柱式滾筒印章等。下圖為西亞地區出土的滾筒印章及刻印出的圖案。

中國印章源於何時,眾說不一,但至遲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廣泛使用。《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就有“魯襄公還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的記載。由此可知,中國印章至少有2500多年的歷史了。

中國印信制度見於文獻記載,最早是《周禮》。《周禮·地官·掌節》:“掌守邦節而辨其用,以輔王命。”東漢鄭玄在為《周禮》做注的時候解釋說“璽節者,今之印章也”。

據考證,先秦時期的印章大都隨身佩戴,用來表明身份、職位,是權力的象徵。最典型的,是《戰國策》中記載的蘇秦佩六國相印。

秦代之後,“玉璽”成為皇家印章的專用名稱,各級官印既不敢稱“璽”,一般也不敢用玉製,一直延續至清代。秦代璽印以“傳國玉璽”最著名,歷代傳承有序,至後唐末帝李從珂之後,傳國玉璽失蹤,成為史上一大未解之謎。

漢代璽印有明確的制度規定。漢印種類繁多,除了帝、後璽印外,還有諸侯王、列侯、朝官及其屬官之印,郡縣等各級行政機構官印,另外還有賞賜給各少數民族政權、各藩屬國的印信。根據級別不同,名稱有“印”“章”之別,材料有金、銀、銅之別,紐有橐駝紐、龜紐、蛇紐之別。

隋唐時期,由於紙張普遍使用,簡牘、封泥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官印的作用、形制、紐式、尺寸、印文都發生了重大變化。

從隋代開始,官印不再鐫刻官員的官職名,而是改鐫官署名,官署印代替了職官印,官員上任不再頒授官印隨身攜帶,前後任官員使用同一方官署印,在交接職務的同時交接官印。

唐代帝王所用印章除了稱“璽”外,還增加了“寶”的稱謂。

之後的宋、元、明、清各代,官印及其印信制度基本相應承襲,又有所變化、增益。

二、明代百官印

明代寶璽和官印是指明朝時使用的官方印璽,其印式屬隋唐陽文大印系統。主要包括皇室寶璽印(皇帝寶璽、皇后冊寶及皇妃以下冊印和皇太子冊寶、皇太子妃冊寶及親王以下冊寶冊印)和將軍印、百官印等,還有關防、條記等官方印信。對此,《明史·輿服志》《明史·職官志》及《大明會典》《明會要》等均有介紹。這裡重點介紹明代百官印。

明朝建國之後,就建立了嚴格的印信制度。

洪武初,禮部設鑄印局。凡諸司印信,該局專管鑄造。如有刓削,則換給之。凡在外文移到京,悉送該局,辨其真偽。(王圻《通考》。)
——清·龍文彬 《明會要》卷二十四 輿服

國初設鑄印局,專管鑄造內外諸司印信。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開設各處衙門、合用印信、札付鑄印局官依式鑄造給降。其有改鑄銷燬等項、悉領之。

——明·李東陽等纂《大明會典》

明代對百官印的質地、尺寸、文字樣式均有明確、詳細的規定。除極少數特例外,明代百官印為直紐、方形、九疊篆,材質以銀為貴,以銅為主。《明史·輿服志》對百官印信有較為詳細的記載:

洪武初,鑄印局鑄中外諸司印信。正一品,銀印,三臺,方三寸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並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銀印二臺,方三寸二分,厚八分。其餘正二品、從二品官,銀印二臺,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惟衍聖公以正二品,三臺銀印,則景泰三年賜也。順天、應天二府俱正三品,銀印,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其餘正三品、從三品官,俱銅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惟太僕、光祿寺並在外鹽運司,俱從三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釐。正四品、從四品,俱銅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正五品、從五品,俱銅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惟在外各州從五品,銅印,方減一分,厚減五釐。正六品、從六品,俱銅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釐。正七品、從七品,銅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正從八品,俱銅印,方二寸,厚二分五釐。正從九品,俱銅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釐。未入流者,銅條記,闊一寸三分,長二寸五分,厚二分一釐。以上俱直紐,九疊篆文。初,雜職亦方印,至洪武十三年始改條記。

百官印信中因某些官署或者官職特殊,存在極少數的特例。

1. 兩京所在地的順天府、應天府,雖為三品衙門,但因管轄京都重地而用銀印,以示貴重。

2. 文淵閣印。文淵閣始建於明代。文淵閣的功用早期主要在於藏書、編書,後來還是閣臣入直辦事之所,並隨著明代政治的發展,逐漸演變成為事實上的秘閣禁地。明朝內閣制度有一個從建立到完善逐步演化的過程。內閣主要充當皇帝的顧問、助手、秘書,屬於諮議、協調部門和處理奏章、起草詔書的辦事機構,擁有“票擬權”。朝中重臣進殿閣大學士,代表著入閣、“參預機務”,是進入權力核心的標誌。但是,殿閣大學士品秩僅為五品,如用銅印無法顯其地位,為此特別規定“文淵閣印”用銀印,而尺寸卻又小於常制,五品官印應為“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釐”而其“方一寸七分,厚六分”,邊長略小而厚度加大,且用玉筋篆文。“文淵閣印”最早為宣宗所賜,萬曆中被盜又給予補鑄。這是一個頗費苦心的設計。這印章的特殊性如同殿閣大學士權力的特殊性,正是明代政治制度特殊性的體現和反映。

內閣大學士位不過五品,而所用文淵閣印,僅一寸七分,略似御史巡方印,乃亦用銀,視一二品,其重可知,且玉筋篆文,與主上御寶相埒,宜其權超百辟也。……文淵閣印自今上丙戌失後,再鑄則閣權漸削,陵夷以至今日。
——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明朝內閣並不是一個正式官署,文淵閣印也不是官署之印,不能在衙門間行文運用,只能在大學士們封進題奏等章疏時用之。

文淵閣印章玉箸篆,凡封進詔草題奏揭帖用之,不得下諸司,即下諸司以翰林院印行,諸司行內閣亦止稱翰林院。
——清·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二十三

3. 監察御史。監察御史是正七品,屬於官職小而責任重大的官員,故朝廷對其特別重視。《明史·輿服志》記載:

初,太祖重御史之職,分河南等十三道,每道鑄二印,文曰“繩愆糾繆”,守院御史掌其一,其一藏內府,有事則受以出,覆命則納之。洪武二十三年,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類,乃命改制某道監察御史,其奉差者,則曰“巡按某處監察御史”。銅印,直紐,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疊篆文。

百官印除文淵閣印外,皆用九迭篆文,只有監察御史印用八迭篆文。按照清代姚晏《再續三十五舉》中的說法,“八疊明監察御史用之,取唐臺儀八印義”。另外,為了監察御史巡按各處攜帶安全方便,其印直紐上有穿眼,且尺寸比一般正七品官印小。

三、張居正在擔任內閣首輔後,至少掌管和擁有2枚官印和1枚御賜印,均為銀印

回到問題的本身,張居正有官印嗎?有多少枚官印?是什麼樣官印?

這需要從張居正所擔任的職務說起。

張居正在擔任內閣首輔後,《明神宗實錄》中是這樣介紹他的:內閣首輔或者首輔、元輔,少師(太傅、太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張居正因功還有左柱國的文勳。

1. 本職:吏部尚書(正二品)

吏部,是古代主管官員的官署,歷朝歷代都是極為重要的部門。

在朱元璋廢除丞相後,吏部尚書幾乎成為明朝文官所能擔任的最高正式官職。《明史·職官志》記載:

按吏部尚書,表率百僚,進退庶官,銓衡重地,其禮數殊異,無與並者。
(吏部)尚書,掌天下官吏選授、封勳、考課之政令,以甄別人才,贊天子治。蓋古冢宰之職,視五部為特重。

這一枚史部官印肯定是有的。

2. 內閣:內閣首輔、中極殿大學士(正五品)

明朝內閣制度雖然十分完善,內閣逐步發展成為明朝的權力核心之一,但內閣並不是一個正式官署,殿閣大學士品秩僅為五品。

明朝殿閣大學士,是指朱元璋廢除丞相後設置的輔政官員。明朝大學士的名稱前要改加殿(四殿)、閣(兩閣)銜,完整數目為六人。從高到低依次為:中極殿大學士(原為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原為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隆慶六年(1572)六月,萬曆皇帝登基後不久,張居正以內閣次輔接替高拱為內閣首輔,由建極殿大學士晉為中極殿大學士。內閣首輔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正式官職,往往是指內閣大學士中位列第一的輔臣。因此,內閣首輔印是沒有的。但張居正作為內閣首輔,肯定是掌管前述“文淵閣印”這一枚特殊官印的。

3. 三公三孤:從少師(從一品)到太傅、太師(正一品)

明朝沿用了歷代的三公三孤職務。三公是太師、太傅、太保三職的合稱,正一品。三孤,是少師、少傅、少保三職的合稱,從一品。自宣德、正統年間以後,三公三孤成為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

據《明實錄》記載,隆慶六年正月,張居正加少師兼太子太師;萬曆九年十二月,給大學士張居正太傅誥命;萬曆十年六月,敘遼左大捷功進元輔居正太師。

《明史·職官志》記載:

自此以後,公、孤但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而文臣無生加三公者,惟贈乃得之。嘉靖二年加楊廷和太傅,辭不受。其後文臣得加三公惟張居正,萬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師。

4. 東宮輔臣:太子太師(從一品)

明朝還有太子三師、太子三少的東宮輔臣。太子三師是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職的合稱,從一品。太子三少,是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職的合稱,正二品。最初負責以道德輔導皇太子,且謹身護翼,為東宮輔臣,後為虛銜。

《明史·職官志》記載:

由是東宮師傅止為兼官、加官及贈官。惟永樂間,成祖幸北京,以姚廣孝專為太子少師,留輔太子。自是以後,終明世皆為虛銜,於太子輔導之職無與也。

5. 文勳:左柱國(正一品)

《明史·職官志》記載:

凡文勳十。正一品,左、右柱國。從一品,柱國。正二品,正治上卿。從二品,正治卿。正三品,資治尹。從三品,資治少尹。正四品,贊治尹。從四品,贊治少尹。正五品,修正庶尹。從五品,協正庶尹。自五品以上,歷再考,乃授勳。

張居正先是於隆慶六年八月加左柱國,後於萬曆四年十月,九年考績,因勳德茂著,特進左柱國。

如果沒有職官印,張居正獲得的加官、贈官、虛銜和文勳,如少師、太傅、太師、太子太師和左柱國等,是不會有官印的。中極殿大學士有沒有相應官印不詳,但根據內閣的職責,是可以使用翰林院銅印的。內閣與翰林院在職責和官員上,有許多共通和交叉之處。

此外,張居正還有不少臨時的、專項的兼職,即充任官,比如總裁官、講官等。這些應該是沒有官印的。

當然,上述官印是隨職務而掌管,如果官員離職、升遷或者死亡,該等官印是需要移交的。但是,張居正還擁有一枚御賜印,而御賜印如果沒有被皇帝收回或者褫奪,應該是能夠成為官員收藏品的。不幸的是,張居正死後被萬曆皇帝抄家了。

關於這一枚御賜印——“帝齎忠良”,不少史料都有記載。

神宗賜張居正印,曰“帝齎忠良”。
——清·龍文彬《明會要》卷二十四

為什麼有這一枚御賜印呢?主要是因為,張居正奪情事件發生後,皇帝需要以強硬的態度甚至殊榮支持張居正。沈德符在《萬曆野獲編》卷九中,對奪情一事前後皇帝、皇太后給予張居正的特別禮遇進行了完整歸納總結。

即就奪情一事而言,其始聞喪也,上遣司禮李佑慰問於邸第,兩宮聖母則遣太監張仲舉等賜賻,近侍孫良、尚銘、劉彥保、李忠等賜酒饌;其子代歸治喪,則司禮魏朝偕入楚營賜域;其身給假歸葬,上遣司禮張宏郊餞,司禮王臻齎帝齎忠良銀記賜之,聖母則太監李用賜路費牌子,李旺賜八寶充賞人之用;其還朝也,上遣司禮何進迎勞郊外;其太夫人就養也,則上所先遣魏朝伴之入京,上又命司禮李佑郊迎,聖母則遣謹柯、陳相,賜衣飾珍異,又命太監李琦等郊迎之;至其除服即吉,上使司禮張宏引見於慈聖、仁聖兩宮,旋使宏侍賜宴;其滿十二年也,又遣司禮張誠齎敕褒諭;至其歿也,又遣司禮陳政護喪歸。

還有一個實際需要的考慮,張居正請假回家安葬父親,處於離職狀態,無法帶走正式官署的官印,於是萬曆皇帝特別賜“帝齎忠良”銀記一顆,以用於實封奏事。對此,萬曆皇帝的手諭中說明了這一點:

朕大禮甫成,倚毗先生方切,豈可一日相離?但先生情詞迫切,不得已,準暫給假襄事,以儘先生孝情。長途保重,到家少要過慟,以朕為念,方是大孝。五月中旬,就要先生同母到京,萬勿遲延,致朕懸望。又先生此行,雖非久別,然國事尚宜留心。
今賜先生“帝齎忠良”銀記一顆,若聞朝政有闕,可即實封奏聞。
——《萬曆起居注》,萬曆六年三月十日。張居正《謝賜敕諭並銀記疏》。

順帶說一個世宗賜印的事。世宗賜楊一清(“耆德忠正”和“繩愆糾違”)、張孚敬(“忠良貞一”)、桂萼(“忠誠靜慎”)、李時(“忠敏安慎”)、方獻夫(“忠誠直諒”)、費宏(“舊輔元臣”)、夏言曰(“學博才優”)、顧時(“經幃首選”)、翟鑾(“清謹學士”)等重臣印,就是沒有對長期重用的奸相嚴嵩賜印,以聰明才智和帝王心術著稱的世宗,頗有一種心知肚明的惡趣味在其中。

總之,張居正肯定是有官印的,且至少掌管和擁有2枚官印和1枚御賜印。張居正的官印全部是銀印,絕不可能是玉印、金印。道理其實很簡單,因為官署印都是從前任那裡接過來的。


花開時節思春秋


張居正作為萬曆皇帝的首輔大臣,肯定是有官印的。

在萬曆登極之初,高拱是當時的首席內閣大學士,但是他不把新皇帝放在眼裡,做事狂妄跋扈。“幸而上天保佑,還有忠臣張居正,他立即獻上奇計,建議採取斷然措施解決高拱”。正是因為張居正,皇室的安全才得以保障,此事之後,張居正便取高拱而成為新任內閣首輔。

張居正不僅在政務上是新皇帝的好幫手,在日常生活中還兼管萬曆的教育事務。“中午功課完畢,小皇帝在文華殿進午餐。下半天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可以自由支配,不過他仍然被囑咐要複習功課,練習書法,默記經史......如果準備充分,背書如銀瓶瀉水,張先生就會頌揚天子的聖明;但如果背得結結巴巴或者讀出別字,張先生也立即會拿出嚴師的身份加以質問,使他無地自容。”在這樣嚴厲的督導下,萬曆的學習不斷取得進步。

而萬曆對張居正的態度也是十分敬重。1577年秋天,張居正的父親在湖廣江陵去世,按規定,張居正應當離職丁憂。但是由於皇帝挽留,張居正只能在職居喪。然而其他官員們卻因此彈劾張居正,“內稱張居正貪戀祿位,不肯丁憂,置父母之恩於個人名利之下”。面對朝廷內攻擊張居正的這番言論,萬曆不僅下令將參奏的官員進行廷仗,還將個別言辭更激烈的官員發配充軍。在皇帝眼裡,這些參奏張居正的人就是假借忠孝之名,妄圖趕走輔弼,使自己孤立無援。“這就怪不得張先生偶感腹痛,皇帝要親手調製椒湯麵給先生食用。”

萬曆和張居正的這種關係一直持續到1582年的秋天。1580年,張居正以萬曆的名義實施全國耕地丈量,然而量後統計還未開始,張居正竟溘然長逝。雖然萬曆為此悲痛欲絕,但私下也有很多人為此額手相慶。朝廷內的反張派以此為契機,開始一系列的倒張運動。“他們揭發事實,製造輿論,使張居正的形象逐步變得虛偽和毒辣。到1582年年底,張居正去世僅僅半年,他已經被蓋棺論定,罪狀有欺君毒民、接受賄賂、賣官鬻爵、任用私人、放縱奴僕凌辱縉紳,等等,歸結到最後,就是結黨營私,妄圖把持朝廷大權,居心叵測云云”。而萬曆在這個持續的、有進無退的倒張運動中也逐漸失去了自己的方向,在1582年,萬曆對參奏張居正的本子回覆的還是“侍朕沖齡,有十年輔理之功,今已歿,姑貸不究,以全始終”;但到了1584年,正式宣佈的罪狀就變成了“誣衊親藩,侵奪王墳府第,箝制言官,蔽塞朕聰,專權亂政”。

然而張居正的被清算對萬曆而言亦不能算是一件壞事,或許正是考慮到自己能從實際上掌握政府的大權,萬曆才接受了這些主張。但是不久之後,萬曆發覺倒掉張居正,真正的受益者並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些曾經攻訐張居正的人。他們有的在勸諫的名義下,企圖干涉皇家事務;有的爭權奪利,大肆安排自己的親友入宮謀職......即使萬曆想要將這一切推倒重來,但世間卻再無第二個張居正了。


西南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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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作為萬曆時期的內閣首輔,當然有官印。封建社會的官員,從大到小,都有代表身份和權力的官印,就像現代社會的名片一樣。不過官印是是國家定製的,名片大部分是自己印的,當然國家工作人員有可能是政府印的。


我們都知道皇帝有玉璽,玉璽就是代表皇帝權力的官印,秦始皇是最早使用玉璽的皇帝,玉璽上刻有:‘’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篆體字,寓意為皇命天授,世代相傳,據說這方玉璽是由大師李斯親自主刀,用和氏璧雕琢而成的,也稱傳國玉璽,不過秦始皇玉璽幾經周折,至今下落不明。

雖然後來很多朝代的皇帝都使用過玉璽,不過肯定不是秦始皇的傳國玉璽,多為後人仿製偽造的。皇帝的印採用的材質以玉和黃金為最多,其他官員根據級別大小,有金、銀、銅、石頭、木質等材質。

官印的尺寸大小也是千差萬別,一般來說官職越高,官印尺寸就越大,代表的權力也就越大,官職小,官印也就越小,材質也越差。秦始皇用的玉璽是玉質,那說明其他官員的官印就是其它材質,關於這一點到了武則天時期,做了明文規定,除了皇帝的印用玉,其它官印不能使用玉,這是對官印材質等級的限定,這個規定一直沿用到清末。


張居正作為萬曆時期內閣首輔,權傾朝野,權力同曹操和霍光相比,毫不遜色,說他一手遮天也毫不為過,何況還有萬曆母親李太后撐腰,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支持,幾乎是一言九鼎,萬曆見到他都懼怕三分,那麼他使用的官印是什麼樣子呢?

官印對於古代官員來說是代表權力和身份的信物,所有官員都很在乎這個東西,材料嚴格限制誰也不敢輕易越級,否則吃不了兜著走,非治個重罪不可。皇帝的御寶大多是玉石和珍貴的材料,當然皇帝要用其它材質也沒有人敢說什麼。金印主要用於太后、皇后、皇貴妃、妃子、皇太子、親王等人,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不過我個人認為張居正使用的是金印,雖然他從使用的等級來說,還達不到條件,因為他不是皇貴族,但從張居正張揚的個性來說,他不使用玉印,起碼也要用金印,這是他的個性。看他回老家時,32人抬的大轎都敢坐,為什麼就不能用個金印?張居正這麼想,也會這麼做的。


那麼張居正官印上刻了些什麼呢?官印說到底就是官方證書,一般都是代表權力的圖案,沒有具體的文字,如一品文官印的圖案是仙鶴,二品是錦雞 ,這些圖案我們在很多影視作品裡,官員的官服上也可以看到,瞭解這些圖案,就可以判斷官員是幾品官。張居正的官印上,應該是仙鶴圖案,他不會刻條龍在上面,如果是私印,他刻白圭還是白龜,那都是他的自由,信不信由你,反正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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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1525~1582),字叔大、號太嶽,幼名張白圭,湖廣荊州衛(湖北省荊州市),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內閣首輔!作為首輔肯定有觀印……


湖湘有霖


當然有官印了,這個不僅是張居正,但是一旦卸任了就只能有私印,官印的要上交。是歷朝歷代當官的都有的憑證,古時候上任的官員都是以官印為準的,所以古時候有的劫匪搶劫了上任的新官,有的回把官員殺害,拿著官印去上任,當然這都是一些偏遠的地區。


風靈子


張居正是明朝中後期政治家、改革家,萬曆時期的內閣首輔,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開創了“萬曆新政”。

1547年(嘉靖二十六年),23歲的張居正考中進士。1567年(隆慶元年)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後遷任內閣次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隆慶六年,萬曆皇帝登基後,張居正代高拱為首輔。當時明神宗朱翊鈞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

張居正在任內閣首輔10年中,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 至四百餘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鎮北邊,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核名實,採取“考成法”考核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為之肅然。


論經典


張居正(1525年5月24日-1582年7月9日),字叔大,號太嶽,幼名張白圭,湖廣荊州衛(湖北省荊州市)軍籍[1]。生於江陵縣(荊州)[2],故稱之“張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內閣首輔,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進行“萬曆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3]

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隆慶元年(1567)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後遷任內閣次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隆慶六年(1572)代高拱為內閣首輔,晉中極殿大學士,[4]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任內閣首輔十年,實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 至四百餘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梁等名將鎮北邊,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核名實,採取“考成法”考核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為之肅然。

萬曆十年(1582)六月病逝,享年五十八歲,贈上柱國,諡文忠(後均被褫奪)。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太師的文官。死後被明神宗抄家,至明熹宗天啟二年(1622)恢復名譽。著有《張太嶽集》《書經直解》《帝鑑圖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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