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第279期】判決生效!永福一影響基層組織的惡勢力團伙被依法懲處

近日,永福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影響基層組織的惡勢力團伙案件,在永福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後當庭宣判,判決後幾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第279期】判決生效!永福一影響基層組織的惡勢力團伙被依法懲處

庭審現場

經審查查明,該團伙成員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時分時聚、見利即上,採用堵路、威脅等方式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其中,該團伙主要成員毛某系所在村民小組的小組長,並在2017年“村兩委換屆”中當選該行政村村委會主任。其不思進取,糾集其他村民小組長及部分村民以要贊助費修路為名,多次採取堵路、威脅等方式敲詐勒索被害人26萬元,案件的發生對當地基層組織建設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第279期】判決生效!永福一影響基層組織的惡勢力團伙被依法懲處

庭審前,永福縣人民檢察院的案件承辦人對幾名被告人做了大量的釋法說理工作。幾名被告人均在庭審前認罪認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第279期】判決生效!永福一影響基層組織的惡勢力團伙被依法懲處

永福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鄧錦波(右一)出庭支持公訴,宣讀起訴意見書

庭審中,出庭支持公訴的永福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鄧錦波發表公訴意見時指出:作為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的基本組成部分,村幹部包括村民小組長處在農村工作的第一線,是村級組織的領導力量,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組織者、排頭兵。村幹部包括村民小組長要充分發揮吃苦耐勞,勤勞實幹,艱苦奮鬥的精神,踏實帶領村民尋找致富之路,而不是搞違法犯罪的歪門邪道。


【第279期】判決生效!永福一影響基層組織的惡勢力團伙被依法懲處

鄧錦波檢察長髮表公訴意見

此次庭審縣掃黑辦組織了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政法各單位部分領導幹部以及部分人大政協委員、村幹部進行觀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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