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問道老子4:感悟“公私之變”的“欲可欲非常欲”

現代流行版本《老子》第三章原文:“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這段話的大意是,當政者不推舉宣揚有賢能名聲的人,就不會導致老百姓都挖空心思去爭虛名。不炫耀展示奢華珍寶,就不會引發老百姓的偷盜邪念。不傳播容易刺激私慾貪念的事物,就不會使老百姓信仰迷亂道德滑坡。因此,得道的聖人治理天下,首先就是要清除人們的私慾雜念,通過均衡發展不斷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和物質生活,抑制人們爭名奪利的鬥志,確保青少年和社會大眾的身心健康。從而使得人們處於不追求機巧沒有私慾的常態化,也使得那些善於玩弄智術機巧小聰明的人不敢妄為造次。得道的聖人,就是這樣道法自然而不強加個人意願。於是,就沒有什麼天下興亡亂象叢生的治理難題了!

眾所周知,自從 “孔子刪詩書繩春秋”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人們對於老子所傳的“大道”,就有了“消極避世清靜無為”的誤解和偏見。根本原因,就在於“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和“常有欲以觀其徼”的“玄之又玄”。如前所述,究竟是道法自然法則大公無私抑強扶弱“天之道”,還是道法叢林法則自私物慾弱肉強食“獸之道”,這完全取決於個人主觀意識能動性“破私立公”的“自我革命”。如果不能突破“常有欲”的利令智昏精神迷障,就根本不可能感悟老子所傳伏羲、神農和黃帝的“大道”。

君不見,此所謂“故常無慾以觀其妙”和“常有欲以觀其徼”之“欲”,原本就是個人主觀意識能動性“公私之變”的“有無相生”。所謂“名可名非常名”,也就是“欲可欲非常欲”。道法自然法則大公無私抑強扶弱“天之道”,這是個人主觀意識能動性之“欲”。而道法叢林法則自私物慾弱肉強食“獸之道”,也同樣是個人主觀意識能動性之“欲”。如果把“人慾”僅僅侷限理解為自私自利之“欲”,那麼“有為”就只能是道法叢林法則自私物慾弱肉強食“獸之道”了。問題恰恰在於,如果真是“消極避世清靜無為”,先民們為何能夠進化形成原始共產主義大同社會的上古文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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