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稅務總局再次修訂了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2018年版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3號)。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申報時,除了注意新修訂的表單以外,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重點關注呢?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二、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等優惠明細表
三、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優惠明細表
四、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
企業所得稅彙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下面我們一起看一些常見的案例
案例1:
甲公司2018年1-3月份收入21200元,成本13000元,期間費用1150元,利潤總額7050元。該納稅人企業所得稅依實際利潤額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請計算第一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期末從業人數13人)
解析:
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可以享受優惠,按10%計算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應繳企業所得稅=7050 ×25%=1762.50元
小型微利優惠稅額7050×15%=1057.50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1762.50-1057.50=705元
接下來,我們來填寫一下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
案例2:
甲公司2018年4-6月份收入19200元,成本11000元,期間費用1920元,2季度利潤總額6280元,累計利潤總額13330元。該納稅人企業所得稅依實際利潤額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請計算第二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並填表。
解析:
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可以享受優惠,按10%計算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應繳企業所得稅=13330 ×25%=3332.50元
小型微利優惠稅額13330×15%=1999.50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3332.50-1999.50-已交705=628元
接下來,我們來填寫一下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
填寫新版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有哪些常見誤區呢?
誤區1: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
誤區2:“營業成本”項目含“期間費用”
誤區3:“實際利潤額”等於企業財務報表(利潤表)中的“利潤總額”
因篇幅有限,今天就給大家分享到這裡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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