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未開工的工資需要發嗎?

受疫情影響復工期亦是一遲再遲,然而房貸、車貸信用卡等等卻還需要大家及時還款,此時大家除了關心疫情的發展之外對自己的錢袋子估計也十分關心吧,今天就和大家來聊一聊疫情期間大家的工資如何發放問題。

目前未開工的工資需要發嗎?


一、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

受疫情的影響,各地對復工的期限紛紛出臺文件進行推遲,那麼在春節假期結束至復工前這段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即2020年2月3日至復工日之間的工資。根據人社部的文件在用完各類休假(帶薪年休假、企業福利假等等)仍不能提供勞動的,企業應參照國家關於停產、停工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通俗的講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之內的工資即使沒上班也應正常發放;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此處的生活費各地有不同的標準,如北京市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70%、廣東是不低於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依法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人社部規定,對因依法隔離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隔離期間的工資是正常發放的,如果隔離期結束後仍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按照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即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三、線上辦公的工資如何發放?

對於居家通過網絡、電話、多媒體等方式居家辦公的,應按照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進行支付。

四、春節期間(1.24日至2.2日)的上班工資如何發放?

此期間上班的工資按照如下標準發放:

第一、在1.24日及1.28日至2.2日上班的補休或者按照此期間正常工資的200%支付工資;

第二、在1.25日至1.27日上班的按照此期間正常工資的300%支付工資。

以上就是給大家分享的疫情期間的工資問題,如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諮詢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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