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度:葬送大汉王朝,我也曾出了一把力!

察举制度:葬送大汉王朝,我也曾出了一把力!

文|北暮

汉代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也是中国人才选拔制度化的重要时期。历时400多年,大一统的汉朝,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好的发展,尤其是在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如何为朝廷选拔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人才,这是个困扰历代帝王的问题。

而察举制度作为汉代选拔人才最主要的一种制度,在汉代前中期都起了良好的功效,但它本身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许多的失误和弊病。这一系列的弊病,加上汉代社会其他各方面的矛盾,终于在东汉末年一起爆发,将绵延四百年的汉代推向了深渊。

察举制度实施的历史背景

楚汉之争:刘邦和项羽掰腕子!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病逝,赵高等人发动了沙丘政变,将太子扶苏和大将军蒙恬逼死,随后立了胡亥为秦二世。然而秦二世昏庸无能,赵高又跳出来专权乱政,十年暴政之下,致使天下百姓苦不堪言,最终引发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然而这场农民起义很快就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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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吴广起义失败以后,项梁又召集各地起义军,准备推翻秦二世的统治,此时刘邦率领众多部下归附项梁。不久以后,秦军与项梁展开了定陶之战,项梁因为轻敌战死,刘邦和项羽二人弃守陈留率军东归。

秦军在击败项梁后,率兵北上攻打赵国。项羽所带领的残余部下兵分两路,一路北上营救赵国,一路向西进伐秦。刘邦和项羽这对早先的兄弟也在此时分了手。楚怀王也在这个时候和诸位将军立下了如下约定:

“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史记·高祖本纪》

对于刘邦大兄弟来说,这个约定自然是占了大便宜。细数各路诸侯,大部分都是名门之后,影响力自然比他这个小小的亭长大多了。

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刘邦大兄弟也想要进关中搏一搏,万一成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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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刘邦收留了陈楚散卒,先后攻取了洛阳周边的一些地区,希望能够借机进入关中。结果关中没进去,就被洛阳郡县的兵卒出城打的落花流水,刘邦没有办法,只能往南边跑。

辗转几个月以后,刘邦终于在公元前207年进入了咸阳郊外,在蓝田这个地方击败了秦军,秦王子婴出城向刘邦投降,秦朝就此灭亡。刘邦在进入咸阳以后,废除了秦朝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且和关中父老约法三章: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史记·高祖本纪》

镜头拉向我们的大将军项羽

项羽在巨鹿之战以后打败了秦军主力,又连破秦军,打的秦军主将投降。最后,项羽率领着他的军队,浩浩荡荡地进入了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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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进入关中以后,屠了整个咸阳城,杀了秦宗氏,焚毁了秦皇宫,劫掠关中百姓,可以说是无恶不作。项羽倒是满足了,可他和刘邦二人的所作所为,关中百姓都记在了心里。

一个约法三章,一个见人就杀,可以说,只要百姓不傻,支持谁,心里都有杆秤。刘邦和项羽二人的行为也决定了他今后的结局。

公元前202年,垓下,刘邦VS项羽

刘邦此时形势一片大好,乘胜追击之下,终于在垓下将项羽的10万楚军层层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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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的撤退让楚军的士气十分低迷,而刘邦在占了大优势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骄傲,采取层层推进的办法,逐渐蚕食楚军。终于,刘邦的大将军韩信,在垓下大败楚军。

项羽见大势已去,便连夜率领着八百精锐骑兵突围南逃,刘邦派遣5000骑兵乘胜追击,项羽渡过淮水后,仅剩100来人,最后被刘邦追及时,手底下只剩下28人。英雄末路下,项羽指挥着二十八人冲阵杀开了一条血路向南直走。

乌江边上寒风萧瑟,见证着这位西楚霸王的一生,可能连这滔滔江水也在为这位末路英雄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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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项羽只要渡过乌江,就会有东山再起的可能,然而,项羽觉得自己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于是,下马拿着短兵和汉兵搏杀,最终自刎而死。

刘邦VS项羽,刘邦胜。

楚汉争霸历时四年半之久,最终以名不见经传的刘邦获胜而告终。有句话曾说:历史从来只会记得胜利者,然而此刻作为失败者的项羽,同样被载入史册,甚至被无数后来人铭记。

刘邦获胜以后,在长安称帝,建立汉朝,史称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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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在建立以后,刘邦任用萧何为宰相,整体提升西汉的实力。在选人方面也开创性的提出了察举制度,从各方面选拔人才。

刘邦总结了秦朝不用士人,最后覆灭的教训,下诏书网罗天下人才。表达自己求贤若渴的心态:

“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汉书》


察举制度:汉朝选拔人才的基础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

纵观整个汉朝的人才选拔,途径有很多,比如说,征辟、察举、军功、任子、赀选等,但最重要的还是察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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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察举制度?

所谓的察举制度,说到底它的大致流程就是:由皇帝下诏,发号施令到三公九卿,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处,按照一定的标准,把各地品德高尚,才干出众,学识渊博的平民或者是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由朝廷直接任命或经过某种形式的考核(有时皇帝会亲自策问),择优录取。

汉代察举制度比较重要的科目有以下四种:

1.贤良方正

2.孝廉

3.秀材异等

4.明经

这四种科目中,又以“贤良方正”和“孝廉”两个科目最重要,二者所选拔的人才也最多,因此,贤良方正和孝廉一度成为了汉代选拔人才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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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察举制度也确实选拔了很多优秀人才,这对于巩固汉朝的政权以及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察举制度的主要形式

形式一: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方式之一。据统计,汉代共进行了此项选拔36次,维持的时间也不尽相同,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

汉代通过举贤良选拔的人才其主要特点是“贤良方正,直言进谏”。(说白了就是,能够在朝堂之上和皇帝争个脸红脖子粗)

除此之外,皇帝所下的诏书中往往会增加一些其他的条件,比如说:

1.明于古今王事之体者

2.明政术、达古通今者

3.淳良有行、亲民者

4.能指朕过失者

5.有道术者

从以上这五个条件中,我们不难发现,汉代通过举贤良选拔到的人才,大多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他们不仅要博学多才,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甚至还要有些特异的才能。能够拥有这五个特点的人,在当时来说都是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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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在继位的第二年和第十五年,都曾下诏举贤良,并且将举贤良的范围扩大到了郡守一级,找寻那些能够敢于谏言的人。甚至因此开创了皇帝亲自“面试”被举荐者的先河,这次“面试”的大概有百余人。也算是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皇帝“自主命题”的先例。

“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唯 (晁)错为高第” 。——《汉书》

汉武帝时期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开始转变,通过高级官吏举荐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了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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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40年,举贤良寻找直言进谏的人,硕儒董仲舒以博士应对策,得到汉武帝的肯定,被授予江都相。

公元前130年,武帝举贤良,公孙弘以博士对策,被武帝评为第一,后升为丞相。

在此以后,汉代的其他皇帝也曾多次诏举贤良文学,贤良方正。随着时间的推后,举贤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有全面深入的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能够做到这些的人确实是栋梁之才。

此后,东汉也沿用了西汉的举贤良制度,但起到的效果并没有西汉好。

形式二:察孝廉

汉代时期的所有选官制度中,孝廉所选拔的人才是最多的。

什么是孝廉呢?

所谓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这种选官制度就是在民众中推举出孝子,在官吏中举荐廉吏。在汉代时期,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廉是为官之本。因此,汉代在选拔官员时对于孝廉的考察十分重视,而举荐孝廉也逐渐成为了汉代选官制度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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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5年,汉高祖宣布在全国范围之内察举孝廉。这也是汉代察举孝廉的开端。在此以后,汉代的很多皇帝也将孝作为民之根本。

“举民年五十以上 , 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汉书》

直到公元前134年,也就是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采取了董仲舒的建议,规定郡国按人口比例举孝廉,此时孝廉制度才算真正的完备。

然而即使孝廉制度日趋完备,可是真正通过孝廉制度选拔到的人才,却并没有那么多。原因有以下两点:

1.“孝”“廉”本身并没有固定的标准,是否具备资质,不易考量。

2.被举荐之人不需要考试,因此举荐者责任重大,稍有差池就会被追责。

正是因为以上两个原因,这才导致西汉初期,虽然察孝廉选拔人才的范围很大,但是所选拔的人才却并没有其他选人制度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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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期的举孝廉,相比于西汉有着很大的变化,其主要变化有以下三个方面:

1.坚持按人口比例选拔孝廉,保证了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

2.东汉实行先举后试,经过严格的挑选,优胜劣汰。

3.东汉的举孝廉制度,是依据朝廷官员的职位高低,依次举荐的。

“诸生试家法 (家法指儒家经典),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视其能。”——《汉书》

从这三个特点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东汉的举孝廉制度相比于西汉时期更加优越,但是它的第三个特点,也注定它在后来成为了最大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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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孝廉制度虽然在汉朝初年,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但是在经过制度化以后,其规模一跃成为汉朝最大的人才选拔方式。

“汉世诸科虽以贤良方正为至重,而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文献通考》

形式三:举秀才

汉代的举秀才开始于汉武帝时期,起因是汉朝初年,朝廷人才匮乏,难以得到补充,这才下令荐举秀才。然而举秀才在汉朝并不常见,整个西汉年间,仅仅进行了五次,有时甚至因为自然灾害或者战争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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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期,举秀才和孝廉并列成为一个科目,秀才由特举变成了常科,但是他的选拔范围是在一州之地进行推举的,因此他选拔的人并没有孝廉那么多。

形式四:举明经

汉代所谓的举明经,就是选拔那些明于儒家经典,通晓儒术的人才。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经典普遍受到重视,因此这才有了举明经。

汉代时期的举明经选拔范围非常广,而所选之人是察孝廉的10倍,可尽管选举范围这么大,所选择的人数又如此众多,但是真正能够中第的人却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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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此以往,甚至出现了多年不中的老儒生,这些人常年研习儒家经典,可是仍然不中,逐渐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汉代的皇帝甚至特意下诏书对他们破格录取。如此可见,汉代对于举明经的重视程度。

“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 。”——《汉书》

汉代对于儒家经典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使汉代形成了研习儒经的风气,朝廷内外,也出现了世代习儒的家族,他们成为了世家大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形式五:举博士

这里所说的博士是博学多能之士,本来是秦朝的官名,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特意设置了博士官,博士官不仅有议政、制礼、藏书的任务,还具有太学教授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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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期虽然举荐博士的范围很大,但是能够做到通晓古今,并且对军国大事有自己独到见解的人,确实不多。这些博士但凡被选拔上的人都能被称作旷世巨儒。

形式六:举童子郎

所谓的童子郎,就是汉朝时期对特别优异的少年进行选拔和培养,并且破格任用。这项制度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然展开了。

汉朝初期,萧何担任宰相之时,对于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童,都会破格提升,担任官职,并且将这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汉朝时期的童子郎,并不是一个官职,它代表了太学生中的青年才俊,只要获得童子郎这项殊荣都可以到太学进行深造学习,当时的人们把童子郎称为太学生中的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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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神童,年龄大概在12~16岁之间,他们熟读经书,经过严格的考试后,进入太学学习。

举童子郎的制度充分体现了汉代对于儿童教育的重视,而被举荐的童子郎在少年时期就得到了特殊的照料,这才保证了他们成年以后能够更好地为国效力。

形式七:举勇武知兵者及特殊人才

除了上述察举科目以外,汉代还举荐那些能够带兵打仗、冲锋陷阵、精通天文历法、通晓阴阳、甚至有道术的人。这一项举荐制度,也让那些拥有特殊才能的人能够大展身手,为朝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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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时的朝廷对于专门人才的需求量是有限的,因此这一项举荐形式并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只有在国家需要时才下诏书进行选拔,因此,对于后来古代社会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察举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汉代的察举制度经历了由初建到完善的过程,对汉代的人才选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察举制度对于汉代的影响

在当时来看,察举制度成为了汉代选拔人才最主要的一种制度,源源不断地为朝廷选拔和输送了大批的人才,巩固当时的封建地主阶级以及封建社会王朝,这也是汉朝能够延续400多年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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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察举制度协调了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的分配,奠定了后来历代平民参政的基础,满足了当时中下层百姓参政议政的愿望,对政权的巩固有着巨大的影响。

察举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不是单纯的选举贤能,而是举试并存,并且以最终的成绩来决定录用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

不管是举秀才、举孝廉还是博士、童子郎都先后经历了只举不试、先举后试,所举皆试的发展过程。这充分体现了汉代察举制度不断的完善,不断朝着有利于当时统治者的方面发展。


察举制度对于古代社会的影响

察举制度不仅对于汉代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后来古代社会的人才选拔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察举制度和科举制度的区别

后来的科举制度,在某些程度上也借鉴了汉代的察举制度。但是二者又有着明显的不同,其最根本的区别不在于考不考试,而在于考生的来源以及产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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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察举制度,是先举荐后考试,没有被举荐的人是没有资格参加考试的,所以从这里来看,察举制度是举荐为主,考试为辅。

后来的科举制度则是注重考试,考生大都来自民间,他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报考。

“东汉用人多以试取之,诸科之中孝廉、贤良、有道皆有试,迁官则如博士,如尚书皆先试,至于辟举征召,无不试者。”——《文献通考》


察举制度的弊端

汉代的察举制度,对当时的朝廷以及后来的中国古代社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但任何一件事物都有两面性,同样地,察举制度本身也存在着许多失误和弊病。

弊病一:权贵操纵

汉代后期,察举制度举荐人才的权力掌握在了极少数达官贵族的手中,虽然是皇帝下令,但是人才的举荐和选拔,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这就导致了当时徇私舞弊之风盛行。

西汉时期这个问题还并不是特别严重,但是到了东汉末年,尤其是汉灵帝时期,宦官专权,贿赂之风盛行。一度出现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正如民间歌谣所唱:

“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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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的葛洪也在自己的著作《抱朴子》中揭露了察举制度不为人知的黑暗一面:

“于时悬爵而卖之,犹列肆也,争津者买之,犹市人也,其货多者其官贵,其财少者其职卑。”

弊病二:弄虚作假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察举制度下自然有着一帮子为追求功名利禄而弄虚作假的文人。

在当时,想要做官进入仕途,首先要拿到被举荐这块敲门砖,因此很多人为了被举荐,不惜弄虚作假,以求拿到平步青云的机会。

要说汉代最著名的弄虚作假之人,不得不提汉桓帝时期的赵宣。他在双亲去世以后,搬到了未封闭的墓道中服孝20多年,他也凭借孝顺文明乡里,因此被举荐为孝子,后来太守调查后才现,赵宣在服孝期间竟在墓道之中育有五个孩子,成为了当时的一大笑谈。这也是汉代时期最著名的弄虚作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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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东汉中期以后,弄虚作假的情况与日俱增,甚至举荐人和被举荐者形成了“潜规则”,举荐者专门找那些能够报答自己的被举荐人,二者“互为裙带”,欺上瞒下。

“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后汉书》

弊病三:增强了世家大族权力,破坏了朝廷统治

如果察举制度能够正常合理有效的执行,那么不失为一种好的人才选拔方式,这样也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

然而在察举制度之下,世家大族保留了过多的特权,对于察举制度的正常执行起到了干扰作用,这和皇帝任用贤能的初衷相违背。长此以往,助长了世家大族的威风,造成了朝廷统治力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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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节上说,世家大族权力得到加强是因为:在人才选拔过程中,考官们对于地方的各个世家都纷纷要考虑到,照顾到。因此,考官们在选拔人才时,大都会把背景大的人任用,真正有才能但是没有多大背景的,往往要靠边站。


察举制度:东汉灭亡的诸多因素之一

察举制度的弊端在东汉末年暴露无遗,再加上官吏的腐败,社会的黑暗,以及政治局面的崩溃,形成了恶性循环,最终推倒了汉朝这座大厦。

暮有话说

古代社会中统治者想要稳定局面,人才的选拔必不可少,而察举制度作为汉代首创的人才选拔方式,在西汉时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甚至一度为汉代的繁荣局面贡献了力量。

察举制度:葬送大汉王朝,我也曾出了一把力!

然而,察觉制度在不断的发展的同时,它本身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再加上汉代当时复杂的社会背景,使这些弊端不断的放大,最终成为了汉代覆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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