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後期為何盛行“貪汙受賄”之風?談談其特點及背後原因
一、明朝中後期貪風的特點
社會風氣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是社會價值導向的集中體現。而官場風氣對社會風氣的形成更起著關鍵的指向作用。明朝中後期貪風的形成有一個潛移默化、逐漸加深的過程。由於明太祖朱元璋主張重典治吏,倡廉懲貪,在某種程度上奠定了明朝前期官場風氣的基礎,一時之間,官場風氣淳厚,清官廉吏層出不窮,不少事實傳為美談。儘管在以嚴刑峻法著稱的太祖時期,仍有人不惜冒剝皮實草的危險,但是,這種貪汙受賄行為在當時尚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輿論的譴責,貪賄者也只能是“暮夜而行,潛殺其跡,猶恐人知。”貪汙被視為一種不正當的行為,見不得人的醜事。
然而,好景不長,朱明王朝並沒能長治久安,歷史的發展給太祖朱元璋開了一個大玩笑。其初立法最嚴,而到後期,其貪汙實較任何前朝為烈。自嘉靖以來,封建統治集團日益喪失了懲治貪賄的能力,官僚階層視貪賄為自然,以鑽營為能事,內外遠近,相習成風。清官廉吏往往被視為無能、迂腐。據統計,《明史·循吏傳》總共記載循吏93人,其中嘉靖以前有88人而嘉靖以後僅有5人。這裡需要說明一點,循吏不一定全是清官,但既是循吏,大部分還是廉潔能幹的。這一數字的對比,足以說明明代前、後期官場風氣之不同。考察當時的貪風,有如下兩個特點:
1、貪賄普遍化
明代自嘉隆以後,封建社會的痼疾日益顯露出來,“政以賄成”的歪風邪氣籠罩著官場,有一首打油詩:“來兮蕭索去時豐,官帑民財一掃空;只有江山移不出,臨行寫入畫圖中”,這把明代官僚貪贓的形象勾畫得淋漓盡致。
各公卿權要,他們手中握有大權,是皇權的直接執行者。因此,他們貪汙起來比其他地方官吏要方便得多。朝廷上下,各中央大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中央行政機構六部為例t吏部掌管吏員考核、升遷,用以賣官;戶部掌管錢財,更是伸手可得;刑部利用斷獄,決人生死之權以賣法;兵部借練兵發餉之權,甚至趁戰爭之機大發橫財;一向以“清水衙門”自稱的禮部,通過掌管科舉考試、宗藩請乞等權力大肆貪汙受賄。神聖的權力成了官吏們進行搜刮的工具,做官被看成發財的手段,做大官發大財,做小官發小財。
其次,地方州縣官更是上行下效,甚至行徑更惡劣。地方官不僅貪財肥己,而且還要從貪得的錢財中,分出一部分討好上司,這是謀求升遷的需要,也是尋找靠山的“投資”。尤其是吏部系統的官員大多靠下級的進貢來肥己。”
地方官本是父母,當此貪風盛行社會,也難行清廉之政。中央到地方,不僅各級官員大肆貪汙,而且,供職於各級官府中的小吏,無不都是吸吮民脂民膏的害蟲。他們與官員貪汙相比,公開索賄,見縫插針,諸如過手文書、經辦公務,都要雁過拔毛。官員貪汙往往還蒙上一塊遮羞布,而胥吏盤剝百姓則是赤裸的。由上可見,明代自嘉靖以後,無論大官小吏,幾乎無官不受賄,無吏不貪焚。儘管其間也有清廉如海瑞的一些官員,他們出淤泥而不染,廉潔奉公,關心國計民生。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對於當時已發展成為一種社會風氣的貪汙腐敗現象,也是無可救藥的。
2、貪賄公開化
明代自嘉靖以後,貪風日熾一日,醜惡的貪汙行為竟然成為人們爭相炫耀的資本。對當時貪汙的公開化,作官不貪,在當時成了無能的代名詞。
貪賄的公開化還表現在公然索賄上。國家公職竟然成為買賣的貪贓專利,見不得人的醜事變成公開的交易!還有些官吏,利用手中所握大權,借徵收國家財稅之機肆行貪汙。
由上可見,明朝自嘉靖以後,國家機制畸形發展,甚至在官場中形成了“以廉者為拙,以貪者為溢”的不良風氣,“有事非納賄不免於禍”,就連學士人閣,也“必賄近侍,如樹之託根然。”
二、明代中後期貪風盛行的原因
貪汙是封建制度的痼疾之一,它存在於每個封建王朝內部,是王朝腐敗必然出現的一種社會現象,也是導致王朝衰亡的一個重要原因。縱觀史乘,儘管每個王朝都制定有嚴刑峻法用以懲貪,但是貪汙現象仍是屢禁不絕。明代中後期貪風較前朝歷代為烈,究其原因,是由於明代封建政治體制及其特點所決定的。這裡僅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分析:
1、在用人問題上的腐敗是政治腐敗的主要根源
用人問題是關乎一個國家興衰的大問題,正如曾國藩所說,“為政之道,得人、治事二者並重。⋯⋯人存而後政舉。”用人問題上的腐敗往往是政治腐敗的主要根源。在封建社會,用人大權完全集中於皇帝和權要手中。封建君主專制的官僚政體,經過長期的發展和完善,到了明代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朱元璋在其立國之初,便廢除了宰相,以內閣制代替了丞相制。內閣制的建立,是君權對相權的勝利,專制皇帝從而集君權與相權於一身,這時的封建皇帝,權力之大,超過前此一切朝代。
明代中後期,宦官專權和閣臣秉政交替為用,全憑皇帝的好惡。嘉靖皇帝寵信方士,狂熱修玄,妄求長生不死,宦官勢力受到抑制,內閣權勢日益專擅,青詞宰相”嚴嵩曲意逢迎而得以飛黃騰達,氣焰不可一世。萬曆皇帝沉溺於財色不能自拔,派出礦監稅使四出為之搜刮,以沈一貫為首形成了一個浙黨集團,盤根錯節,牢不可破。天啟皇帝喜好木匠,黨魏忠賢得以專權,監權惡性膨脹,閣權無法展開。崇禎皇帝即位之初對魏忠賢勢力進行打擊,但由於他生性好疑,對閣臣不信任,後期監權又得到發展,他甚至利用宦官監軍。終崇禎一朝,大臣更換速度之快,更加顯示了明代末年皇帝用人隨意性之大。
在全憑皇帝好惡以決定臣僚命運的情況下,各級臣僚為了保住各自的權位,他們之間關係網錯綜複雜,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使他們結成小集團。出生於一省一縣,是為鄉誼;同一年考中舉人或進士,是為年誼;同年的舉人或進士就象學校裡的同班同學一樣,有彼此關照的義務,他們的主考官則不用說是終身的恩師。
婚姻關係,包括男女雙方的遠親近屬,是為姻誼。藉助大大小小的關係,各級官僚之間互相包庇。地方官要升官進爵,不得不賄通京官;京官要通過地方官發財,不得不敷衍地方官。他們上下一致,共同造成了一個貪汙的大局面。就連以往被譽為封建吏治“去汙劑”的御史巡按制度,到了明朝中後期,也失去了其應有的作用,變成了吏治腐敗的“催化劑”。巡按流於形式,只要把權要賄賂周到,就可以肆無忌憚苞苴魚肉。御史駕臨,州縣官極備水陸珍餚為其洗塵,盡賄黃金白銀打點行裝。監察官“搖山撼嶽之威,只供其御貨攫金之用”。
由上可見,明代自嘉靖以後,隨著官吏選任制度的權力制約的失控,用人大權獨操於皇帝一手,從而使得權力具有的潛在的擴張性和腐蝕性得到了淋漓盡致的發揮。明朝中央廢除宰相後,六部權力擴大,直接聽命於皇帝,宰相的中間制約環節消失,大臣交互弄權。由於用人不當,從而導致了貪風一發不可止。
2、上樑不正下樑歪
在君主專制的封建社會,皇權高於一切,它支配著政權的變動操作,決定著王朝的治亂興衰。因此,皇帝的品質好壞和能力大小,對歷史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明代中後期貪風之盛與君主的昏庸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正所謂“君不賢者其國亂”。明代中後期,長期安定的政治局面,使得當朝的天子已沒有了其祖輩們的雄風浩氣。作為守成之君,他們生於深宮之中,長於高牆之內,豪華的宮廷生活使他們不知道勵精圖治、朝乾夕惕,更沒有先帝們那種“昧爽臨朝,日宴忘餐”的精神和事業心了。民間疾苦,他們已漠不關心,驕奢淫樂成為他們追求的目標。絕大多數皇帝,不是無能惰怠,便是荒唐無度。在這種情況下,上行下效的作用更加明顯。皇帝昏庸無能,宦官、佞臣得以假皇權而肆虐;同樣,上級官吏胡作非為,必然對下級官吏造成很壞影響,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地方官所追求的是保位升官,朝官所貪婪的是錢財,他們之間權錢交易,互惠互利。官場貪風因之日盛,貪汙現象屢禁不絕。上無道揆,下無法守,整個社會竟至紀綱廢弛,人慾橫流。
3、奢靡之風的影響
明朝中後期,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封建生產方式內在矛盾的深化,商品經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活躍勢頭。地域性的商幫如徽商、晉商、江右商、閩商、粵商、吳越商、關陝商足跡遍及大江南北,他們擁有巨資,以鉅額財富追逐奢侈豪華生活,刺激了整個社會風尚發生變化。社會風尚的變化,影響到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從而在全國颳起了一股奢靡之風。官紳貴族,包括皇帝在內,同樣過著糜爛荒淫的生活,對國家大事置若罔聞。為了玩好,皇帝不惜一切財力物力,君昏於上,臣奸於下。
隨著這股奢華之風的愈益熾烈,明代中後期的社會價值觀念發生一個重大變易,這就是從重義、貴義轉向崇尚金錢。金錢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得到空前提高,崇拜金錢、追求金錢之風盛行。在金錢萬能的社會現實影響下,學界也充斥了銅臭味,廣大士子深深感到長年累月的苦讀,已奈何不了金錢的神通。他們也一改往日之風氣,專務功利,士風為之大變,苦讀聖賢之書,闡發孔孟之道的士子們原本是封建國家的精華,是社會道德操守的表率,而如今竟然惟貨財是殖。他日一旦得官,必然是盡力搜刮,縱情揮霍。
結語:
特定的經濟環境和相伴而生的金錢思想、享樂觀念把官吏變成了庸俗的商人,官場變成了特殊的商場。受奢靡之風影響的人們一旦躋身官場,為了滿足奢侈的慾望追求,必然大肆貪汙。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明代中後期遍及全國的奢靡之風,也是當時貪風盛行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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