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人才 關於5-7折申購龍灣人才“限價房”,你想知道的答案都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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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2020年溫州市首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請公告》正式發佈,全區人才期盼已久的人才“限價房”已於3月15日開始接受申請。今天,龍小布為您整理了一份材料,解答諮詢中常見的疑問。

1

---以用人單位的名義依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或個稅),是否必須在現申請單位繳納、之前在溫州其他工作單位繳納的社保(或個稅)可否累加?

36個月以上社保(或個稅)繳納無須在同一家單位繳納,在溫繳納的均可累加。

2

---市本級單位或縣(市、區)單位的E類人才是否要先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後才能申請?

無需先行認定,申請時將人才資格證明材料上傳即可。市本級單位由市人才辦審核時認定,縣(市、區)單位由各縣(市、區)人才辦審核時認定。

3

---文件所指擁有一項以上發明專利(前三發明人),必須是專利擁有人嗎,專利過期了還算嗎?

可以不是專利擁有人,專利是否過期沒有要求,但必須為專利前三發明人。

4

---近兩年年薪薪金所得額達到10萬元及以上,證明材料如何提供?

需提供《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累計情況-累計收入額”項目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等材料。《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可以在單位財務個人申報系統打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如個別單位反應無法提供18年度《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需提供單位證明10萬年薪並加蓋公章。《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可在政務網或者稅務部門打印。

5 ---國家電網、電信或銀行是否可以申請補貼?

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的申請範圍只限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註冊地、納稅地均在溫州的企業,如果企業主要稅收地不在溫州的,不在申報單位範圍之內。

6

---貿易型和房地產企業不在政策涵蓋範圍內,如果企業涉及多項業務,如何界定是否為貿易型或房地產企業?

以企業的主營業務為準,即以營業執照上經營範圍中的第一項業務(即主營業務)作為判斷依據。

7

---各縣(市、區)是否可以限制人才房的購買者在一定期限內必須在該縣(市、區)工作,否則將對人才房進行回購?

申請者工作離開溫州市範圍就應申請回購,人才在溫州市各縣(市、區)之間工作流動的,回購不作限制。

8 ---文件中所指職業經理人是何級別?

所指職業經理人為企業高管。

9

---人才在高校工作,已領取過單位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的,是否還可以申請人才住房配租配售?

人才如果在高校工作並已領取過租房補貼的,不能申請人才住房配租,但是可以申請人才住房配售;人才如果在高校工作並已領取過購房補貼的,不能申請人才住房配租配售。

10

---如果為單身是否要提供單身證明(婚姻狀況材料)?

如為單身無需提供單身證明或其他婚姻狀況材料。

11

---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中所指的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等是否必須和目前從事的崗位相關,是否必須註冊在提出申請的現工作單位?註冊建築師等資格包括二級嗎?

對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與工作崗位相關性及其註冊單位均不做要求。對註冊類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必須註冊在本單位不屬於本次審查範圍。註冊建築師、註冊建造師等資格包括註冊二級。

12

---戶口或工作單位在一個縣(市、區),可以申請另一個縣(市、區)的房源嗎?

戶口不做限制。原則上申請房源地為單位所屬地。

13

---符合購房補貼等補助政策,已申請通過,但未領取,算不算享受過政策?

只要未簽訂領取合同(協議)的就不算享受。

14

---近兩年年工資薪金是指2018年、2019年嗎?

是的,提供近兩個年度的工資薪金證明材料。

15

---申請人才房後,如對人才房不滿意,可以不購買嗎?如不購買,算不算享受過人才房優惠政策?

申請人才房並通過資格審核後,申請人可後續根據搖號選房公告的房源情況確定是否參加搖號。搖中選房後,不滿意的可以放棄。未簽訂購房合同不算享受過人才房優惠政策。

16

---《溫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2019)》文件中E類人才資格所列碩士學位是否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沒有要求一定是碩士研究生,指具有碩士學位的人才。

17 ---人才房是否可以作為學區房?

人才房所屬學區以教育局劃分為準。

18

---全職在我市中小學(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是專指公立的嗎?還是公立、民辦都包括?

中小學(幼兒園)是指公立學校,民辦學校按其營業執照認定企業類別。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是指公立醫院、醫管中心、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院前急救機構、採供血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幹部保健機構、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等上述單位中具備衛生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19 ---事業單位非編制人員是否可以申請?

不可以,政策涵蓋範圍內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才可以申請。

20

---企業註冊地和納稅地不在同一個縣(市、區),如何處理?

企業原則上按註冊地確定隸屬關係,註冊地與主要稅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稅收地為準。

21 ---企業的主要稅收包括哪幾種?

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

22 ---申請配售人才住房對住房要求是怎麼理解的?

申請人及配偶在溫州市範圍內均沒有商品住房購房記錄,或者申請人及配偶在溫累計擁有過的商品住房建築面積少於60平方米(含),以商品房預售銷售管理系統、不動產登記部門(大數據平臺)提供的查詢結果為準。

23 ---申請人和他人的共有住房如何計算面積?

不動產登記證上記載房屋產權為按份共有的,按照其擁有的產權份額計算住房建築面積;不動產登記證上記載房屋產權為共同共有的,按照住房建築面積除以房地產權利人人數計算住房建築面積。

24

---之前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過經濟適用房,但房屋產權人不是本人,是否可申請人才住房配租配售?

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過經濟適用房,也代表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不能再申請人才住房配租配售。

25 ---機關事業單位可否申請人才住房配租配售?

機關事業單位申請人才住房配售,需全職在我市用人單位(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且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為溫州市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ABCDE類人才;機關事業單位申請人才住房配租,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溫州市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範圍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

26 ---所稱的住房優惠政策包括哪些?

包括租房類和購房類政府優惠政策。租房類優惠政策,是指申請人及配偶承租過公共租賃住房、人才公寓,享受過公共租賃住房補貼、人才租房補貼等。購房類優惠政策,是指申請人及配偶申領過人才購房補貼、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享受過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單位集資聯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包括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限價商品房批地建房和人才公寓等。

27 ---人才住房配租配售“屬地受理”原則是怎樣的?

人才住房配租配售由屬地受理,市本級受理範圍為省部屬在溫高校院所、市屬單位;各縣(市、區)受理範圍為本轄區內人才單位;企業原則上按註冊地確定隸屬關係,註冊地與主要稅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稅收地為準。

28

---“夫妻雙方均符合配售條件的,可按所屬層次類別折扣標準計收超出部分面積購房款”,如何理解?

夫妻雙方均符合配售條件的,配售房源面積超出人才所屬層次類別標準時,超出面積的購房款可按所屬較低層次類別折扣標準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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