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更有人情味的養老制度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出自《孟子梁惠王上》,可以說這是從古至今國人一直遵循的教誨準則;夏商周時期的史料記載中,古人就非常強調敬老養老,“老有所終”是古人理想中大同社會的重要標準。《禮記·王制》有載:“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 之寡。此四者,各以其器食之。”意思是:鰥寡孤獨四類人因為老無所養,所以應該由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讓他們安度晚年。算是最早的養老保障了。

古代更有人情味的養老制度

老有所養

孔夫子說“鬱郁乎文哉,吾從周”所以繼承周禮的儒家在成為統治學派之後,將仁與孝放在非常高的位置,相應的對整個社會養老尊老風氣的培養也是不遺餘力;更發展出“以孝治天下”的治國理念。

由於幾千年來重視家庭宗族繁衍的原因,貫穿始終的是“家庭養老”的模式;政府在其中主要是起引導鼓勵、監督、輔助和補遺增益的角色。

古代更有人情味的養老制度

百善孝為先

在周代,政府除了給養鰥寡孤獨之外,還制訂了“5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吃細糧;6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吃肉;70歲以上的老人,要在他們的飯食中增加副食;80歲以上的老人,要讓他們吃些珍饈美味。對90歲以上老人,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飲食”規定。同時為了減輕人民的養老負擔,還規定“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即家裡有80歲的老人可以減免一人的徭役,家有90歲的老人則免去全家的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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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

隨著社會發展生產力的進步,養老制度不斷完善。到了漢代,在免除老人徭役的基礎上進一步免除老人的丁稅等賦稅,同時還正式實施了周禮上提及的賜杖制度,漢律規定“大夫以上年七十,不更七十一,簪褭七十二,上造七十三,公士七十四,公卒、士五(伍)七十五,皆受仗”,普通人75歲即可享受賜杖待遇,包括政府定期給予米肉補助外還享受可以自由出入官府、節地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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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杖

到了唐代,政府更是做出明文規定“父母在,不遠遊”以便子女更好的侍奉父母;並且規定父母在時不允許分家和藏私房錢,以防止出現養老糾紛讓子女共同分擔養老負擔;與此同時還要求在侍奉老人時,要和顏悅色、不能辱罵老人。這些規定不是說著玩的,一旦違反被人告發就會被治以大逆不道之罪,並且罪在不赦。

除了以上這些外,唐朝還有個有意思的制度叫“補給侍丁”制度,政府規定80歲以上的老人除了賜杖外,還會安排人專門照料,80歲1個、90歲2個、100歲5個,這些負責照料的人可以免除徭役。讀過杜甫“三吏三別”的人應該瞭解唐代的徭役是比賦稅更加可怕的東西,所以政府招人侍奉老人時大家是搶著去報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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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不遠游

到宋代時,由於世家門閥體系徹底瓦解,國家進入宗族社會,底層民眾從對世家門閥的依附狀態向以宗族為紐帶群聚狀態發展。民間的互助力量開始強大,這一時期除了家庭養老外,宗族養老救濟的作用開始凸顯。

宋代名臣范仲淹在蘇州建立起了歷史上第一個義莊,此時義莊的主要功能是宗族內部的濟困舒貧,救助因為貧困而生活、讀書、結婚、養老、喪葬有困難的族人。有范仲淹的帶頭,義莊模式慢慢推廣開來,成為家庭養老的有力補充。由於這種救濟模式是建立在血緣關係上的,因此義莊在經營管理上相對比較清明,民眾的支持度比較高。

除了宗族的義莊外,宋代建立有官方的“養濟院”用來收留體弱多病的人以及難民、乞丐等沒有宗族可依附的人群,只是相對於義莊的血緣牽絆,這類官方機構往往很難起到實際的效果,救濟物資往往被剋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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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濟院

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從政府到民間的養老制度基本完備,明清時期基本繼承前朝制度,不同之處在於義莊制度相比宋朝有很大發展,到了清朝義莊已經遍佈天下;同時功能也更加完善:“婚、喪、嫁、娶、學、養、醫、祭”基本人的一生大事都被包含在內,成為宗族聯繫和凝聚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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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莊

所以不要受殭屍片的誤導認為義莊只是用來放棺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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