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款分割引糾紛 法官調解促案結

丈夫因車禍去世後獲賠百萬元賠償款,並由其兩兄弟代管,作為妻子事後才得知。後賠償款分割引起了糾紛,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丈夫全部的賠償款。近日,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件共有糾紛案並履行完畢,真正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

2010年8月張某和李某登記結婚,2018年6月李某在外省務工因車禍死亡,有關部門支付了死亡賠償款1091044元給其兩兄弟李一和李二,除支付安葬費、交通費等費用外,還剩餘971961元。由於張某一直在深圳打工,事後才得知丈夫身亡。張某認為李一和李二兩兄弟隱瞞以上事實,獨吞本應作為妻子所有的死亡賠償款。而李一和李二兩兄弟認為,張某和哥哥李某結婚後就一直在外不回家,未好好照顧家庭,且二人用賠償款為哥哥李某代償了全部債務,張某不能索要全部賠償款。雙方因賠償款分割問題爭執不下,張某遂訴至法院,要求李一和李二支付其賠償款971961元。

該案受理後,辦案法官深入李某所在地,走訪群眾調查取證,在掌握證據的情況下,釋法明理,耐心做原被告雙方的思想工作,向其闡明死亡賠償款和遺產的區別,又告知兩被告張某作為李某的合法妻子,有權分割丈夫的死亡賠償款,同時又向張某釋明,李一、李二作為李某的兄弟,根據其生活的緊密度,也有權分割賠償款。經過3個多小時的工作,雙方終於達成調解協議,李某的死亡賠償款1090000元,扣減被告李一、李一處理李某的喪葬等費用及代償付李某的債務,餘款580000元,其中200000元歸原告張某所有,剩餘賠償款380000元歸被告李一、李二共有。調解後,李一和李二隔天將20萬元賠償款支付給了張某,至此該案圓滿地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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