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權捐贈萬科的2億員工股?

“我覺得這件事涉嫌侵犯萬科全體員工權益,已經有20多名萬科老員工支持我實名舉報。”2020年4月22日,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執行會長韓世同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作為萬科前員工,他已向證監會實名舉報王石和深圳市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萬科企業股中心”)涉嫌違規捐贈2億股企業股。

誰有權捐贈萬科的2億員工股?

萬科董事會名譽主席王石

二十天前,萬科企業股中心將其所持的2億股萬科股票捐贈給清華大學教育基金會。這些股票市值約為53億元,是目前國內對高校基金會的最大金額的單筆捐贈。

當天,萬科董事會名譽主席王石、萬科董事會主席鬱亮出席了捐贈儀式。由於公益性的捐贈,使得萬科及其一眾管理層收穫了巨大讚譽,但也夾雜著質疑。

誰有權捐贈萬科的2億員工股?

公開舉報

誰有權捐贈萬科的2億員工股?

日前,韓世同以“前萬科員工”身份,連續幾天內公開發布舉報信,質疑王石、萬科企業股中心是否有權利將2億股萬科股票捐贈給清華大學。作為一名前萬科員工,韓世同認為王石、萬科企業股中心的捐贈行為,涉嫌侵犯全體萬科員工的權益。

針對韓世同的舉報內容,萬科相關負責人稱,“已關注到此事,但沒有更多回應”。

韓世同所質疑、舉報的核心問題之一,則是此次捐贈的決策程序。即不通過萬科全體員工大會批准的情況下,萬科及萬科企業股中心,是否有權利向清華大學進行捐贈。

一位擅長公司治理及合規的商事律師告訴記者,此次捐贈主體為萬科企業股中心,其代表全體萬科員工進行捐贈,因此決策程序上應當依照萬科企業股中心的章程約定。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主任律師竇雍崗亦表示,最核心的問題在於,這2億股萬科股票屬於員工集體股,作出捐贈行為的相應主體應當是所有集體股的持有人,而相應集體股持有人的變更和股票流轉交易如何進行,要根據萬科企業股中心的章程作何安排。

“王石能否代表全體萬科員工捐贈2億股萬科股票,應該基於兩個因素。一是王石在萬科企業股中心任職並被賦予相應權利,包括決策權;二是捐贈行為獲得了全體萬科員工的授權。”竇雍崗說。

他進一步稱,捐贈過程中沒有公開這方面的信息,因此王石是否有權代表全體萬科員工向清華大學進行捐贈,仍然存有疑問。

由誰決策?

據悉,這2億股萬科股票,源於1988年進行的股份制改造。彼時,萬科成為中國第一批股份制改造企業,改造完成後60%為國家股,40%為企業股。

根據當時規定,企業股的使用可由企業“自主決定”,同時期股改企業多數將企業股分配給了創始團隊,而萬科則選擇將企業股交由職工委員會(後更名為“萬科員工代表大會”)管理,成為全體萬科員工共同持有的資產,相當於員工集體股。

王石在2011年號召全體萬科員工把這筆企業股資產貢獻給社會用於公益事業,隨後獲得萬科員工代表大會一致通過。同年,萬科企業股中心註冊設立,由其管理、運營這筆企業股資產。

據公開信息,萬科企業股中心在公司章程裡規定,本企業的宗旨是管理企業資產,通過合法投資、運營,使其不斷保值升值,並將企業資產及收益最終全部用於公益事業,包括用於萬科員工的困難救助。

這一點上,韓世同提出質疑,“萬科企業股資管中心在公益事業和員工救助方面有哪些作為?這也是需要查清楚其是否履行過這些職責。”

此外,公司章程還規定,本企業宗旨不允許修改;本企業章程的其他內容,不得與本企業宗旨相沖突;本企業利潤不作分配。除依法需要提取相應資金外,全部計入資本公積,並最終用於公司宗旨所指定的方向。

萬科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上市公司不享有萬科企業股中心的決策權,理事會是萬科企業股中心的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由萬科員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即便萬科企業股中心的日常決策機構為理事會,但仍然要根據公司章程授權理事會的權限內進行決策。”上述擅長公司治理及合規的商事律師告訴記者,“這與公司治理結構類似,董事會負責一定範圍內的日常經營決策,但涉及重大事項或交易,則提交給全體股東大會進行表決。”

他補充說,如果萬科企業股中心在公司章程裡,沒有授予理事會在重大資產捐贈事項的決策權利,那麼萬科企業股中心對清華大學的捐贈行為就存在程序上的問題。

“如果章程內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所有集體股的持有人有權對相應的股票交易或流轉行使權利,也就是說,捐贈行為應通過萬科員工代表大會進行表決。”竇雍崗指出。

萬科相關人士回應記者稱,目前2億股企業股已完成捐贈,萬科企業股中心也實現了使命,接下來將停止運營。

而實際上,萬科企業股中心除了持有2億股企業股以外,還對外設立了上海萬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參股了中城新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目前仍然開展了大量投資業務。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萬科企業股中心此前所持2億股企業股,一直以來被合併於“招商財富-招商銀行-德贏1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下稱“德贏1號”)、“招商財富-招商銀行-德贏2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下稱“德贏2號”)等資管計劃所持有的股份。

據悉,德贏1號、德贏2號等資管計劃的實際委託人和劣後級出資人即為萬科企業股中心。由於這些資管計劃以加槓桿的方式持有萬科的股票,因此,在萬科企業股中心向清華大學進行捐贈的兩天前,其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了部分股票的轉讓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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