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潤分配預案

根據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結果,2019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實現淨利潤56,614,069.39元,提取盈餘公積金5,661,406.94元,減去報告期內已派發2018年度現金股利11,120,008.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177,329,901.93元,2019年度末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217,162,555.43元。

為有利於公司的長期穩定發展,不斷提高市場形象,確保股東有持續穩定的回報,根據《公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有關規定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綜合考慮公司目前總體運營情況及公司所處發展階段,公司擬以目前最新總股本180,423,14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元(含稅),擬派發現金紅利總額為18,042,314.00元,剩餘利潤作為未分配利潤留存。本年度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權激勵授予行權、可轉債轉股、股份回購等事項發生變化的,分配比例將按照現金分紅總額固定不變的原則進行相應調整。

二、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說明

公司上述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1、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

2、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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