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鏡利潤高達十倍多,能否針對性反暴利?

眼鏡利潤高達十倍多,能否針對性反暴利?

“眼鏡暴利”是個老話題了。雖然輿論多次曝光、詬病眼鏡的暴利問題,但仍然無法推動眼鏡利潤和價格迴歸合理。批發價幾元、幾十元的鏡架、鏡片,在眼鏡店櫃檯上身價翻了幾十倍,是公開的秘密,但卻不見治理眼鏡暴利。

儘管外界公認眼鏡很暴利,但經營者往往不承認暴利,理由是房租、設備、人員、售後等成本都不低或者都在漲。其實這樣的辯解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經營其他實體店面的商家也要承受很多成本,但其他零售商品的利潤率卻遠不及眼鏡。

面對眼鏡行業暴利問題,消費者表示“只能接受現狀”,顯得很無奈。輿論“炮轟”多次沒有實際效果,也顯得有點尷尬。難道說存在就是正常,“消費者只能接受眼鏡暴利”就是正常現象?筆者以為,眼鏡暴利問題其實是可以解決的,關鍵取決於有關方面是否積極作為?

眼鏡利潤高達十倍多,能否針對性反暴利?

雖說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眼鏡屬於非政府定價和非政府指導價商品,完全由商家自主定價,買賣雙方自由交易——“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一個行業長期處於暴利狀態,絕不是一種正常現象,而是相關監管和法律不健全帶來的問題。

從監管角度看,眼鏡暴利的背後,某些商家絕不是規規矩矩經營,即暴利中有違規經營的成分。比如,有的商家打著“國際品牌”的旗號賣高價,實際是山寨國產貨。某市眼鏡協會負責人就承認產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亂象。

再如,壟斷經營就會滋生“壟斷性暴利”。2014年,國家發改委曾對依視路等鏡片企業壟斷開出千萬元罰單。但到今天為止,品牌眼鏡仍對鏡片最低售價進行限定,也涉嫌違反《反壟斷法》,但卻沒有受到依法懲治,令人遺憾和失望。

如果有關方面經常排查眼鏡行業,嚴肅處置各種違法違規問題,顯然可以擠出不合理的價格“水分”,眼鏡不會這麼暴利。當然,這既需要消費者積極投訴,也需要監管部門主動作為。同時,還需要行業協會積極發揮自律等作用。

眼鏡利潤高達十倍多,能否針對性反暴利?

從法律角度來說,包括眼鏡、房地產在內的暴利行業多次登上國內十大暴利行業榜單,但國內卻沒有一部反暴利法律。雖然國家有關方面1995年曾出臺過《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2011年又進行過修訂,但該暫行規定對於眼鏡暴利沒有發揮制約作用。

據說,世界上多數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都制訂了自己的《反暴利法》。此前多年,國內有關人士也呼籲我國制定《反暴利法》,但立法層面沒有一點動靜。筆者以為,要麼完善《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要麼制定《反暴利法》,眼鏡暴利完全可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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