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

父母的房產,自然是留給子女的,要不要辦理過戶手續,又如何?說到底,這個房子還不是我的嗎?有必要辦理過戶手續嗎?

不過戶等於得不到房產的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如果以後房產拆遷徵地等,就得不到補償,想買賣也辦不了過戶。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父母"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遺贈撫養協議辦理,若有遺囑則按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若均無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有配偶、子女、父母,若問題中的"父母"的父母已不存在,則子女為唯一的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在遺產處理前若子女均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則該房產應由所有子女平等分割。因此,作為遺贈的房產,有多位繼承人的,為避免後期因房產歸屬及後續收益產生糾紛,建議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

根據財稅(2016)36號規定,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免交增值稅。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因此,個人通過法定繼承方式取得房產,不需要交納增值稅。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

除非是這個房屋在父母去世之後,無人居住,用於出租,那麼,大家的生活不受影響。不過,如果從長遠來看,未來有關房屋的政策如何走向,很難預料。房產稅、遺產稅、購房資格等等,都對分割產權,房屋過戶產生影響。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

由於在拆遷徵收時,補償款項的核算和給付都是直接面向房屋的產權登記所有人的,沒有進行變更登記的繼承人們的權益保障會面臨壁壘。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

所以說老人過世後,並不需要刻意去辦理過戶手續!因為沒有"法律"強迫公民去交納過多的雜費!房齡達70.年後自然補交下一個70.年土地金時再換證不遲!所以建議如果父母去世之後,房產應當儘快確定合法的繼承人,變更到繼承人名下,這樣房產才便於上市流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