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小年:中國歷代變法爲何只有商鞅和鄧小平成功了

许小年:中国历代变法为何只有商鞅和邓小平成功了

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是改革與革命不斷交替的歷史。我們當前所處的改革時代從1978年算起,已經有三十多年了,今後怎麼走,企業界、學界、民間社會上都感覺有點迷失,好像找不到方向。我跟大家一樣,在困惑中試圖尋找方向,於是就去讀歷史。

歷史雖然不會重複,如同一句流行語所講的,卻“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忘記了歷史,就容易迷失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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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改革成敗

縱觀歷史,中國的改革事業綿延不斷,從戰國時期商鞅和秦孝公的變法,一直到當代鄧小平領導的改革開放。

商鞅於公元前356年和前350年兩次大規模的變法,為秦國崛起成為戰國時期的霸主,乃至後來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商鞅之後有西漢末年王莽的託古改制,大約在公元9年到23年之間。王莽的形象在歷史上相當負面,這是因為自從儒家被確立為正統的意識形態之後,中國的史學家就脫離了司馬遷的傳統,不是儘可能客觀、如實地去記錄歷史事件,而把教化作為它的首要功能。

後世儒家說:“孔子作春秋,亂臣賊子懼”,寫歷史的目的是為了讓亂臣賊子懼怕,是為了維護現有秩序。史料的選取、真相的記錄、歷史的研究於是就有了事先設定的指導思想。王莽被認為是亂臣賊子,篡奪西漢政權的野心家,代表了這個反動階級、那個落後勢力等等。客觀地講,王莽其實是一個很想有所作為的大臣,他意識到當時尖銳的社會矛盾,試圖通過改革來紓解危局,但是這位志大才疏的改革者失敗了,這既有歷史的機緣巧合,也有他個人的原因。

王莽之後的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公元471-499年在位)和馮太后推行了漢化改制,這個改革雖然在歷史上留下的資料不多,實際上對後續中國製度的建設產生了深遠影響,例如北魏的軍事制度、賦稅制度、土地制度等被後來的隋、唐皇朝所繼承。因為北魏是鮮卑族拓拔氏建立起的政權,屬於胡人,“五胡亂華”,漢人史學家寫這一段的時候似乎有一種非常複雜的心理,就像後來明朝人寫《元史》一樣。元史的篇幅和一個近百年的統一皇朝不相稱,因為它是由蒙古族建立的政權。

接下去值得一提的是唐朝德宗年間的“兩稅法”(公元780年),這是一次重大的財政制度改革,但沒有觸及政治、軍事等其他領域。

北宋王安石和宋神宗(公元1067-1085年在位)的變法也以經濟為主,時間跨度十幾年,從1069年到1085年。明朝張居正的改革,從1572到1582總共十年。對於張居正,史學家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那十年稱不上是一次改革,變革的範圍與深度和王安石變法無法相比,不過是通過整頓吏治和調整政策,提高明帝國國家機器的運轉效率。

具有全局性和制度性意義的是清末光緒帝與1898年推行的戊戌變法,但變法還沒有開始就已經結束。眾所周知,慈禧太后發動宮廷政變,囚禁光緒帝,殺害了主持變法的“六君子”,各種新政還沒有來得及實施就被廢除了。1901年慈禧迫於內外壓力,以光緒帝名義頒佈上諭,重拾戊戌新政的各項主張,有些方面甚至比光緒帝走得更遠,但為時已晚,十年後清王朝就在辛亥革命的槍聲中倒臺了。

许小年:中国历代变法为何只有商鞅和邓小平成功了

最近的是鄧小平領導的1978年改革開放。

簡短回顧歷史,粗略地講,大概每隔四、五百年,中國的歷史上就會出現一次改革的高潮。四、五百年也許純粹是時間的偶然,也許因為中華帝國的制度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必須通過改革來進行調整。古人有句話說“五百年必有王者興”,也可以說是五百年必有改革興。到底是偶然還是必然,這是史學中的一個永恆的正反命題,我們不是專家,在這裡不展開討論,留給將來的研究去回答。

歷代改革只有一頭一尾成功了,也就是商鞅和秦孝公的變法、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成功了,其餘的改革或變法都宣告失敗。我在這裡用的“改革”和“變法”兩個詞有著同樣的含義,可以互換,雖然習慣上“改革”多用於現代,而“變法”常見於古代。變法成功與否,並不看變法者個人的結局,商鞅的下場很悲慘,秦孝公死後他被抓了起來,遭受車裂之刑,但商鞅所創建的制度保留了下來,因為新制度在實踐中被證明是有效的,連仇恨他的貴族集團也不願放棄。所以判斷變法是否成功,不看個人的去留榮辱,而要看新制度是否取代了舊制度,長期存續下來。

中國歷史上,成功的改革少,成功的革命多。改革雖然沒有革命那樣波瀾壯闊和驚心動魄,但對於社會的發展、對於中華文明的成長、改革給民族和國家帶來的影響,遠遠超過那些成功的革命。那些成功的革命大多是改朝換代,重複循環,沒有對中國社會的演進產生實質性影響,而這兩次成功的改革卻帶來了深刻的和實質性的變化。革命和改革的區別從英文詞上也可以看出來,“革命”在英文中是 Revolution,詞根是動詞Revolve,循環、輪迴的意思。當然“革命”這個詞不是從英文來的,在中文中很早就出現了,比如說湯武革命,商湯取代夏桀,武王推翻商紂,都被稱為革命。“改革”的英文是Reform,重塑或者重新建造,意味著實質性的變化。

商鞅變法促使中國社會由封建制向集權官僚制轉變,這是中國社會的第一次大轉型。這個轉型始於東周末年,經過春秋戰國二、三百年的混戰,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才宣告完成。

說到這裡,需要澄清一個事實,我們歷史教科書裡的一個說法:“秦統一中國標誌著封建社會的開始”,今天的史學界公認是錯誤的,應當糾正過來。根據學術的定義,典型的封建社會只有西周一朝,錢穆先生在《國史大綱》中就是這個觀點,國外的學者余英時——普林斯頓大學的東方史和東方文化專家,也是這個看法。

秦始皇結束而不是開啟了封建社會,秦朝開啟的是延綿兩千年的皇權官僚專制時代,為這個時代揭幕的就是商鞅變法。

鄧小平的改革開放則推動了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這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大轉型。關於中國社會的現代化發端,有的史學家認為是1840年的鴉片戰爭,有的認為是1894年的甲午中日戰爭,也有人把時間劃在1911年辛亥革命。不管有怎樣爭論,各家一致的看法是自晚清之後,中國社會的傳統形態已經保持不住,不得不向現代社會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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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不同性質的變法

為什麼只有一頭一尾的改革成功了?這與改革的性質有關。

我們把改革分為兩類,一類叫“突破型”,另一類是“修補型”的。一頭一尾的改革都是突破型的,因為敢於突破,建立了新型制度,所以成功了。後一類改革的目的是修補現有體制,無法解決深刻的社會、政治和經濟上的矛盾,所以都失敗了。

所謂突破型改革就是在保持社會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引入新型制度,新制度帶來新的激勵機制,在新的激勵機制下,資源的使用效率大大提高,即使資源總量基本不變,效率的提高也能夠增加社會總產出。財富增加了,有個比以前更大的蛋糕,社會的各個階層都可能受益,實現雙贏或者多贏,這在經濟學中叫做“帕累託改進”,它的嚴格定義是“有人受益而無人受損”。

在現實中,變法意味著改變現狀,“無人受損”是不可能的,最大的受損者無疑是既得利益,他們必然會抵制和反對新法,然而突破型變法在提高效率和增加社會總財富的同時,也造就了擁護新法的新生力量,這些新生力量足以抗衡和壓制守舊派。

商鞅變法中出現的新生力量是城市平民和農民,依靠這些人,秦國君臣克服了貴族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將新法堅持了下來。鄧小平的改革為農民、城鎮居民提供了全新的激勵機制,實現了經濟的高速增長,大幅度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水平,改革因此獲得了民眾的廣泛支持,在此基礎之上,中國政府得以廢棄計劃體制,成功導入市場經濟制度。只要蛋糕做大了,受益者推動改革的力量大於受損者的阻力,就會增加改革的成功概率。

新制度為什麼使做大蛋糕成為可能呢?因為激勵機制和資源配置方式不一樣了,同樣的資源能比過去產生更大的效益。古代中國是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生產技術和生產工具比較簡單,最重要的資源是土地和人力,土地的產量由人決定,要想提高農業產量,歸根結底還是要提高農民的勞動生產率。如何激勵農民,如何發展農業生產,就成了歷代變法要解決的核心問題。當然了,古代的統治者並不關心臣民的生活,他們想要的是富國強兵,為了富國強兵而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有錢有物資,國君可以養更多的士兵和官吏,對外進行戰爭,征服外族和外國,奪取更多的土地和人口,對內維持現有秩序,保持自己的統治地位。

如果不能做大蛋糕,變法就退化為利益的重新分配,如同歷史上的修補型變法那樣,有人受益但也有人受損,如果受損者是統治精英中的既得利益,變法就難逃失敗的命運。簡單的利益再分配非但不能緩和反而激化社會矛盾,改革者在社會上缺少支持,朝廷裡又面臨既得利益集團的攻擊,內外交困,僅靠皇帝的信任勉強支撐局面。

修補型變法和突破型變法的另一區別是方法論,後者的特點是自下而上,上下結合,新制度來自社會實踐;而前者是完全的自上而下,靠宰相做頂層設計,皇帝批准後由官僚體系推進落實。商鞅的新政不是他和秦孝公躲在宮廷裡設計的,變法不過是把實踐中證明有效的制度加以推廣,例如下面我們將展開討論的郡縣制和土地私有制。鄧小平的改革吸收了民間的創新,例如農村的包產到戶,那是安徽小崗村農民的發明。

王安石是頂層設計的高手,他為官清廉,工作勤奮,用心良苦,計劃周密,從智商、人品到職業操守都是當時第一流的,儘管情商低了一些,但是他的方法錯了,自以為聰明,大搞頂層設計,用政府取代市場。

政府取代市場會碰到兩個問題,第一、政府官員不瞭解市場的運作,頂層設計的方案往往不具備實際可操作性。第二、激勵不協調,用民間的俗話講,上下左右擰著勁兒,不能調動基層的積極性,也就不能提高效率和做大蛋糕。王安石的精巧設計在實踐中全都碰了壁,不僅沒有達到所設想的目標,反而擾亂市場秩序,破壞了社會生產和經濟活動,結果社會財富沒有增加,變法成了利益再分配的博弈。民眾怨聲載道,因為他們沒有從新法中得到實惠;官員普遍敵視王安石,因為新法傷害了他們的利益,一場經濟變法就此轉化為政治鬥爭。

一旦進入到政治鬥爭階段,變法就凶多吉少了,這是因為官僚體系天生保守,官員既沒有積極性也沒有能力推行新法,而不敢突破體制的變法者又必須依靠官僚落實各項政策,修補型變法因而落入一個沒有解的悖論。當新政未達到預期效果時,在保守派的攻擊面前,變法派很難為自己辯護,他們也沒有民間的同盟軍,全靠皇帝的信任和支持。隨著朝野壓力的增加,皇帝開始猶豫動搖,新法的廢止就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了。

下面我們分析變法成功和失敗的具體案例,要說變法的徹底和影響的深遠,自然是非商鞅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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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的全面突破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有兩項,一是經濟上的,另一個是政治上的。經濟上最重要的是土地所有制改革,“廢井田,開阡陌”,土地私有化。

井田制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土地國有制下的集體經濟,當然,會有歷史學家不同意我的這個現代註釋。井田制的問題和集體經濟的一樣,激勵弱,效率低。

我自己有過集體經濟的親身經歷,文革時被送到農村當知青,人民公社大鍋飯,農民一起幹活,到年底共同分享勞動成果,個人的努力和回報沒有直接掛鉤,激勵不足,結果是出工不出力,農業生產效率長期處於低水平。那時除了生產隊的地,每個農民家庭還有一小塊自留地,自留地上的收成都歸自己,這就看出區別來了。爬到陝北的山峁上放眼望去,哪片是公社的地,那片是自留地,不用村民告訴你,一看就知道。玉米、穀子長得綠油油的肯定是自留地,蔫黃、無精打彩的保證是公社的地。生產隊種不出好莊稼,公社土地的收成就是沒有自留地裡的高。看到這種現象,我還很不理解,毛主席號召我們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農民的覺悟應該很高啊,為什麼不好好種公社的地呢?

商鞅廢除了井田制,取消公田,把土地分給農民個人,雖然去世後要交還,由國家根據人口另行分配,農民畢竟獲得了土地的經營權和納稅之後的收益權,相當於古代版的聯產責任承包制。商鞅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井田制的效率實在太低了。

井田制下分公田和私田,農民無償為貴族領主耕種公田,收成全都屬於領主,私田上的產出在繳租之後才歸農民自己支配,可以想象農民在公田上怎樣種莊稼,大概和人民公社差不多吧?商鞅不僅給農民分地,而且鼓勵他們開墾荒地,政府給獎賞,擴大生產規模。過去農民不可以開荒,因為都是“王土”,公有土地不能動。“開阡陌”就是把分隔公田、私田的土梗全都剷平,土地重新分配,並且可以在在阡陌之外開荒墾殖。土地制度改革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從經濟學原理的角度看,和我們1978年農村改革的作用是相同的。

井田一廢,封建領主制就解體了,經濟改革帶動了政治改革,削弱封建領主的力量本來就是變法的一個重要目的。過去農業生產剩餘掌握在大大小小的領主手裡,秦國國君的財政收入僅靠他自己的領地和通過戰爭兼併的別國土地。變法就是“去中間化”,剝奪各級領主對農民的支配權和土地收益權,國家直接向農民徵收賦稅,國君的財政收入大大增加。憑藉雄厚的財政實力,秦國建立了一隻強大的軍隊,攻伐征戰,統一了中國。商鞅之前的魏國、吳國也搞過變法,但不像秦國這麼徹底,沒有觸動貴族領主階層,結果都是曇花一現,主張變法的大臣不是被趕走就是被守舊派殺掉。

在政治上商鞅還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度,代之以軍功爵位制。封建制下的爵位和官位都是貴族家庭世襲的,個人再能幹沒有用,要會投胎,今天人們講投胎是個技術活,那個時代更是。

封建制講究人的身份,而不是才能,只有貴族和他們的子弟才能做官,才能帶兵打仗。在新的軍功爵位制下,不問出身,憑戰功升遷,殺敵甲士一人,賜爵一級,賜田一頃,賜宅一畝,有點像今天的計件工資,付出和回報直接掛鉤,只要打仗勇敢,經濟收入、社會地位就都有了。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不僅士兵打仗拼命,按軍功提拔軍官,秦國將領也能征善戰。名將白起是一介布衣,15歲從軍,經歷大小七十多場戰鬥,其中包括攻擊趙國的著名戰役——長平之戰(公元前260年),結果趙軍大敗,二十萬降卒被秦軍坑殺。趙軍統帥是趙括,沒打過仗,只會紙上談兵,因為出身軍事貴族世家,被任命為三軍司令。戰國時期的秦軍號稱虎狼之師,令人生畏的戰鬥力背後是競爭性的用人制度,以及制度決定的強大激勵,說的低俗一點就是高官厚祿和良田美宅。

由於實行不拘一格、唯才是舉的用人制度,秦國的統治精英帶有兩個鮮明的特點:平民多和外國人多。商鞅不是秦國人,原名叫衛鞅,是衛國人;秦國的宰相李斯原本是楚國的小吏,師從荀子,學成後投奔秦國。能人為什麼都彙集到秦國去了?因為山東六國還在講出身,講血統,有才幹的平民得不到施展的機會,人往高處走,都跑到秦國謀出路。外國人在秦國封侯拜將,秦國的貴族當然不高興,於是鼓動秦王下逐客令,驅趕老外。名曰仇外,實則懼內。李斯聞訊大驚,急忙上奏,寫了一遍著名的《諫逐客書》,秦王收回成命,打消了自毀長城的愚蠢念頭。

商鞅的政治體制改革是深刻和廣泛的,為了增加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和治理能力,秦國建立了集權的官僚體制,“廢封建,立郡縣”,在鄉和鄉以下推行保甲連坐制。我們想想強調的是,這一套制度並不是商鞅的頂層設計,在商鞅變法之前,郡縣制在各國已經存在了二百年,是國君治理新徵服地區的通行辦法,商鞅所做的只不過是立法,將這個行之有效的制度推廣到全國。

土地私有制也不是商鞅的發明,早在公元前594年魯國就開始“初稅畝”,廢除井田制,取消公田、私田的劃分和相應的收益分配規則,改為農民按土地面積交稅,比商鞅變法早了二百多年。商鞅在前人的基礎上又向前進了一步:將這些局部性的創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實施。

商鞅在變法的策略上也是非常成功的,先做思想準備,形成共識,減少變法的阻力。司馬遷在《史記》中有記載,商鞅和守舊派大臣在秦孝公面前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到底要不要變法?商鞅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守舊派說你想更改祖制,你再高明,能超過祖宗嗎?我們能守住祖宗的制度就不錯了,不要再想改變什麼。商鞅針鋒相對,認為時代不一樣,治理國家的方法也不一樣,“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論戰的結果是商鞅勝出,最後秦孝公站在了他一邊。

並不是所有的變法者都像商鞅那樣幸運,由於“祖制”也就是現行制度和正統意識形態密切契合,改變現行制度不可避免地要和正統意識形態發生衝突,而所有的變法者在這道障礙面前都不幸地處於下風。不僅既得利益以衛道士自居,佔據道德高地,冠冕堂皇地反對新政,而且民眾也因為習慣性思維作怪,不願面對新法帶來的不確定性,若不修正意識形態,變法就不能進行下去。

王莽要恢復周禮,“託古改制”,借周公的名義推行新政。王安石說他的新法和堯舜禹聖王之道相符合,以此抵擋守舊派的攻擊。清末康有為寫了《孔子改制考》,把孔子描繪成主張改革的聖人,從儒學的源頭上論證變法的正當性。上一世紀七、八十年代,鄧小平要改革,馬上就招來“姓資還是姓社”的質疑,小平同志講不要爭論姓資姓社,要看實際效果,這就是著名的“黑貓白貓論”。這個策略很明智,因為一旦爭論起來,恐怕多半是改革者被動挨打。

不爭論並不表明大家都認同,只有得到認同——無論自願的還是被迫的——的政策才有執行力度,這就是改革的公信力問題。如果官員和民眾不相信朝廷的決心,或者不相信新法的效果,就算國君下令,臣民也會假裝沒聽見,皇上若認真追究起來,他們就陽奉陰違,敷衍了事。

為了強化法令的公信力,商鞅在都城中豎立了一根木頭,發佈公告,誰把木頭拖到南門,賞賜十金。百姓不信,因為當時的都城不大,南門到北門據說只有三華里,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能賞這麼多嗎?賞金逐步加碼到五十,終於有一位從人群中走出來,完成了這樁看上去是很荒唐的任務,結果還真得了賞金五十,這就是立木為信的故事。

秦人從此知道,商鞅令出必行。守法有獎,違法必懲,太子犯法了,商鞅也不寬恕,考慮到儲君不宜施刑,令太子的師傅公子虔代為受過,結果公子虔被削去了鼻子。

改革的公信力最根本的還是看實際效果。商鞅在第一次變法之後就帶領秦國和趙國聯軍和魏國打了一仗,戰爭以聯軍的勝利而告結束,秦國一舉收回了以前割讓給魏國的河西之地,商鞅用抓住老鼠來平息關於黑貓白貓的爭論,大大增強了新法的公信力。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看,商鞅變法的成功在於通過改變激勵機制,提高了古代中國兩個最要資源——土地和人力的使用效率。廢除井田制,土地私有化,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政治上採用軍功爵位制,打破貴族階層對國家治理的壟斷,選拔和吸引了大量的優秀人才,充實軍隊和政府。人盡其才,地盡其力,秦國在很短的時間裡得以富國強兵,到了這一步,新法甚至對初期的受損者——貴族階層來說也是有益的了。

商鞅沒有動用暴力手段剷除貴族階層,而是一方面通扶持新生力量,不斷降低貴族在經濟、社會和政治中的相對重要性;另一方面,在允許貴族保留土地的同時,將他們排除在政府和軍隊之外,必須有戰功才能任職。貴族階層也認識到,如果繼續因循守舊,秦國就會在對外戰爭中失敗,國土面積越來越小,就像變法前的歷史已證明了的那樣,一旦亡國,貴族失去一切,不是遭到屠殺,就是淪為奴隸。外部競爭的壓力使秦國貴族即使有機會,也不敢迴歸舊制度。秦孝公死後,繼位的太子和公子虔殺了商鞅,但沒有改動商鞅設立的各項新法。

有人受益而無人受損,商鞅變法通過提高經濟和國家治理的效率,得到廣泛的社會支持而成功。二千年後,我們從鄧小平的改革開放總結出同樣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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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發展是硬道理”

在1978年開始的農業改革中,我們解散了人民公社,實行家庭聯產責任承包制,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民的激勵機制,其作用和商鞅的“廢井田,開阡陌”是相似的,效果也是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城鎮經濟改革和鼓勵民營企業的著眼點同樣在激勵機制,由利潤驅動企業家,由績效工資激勵工人,同時對外、對內開放,允許資源較為自由地流動。通常我們對“開放”的理解是對外開放,其實對內開放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對外開放。取消國家計劃委員會,取消指令性計劃後,資源擺脫了行政部門的束縛,在市場價格信號的指導下,朝著最有效率的地方配置,從低效的農業流入高效的城鎮工商業,從低效的國有部門流入高效的民營企業。激勵機制和資源配置方式的改變帶來了總體經濟效率的提高,表現為GDP的高速增長(參考“兩個中國模式”一文)。

提高效率,做大蛋糕,社會的各個階層都從改革獲益,經商的發了財,農民進城找到工作,工人漲了工資,民眾改善了生活,共產黨鞏固了執政地位,改革是一場多贏的博弈。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不管我們在政治上和利益分配上有怎樣不同的觀點,如果說再退回到中央計劃,恐怕沒有人贊成,就像商鞅死後,如果說再回到舊的封建制,秦國也沒有人贊成,效率的提高使每一個人都感受到新制度的優越性。

小平同志說:“發展是硬道理”,發展經濟才能人人受益,大家受益才能堅持市場化的方向,才不會開倒車,道理硬就硬在這裡。

鄧小平的改革也是思想觀念先行一步,從真理檢驗標準的討論開始,形成關於改革的社會共識。改革要觸動政府部門的利益,有阻力怎麼辦?成立獨立的國家體制改革委員會,擺脫部門利益的掣肘,直接向中央彙報;另一方面,依靠民間的創造突破計劃體制。

在改革的具體方法上,雖然也有自上而下的頂層設計,更多的是自下而上的制度創新,來自於基層實踐中的制度創新。大家都知道,中國的農村改革不是鄧小平設計的,而是小崗村的農民先幹出來的,再由黨中央給予充分肯定,變成全國的政策和法律。小崗村農民包產到戶實際上違反了當時的法律,中央沒有因為他們違法而打壓,因為可以發展農村經濟啊,看了一段時間,發現效果不錯,就發了中央一號文件予以推廣。直到1989年修改憲法的時候,才承認聯產責任承包制是社會主義生產方式的一種,才給予合法地位,距離小崗村農民的自發改革已經過去了十幾年。

城鎮的民營企業也不是鄧小平的設計,民營企業源於個體工商戶、集體和鄉鎮企業。年光久辦了個“傻子瓜子”公司,僱了幾十個人賣瓜子,縣政府說他走資本主義道路,把他抓起來,小平同志過問後才放了出來。中國的民營企業在很困難的環境中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幹出來的,沒有什麼頂層設計,頂層放開,下面自然有辦法。頂層要做的是尊重和發揮基層的創造力,及時調整政策和法律,實施推廣,鄧小平的偉大之處也正在這裡。

為什麼改革要強調基層創新?因為基層民眾貼近市場,他們的制度創新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續性。第二,基層的創新是“激勵協調”的,他只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沒利的不做,包產到戶要是沒利的話,小崗村農民不會冒著被抓、甚至被殺的危險,私下分了生產隊的地。激勵協調的制度是自動執行的,用不著政府監督和管控。

對比下面我們要講的王安石的變法,區別非常明顯。王安石精心設計了新政策,但沒有想到也不可能想到激勵的問題,特別是信息不對稱情況下的激勵問題,結果他的政策在實踐中要麼無法執行,要麼事與願違,給民間的生產和生活增加了困擾。

我們講改革的策略不能單純強調頂層設計,應該是頂層放開,加上基層創新。由頂及時總結基層的經驗,把基層的經驗變成政策和法律在全國推廣,鄧小平的改革開放一直是這樣做的。在制度創新面前,迴避意識形態的爭論,以實際的經濟效率為判斷依據,只要能夠發展社會生產力的就允許去試,不問姓資姓社,這是他改革成功非常重要的一條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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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拗不過市場

下面我們來看失敗的變法,重點分析王安石,順帶也講講王莽。

王莽改制可以看成是國家社會主義的早期嘗試,和商鞅正好相反,他把已經實行了幾百年的土地私有制改回到國有制,模仿西周,更名天下土地為王田,對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王田不準買賣。王莽這樣做是為了抑制西漢末年愈演愈烈的土地兼併,大官僚、大地主良田千頃,小農無立錐之地,生活貧苦。

中國曆代王朝之所以都站在小農的立場上,抑制豪強,並不是因為他們喜歡小農,或者接受了儒家宣揚的仁政,而是出於財政的考慮。

皇權專制國家從官僚地主、豪門大戶那裡收不上稅來,權貴們有合法的減免賦稅的特權,非法逃稅的方法也很多,從瞞報到賄賂稅務官員。

這樣一來,稅賦的大部分就由小農來承擔,小農要是大面積破產的話,朝廷的日子也不會好過,保護小農就是保護皇朝的稅源。王莽深知這一點,於是宣佈土地國有化,由政府重新分配,分配的不是土地所有權,而是使用權,一戶授田百畝,緩解土地兼併所造成的農戶破產,緩解貧富懸殊所帶來的社會矛盾。王莽的土地國有化政策沒有公信力,靠官僚打擊豪強,而豪強就是官僚自己,怎麼可能真打呢?

在工商業方面,王莽推行全面的國家經營,叫做“五均六筦”。所謂“五均”就是均物價,為此成立了官營的商業機構,統購統銷,按成本收購商品,按官價出售,防止市場價格過高。“六筦”就是政府壟斷經營,管鹽、管酒、管鐵、管山澤之貨、管銅鐵,前面那個鐵指的是鐵器、鐵製工具,後面的銅鐵指銅錢和鐵錢。因為缺銅,王莽發行過鐵錢,他的貨幣改革混亂不堪,但新朝所發行的銅鐵錢品質好,今天成了收藏界的珍品。

王莽所有的這些改革最後全都失敗,最根本的原因是豪門權貴的堅決反對,甚至不惜以宮廷政變和軍事暴動來制止他。王莽壓不住陣腳,乾脆自己當皇帝,儒家史官因此罵他是野心家。實際王莽有他的苦衷,猜測他篡奪帝位的一個動機是用皇帝的權威來推行新政。

當然王莽的頂層設計問題太多,志大才疏,他的新政越搞越荒唐,最後自己也在貴族的暴動中丟了性命。

根據梁啟超的觀點,王安石變法也是搞國家社會主義,我認為梁啟超的定性比較準確,也許可以叫做國家社會主義的高級階段。王安石同樣用政府替代市場,相信他的新法可以做到“民不加賦而國用足”,政府增加財政收入,還不必加重老百姓的負擔,有人受益而無人受損,符合帕累託改進的原則。

保守派的首領司馬光反駁他,說國家增收必將取之於民,而與民爭利不是儒家倡導的仁政。王安石堅信可以雙贏,國庫充實了就能強兵,扭轉北宋多年的積貧積弱局面。北宋開國之後,外患不斷,對北邊的遼國屢戰屢敗,只好花錢買和平。党項人李元昊在西北建立西夏,人口不多,經濟遠不如北宋,居然也把宋軍打得焦頭爛額。

王安石的新法集中在經濟方面,青苗法、均輸法、市易法、募役法、農田水利法、方田均稅法等等,另外一些涉及政治和軍事制度,比如保甲法和置將法。這是一個憂國憂民,以天下為己任的士大夫,連他政治上的死對頭司馬光也承認他的用心良苦。

王安石死後,司馬光在上書皇帝,說王一生為國,朝廷應追贈諡號,優禮撫卹。北宋新黨和舊黨之間,爭理不爭利,主要是觀念之爭,王安石有堅定的信念,兩次擔任宰相,不遺餘力地推行新政,又兩次因新法的問題而被罷官,但仍不改初衷,人稱“拗相公”。司馬光也沒有在扳倒王安石的過程中謀什麼個人利益,兩個人都沒有在宰相的位置上搞子女經商和腐敗尋租的事。

諸項新法中,青苗法的實質是官辦農業金融。王安石有基層工作經驗,他在浙江做縣令,看到小農的破產往往在青黃不接的時候,青苗長出來還沒有成熟,舊糧已經用完,上下兩季接不上,農民只好去借高利貸,富商囤積居奇,藉機盤剝,利率高達100%到200%,農戶無力還債,典當土地以至於破產。王安石設想用官辦金融取代高利貸,以解農民的燃眉之急,真是個替貧下中農著想的好官。

當然,保小農的終極目的還是為了保國家財政。政府在春播時發放貸款,官定利息20%,秋天收穫季節斂取本息。用今天的標準衡量,20%是高利貸了,但和100%的市場利率相比,農民得到很大的優惠。這個用心良苦的頂層設計為什麼在實踐中碰了壁呢?

政府房貸款,本金哪裡來?王安石瞄上了國家的糧食儲備。儲備糧本來是作為社會保障和社會救濟用的,遇到天災,糧食歉收,農民離家外出尋找生計或者乞討,變成流民,威脅社會穩定,所以歷代王朝都儲備糧食用於賑濟災民。王安石盤算,糧食存在倉庫裡平時也沒用,何不拿來當本錢放貸,既幫助了農民,政府還賺取了利息收入,這不是雙贏嗎?

動用國家的糧食儲備,當然不許虧本,官員在發放青苗錢時,一定要判斷農戶的信用,也就是欠債不還的風險,但官員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去做。於是王安石下達更為具體的指令,讓官員下去清點農戶的財產,從富到貧分成幾級,用農戶的財產作為抵押來放貸,根據財產多寡決定信貸數量。

聽起來又是一個完美的頂層設計方案,但在實踐中變了味道,富農賄賂官員,虛報資產,騙取官方的低息貸款,然後按市場利率轉貸給貧戶。貧農沒有什麼財產能做抵押,從政府那裡借不到錢,真有急需,只能從富裕農戶那裡借,而富戶一轉借利率就不是20%了。反對青苗法的大臣上書皇帝,說富戶轉貸或者擔保的貸款利率實際是80%到100%,和市場上高利貸沒差多少,農民沒受益,政府的利息收入也只有20%,倒是官員和富豪從轉貸中大賺了一把。

青苗法在執行中弊端叢生,推行不下去了,於是王安石派出41位朝廷大員分赴各省督導(各位聽著是不是耳熟?),強行攤派,搞得下面雞飛狗跳牆,朝廷上一片反對聲,鬧得皇帝不得不出面,下詔禁止強行貸款,堅持自願原則。然而自願的結果就是貸不起的仍然貸不起,能貸到的利率跟市場上的差不多,最後獲利的還是經辦官員和豪門大戶。連盛讚王安石的梁啟超在八百年後也承認,政府辦不了金融,金融只能靠民間來辦。

“市易法”用官辦的批發、零售網絡替代市場,由官員到豐收地區低價購買糧食,運到歉收地區,增加那裡的供應,平抑糧價。但像青苗法一樣,市易法也面臨難以克服的信息問題,官員並不知道哪裡豐收,哪裡歉收,他們依靠商人提供信息,或者委託甚至僱用商人經辦,結果又是官商勾結,從中牟利。

為什麼官員不能學學商人,四出調查研究,瞭解各地糧食供應和需求的情況呢?因為官員沒有足夠的激勵。商人積極尋找供需缺口,倒買倒賣,賺錢歸自己,官員這麼做得不到任何好處,誰願意吃這個苦、受這個累啊?王安石設計的所有新法都繞不過信息和激勵這兩個問題,青苗法和市易法也都栽在這上面。

官員和宰相的激勵不一致,宰相要安邦定國,名垂青史;官員只想升官發財,封妻廕子。皇帝、宰相變法的目的是抑制豪強,而豪強正是大小官員,他們怎麼可能擁護和推行新法呢?宋神宗發現了這個問題,說為什麼士大夫都反對變法,而不問新法對百姓有什麼好處呢?守舊派大臣文彥博反問:皇上您和士大夫共治天下還是和百姓共治天下?話說得很直白,你到底應該以誰為重。變法傷害官員的利益,依靠官僚體系推動改革,本身就是個悖論,他們不會有積極性。

依靠官僚體系變法,失敗的第二個原因是信息不對稱。若想執行王安石的國家社會主義新法,要求負責具體事務的官員掌握足夠的信息,青苗法需要每個農戶的生產和財務信息,市易法需要各個地區、各種物品的生產和消費信息,現代的行政官僚體系都做不到,別說技術落後的古代了。更糟糕的是,官僚體系還制度性地扭曲信息,阻塞信息的傳遞,下情不能如實上達。

面對眾人攻擊青苗法,宋神宗的頭腦還比較清醒,認為這些人有自己的政治目的,不予理睬。但當退休宰相韓琦上書時,宋神宗高度重視,韓琦已經退休了,他說青苗法的壞話應該沒有政治或利益動機。神宗於是派了兩個心腹太監下去調查清楚,這兩位接受任務後就琢磨開了,深知皇帝信任王安石,正銳意變法,“拗相公”宰相對不同政見者的打擊也毫不留情,如果說青苗法不好,像彭德懷寫萬言書,會有什麼後果?兩個太監思前想後,回來寫了一個報告,聲稱青苗法深得人心,百姓大悅。宋神宗一看,堅定了推行青苗法的決心,實際上是被揣摩上意的太監誤導了。

你不能說太監滑頭,他們是理性的,如實稟報恐怕沒有好果子吃,寧可犯欺君之罪,也不給皇上真實信息。非理性的是制度,非理性制度下的理性行為看上去就顯得荒唐。這樣的事在中國歷史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上一世紀“大躍進”時期,下面謊報畝產萬斤,出身農民家庭的毛澤東居然相信了。

依靠官僚體系變法,不能成功第三個原因是缺少新的社會共識。更改祖宗之法,必然觸及祖宗樹立的正統意識形態,動搖原有社會共識的基礎。除了顯示新法的實際效果,變法者很難證明其政策的正確性,很難獲得社會的廣泛認同和擁護,而由於上面所講的信息和激勵的問題,新法又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不能發展經濟,做大蛋糕,而只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把豪富利益的一部分轉移給小農,把高利貸和商業利潤轉移到政府手中。

有人受益但也有人受損,搞不好是有人受損而無人受益,變法就不可避免地轉化為政治鬥爭,沒有民間的支持,變法成功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

講到這裡,我們對比商鞅和王安石做一個小結。這兩個改革家在人品、能力和權威上沒有實質性區別,變法的性質則截然不同,商鞅變法是突破式的,而王安石變法是修補式的。王安石變法完全依靠官僚體系,商鞅依靠平民和農民,鄧小平依靠農民、城鎮居民和企業家。王安石變法是純粹的頂層設計,商鞅和鄧小平的改革則是頂層放開加上基層創新。王安石變法的實質是官僚、商人、高利貸者、農民之間的利益重新分配;而商鞅和鄧小平的改革增加了產出,提高了效率,大體做到了有人受益而無人受損,得到社會各個階層的支持,變法成功,新制度得以存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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