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即使敗訴,也能爭取到滿意拆遷補償?

案件經過:

  家住江西省萍鄉市的李先生家周圍正在進行拆遷,李先生一家的生活起居受到了影響。後來拆遷方、開發商找到李先生,與其達成徵收補償協議,協議規定:開發商先行給李先生支付租房費,待整體徵收時,按啟動日期實行多退少補,李先生認為協議白紙黑字,自己的補償應當有保障,遂簽字,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為什麼即使敗訴,也能爭取到滿意拆遷補償?

某一天半夜,李先生的房屋被開發商偷偷拆掉,李先生隨即找到拆遷方、開發方,但他們都不承認偷拆行為,辯稱是誤拆,李先生拿著拆遷補償協議找開發商說理,開放商抵賴拆遷協議上根本沒有寫給多少拆遷補償,李先生這才明白中了圈套,他向公安機關報案遲遲沒有回信,向鄉政府信訪,鄉政府卻一直在向上級機構彙報……

李先生拿著當初的協議、看著被損毀的房屋,一籌莫展。經過一番打探,才知道周邊很多人也遭遇到類似的情況,最後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了,不僅要到了補償,補償款的數量也遠高於徵收方給的價格。李先生決定委託徵地拆遷專家律師李文謙、孟文靜助其維權。

為什麼即使敗訴,也能爭取到滿意拆遷補償?

維權經過:

二位律師介入後,首先採取調查程序,也就是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得知,李先生房屋所在地只有城中村改造項目的立項文件,再無其他手續,而合法的徵收程序,要經過一系列複雜的流程,當地開發商進行徵收的行為毫無法律依據,明顯屬於違法行為,兩位律師迅速找到了違法點,制定了該案件的突破口。

兩位律師首先請求縣政府確認鄉人民政府徵收行為違法,但縣政府不予回覆,兩位律師於是將縣政府訴至法院,後法院判決縣政府履行職責,縣政府作出《不予受理決定書》,明顯有鬼。兩位律師直接針對鄉人民政府徵收行為提起訴訟程序,雖然證據很充分,但一審認定鄉人民政府不存在徵收行為,駁回了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沒有政府徵收行為,房屋卻被損毀,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隨即針對違法施工行為進行關鍵的打擊:對開發商的施工許可進行調查,準備對違法施工或違法頒證的行為展開法律程序。在一系列法律程序的作用下,開發商就賠償問題與李先生進行調解,李先生最終拿到了滿意的拆遷補償。

為什麼即使敗訴,也能爭取到滿意拆遷補償?

結語:

對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而言,打贏官司是手段而非目的,雖然本案啟動了大量的法律程序,未有勝訴判決,但是這些看似敗訴的程序,也實實在在地給拆遷方和開發商施加了壓力,也正是這些看似敗訴的程序最終助力李先生贏得滿意的補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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