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拆窮」怎麼辦?創爲支招來解憂!

拆遷中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

佔據了大部分,放眼望去,拆遷新聞中總少不了這兩類的身影。為什麼舊城改造和棚戶區改造會有這麼多呢?

一是因為客觀上舊城區和棚戶區的確存在諸多問題需要整改,這樣更有利於城市優化。而還有一方面則是因為舊城棚戶區改造補償安置偏低都偏低,所以一些拆遷方為了節省經費,一些地區“被舊城改造和棚戶區改造”也是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拆遷“拆窮”怎麼辦?創為支招來解憂!

所以在警惕不要“被舊城改造和棚戶區改造”時,也要學會一些應對方法才能保證自己不被“拆窮”

  • 其一,針對房屋徵收決定提起訴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徵收決定是可訴的。問題在於怎麼訴?訴什麼?

(1)審查涉案項目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是否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2)審查涉案項目是否依法進行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3)審查涉案項目的補償費用是否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4)審查涉案項目是否在決定前進行了意願徵詢並達到了規定的同意比例(此為此類項目獨有的步驟,一般同意率不得低於90%);

(5)審查涉案項目是否依法擬定了徵收補償方案,是否進行了論證、公告、徵求公眾意見程序,是否在多數被徵收人不同意時組織了聽證,是否根據聽證情況進行了修改。

(6)審查涉案項目的“暫停公告”或“徵收範圍公告”內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事項的舉證責任在區縣一級政府一方,被徵收人需要做的是當庭對有關證據進行質證,找出其中的違法點和自相矛盾之處,通過庭審搭建的協商溝通平臺力促補償安置爭議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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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二,房屋評估要注意,針對房屋價值評估,如果不符合自己心理預期,則可以申請複核、專家鑑定

評估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核心環節,同樣是舊城改造類項目的重中之重。這裡歸納出五個重點,大家需要注意:

(1)被拆遷人對評估機構擁有選擇權,如無則評估行為違法。

(2)評估機構必須入戶實地查勘,如沒入戶則必然違法。

(3)需要重點注意涉案評估報告中評估師的簽字確認,如果簽字造假,要及時向當地住建部門或住建部舉報。

(4)對評估報告的內容進行初步審閱,若過於簡略、沒有評估方法及比照對象的信息等就有很大的可能是不公平準確的。

(5)如果不滿評估結果,那麼複核的時候一定要提出,最好諮詢專業法律、評估人員的意見。

最後需要補充的是,必要時被徵收人可自行委託信得過、名譽好的評估機構對涉案房屋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在隨後訴徵收補償決定的庭審中予以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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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三,如果對徵收補償決定不認可,必須要訴

這句話就意味著,如果在任何拆遷的環節中,你認為受到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待遇,都可能成為訴徵收補償決定的理由。具體的哪個能成立、哪個可以在庭審中提出、哪個要落實在紙面上,都可以和律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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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四,面對變化多端的逼籤、誘籤,要冷靜的說“不”

棚戶區改造項目由於強調效率、有時還夾雜商業色彩,所以逼遷事件層出不窮。

傳統的手段是“五斷”,斷水、斷電、斷路、斷氣、斷暖。升級一點的手段又出現了打砸搶、扔爆竹、高音喇叭甚至人身攻擊。

在此,北京創為律師事務所要提醒大家,這些下三濫的行徑都是嚴重違法的,被徵收人要勇敢的運用法律來打擊這些違法徵收行為。

若有關部門不作為,被徵收人就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確認其不作為行為違法。

拆遷“拆窮”怎麼辦?創為支招來解憂!

北京創為律師事務所:

只有強有力的回擊這些違法徵拆行為,被徵收人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才能扭轉“拆窮”困境。獲得合法補償是每一位被拆遷人應有的權利

但一些地方拆遷方的違法操作常常危害到被拆遷人的這些權利,所以才會有我們這些法律人為之奮鬥的身影。

保障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為被拆遷人爭取合理補償正是我們北京創為律師事務所一直奮鬥的目標,被拆遷人的信任與感謝則是我們在這條荊棘之路上奮鬥的不懈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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