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西海岸村居改造安置補償標準發佈

拆遷!西海岸村居改造安置補償標準發佈


黃島區村(居)和片區改造管理實施意見

為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推動我區村(居)和片區改造工作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拆遷安置補償標準

(一)宅基地上村(居)民住房拆遷安置補償宅基地上村(居)民住房拆遷安置補償可以採用房屋安置方式,也可以採用貨幣補償方式,由村(居)民自行選擇。

1.房屋安置補償

(1)原宅基地上是平房的安置補償。拆遷安置標準以改造村(居)合法的一個標準宅基地單位(通常為四間)為基數,每個標準宅基地單位(通常為四間)可安置總建築面積 150 平方米的兩套多層樓房(其中無償安置建築面積 120 平方米的多層樓房,利用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成本評估值按優惠價置換建築面積 30 平方米的多層樓房)、或安置總建築面積 160 平方米的一套多層和一套高層樓房(其中無償安置建築面積 130 平方米的樓房,利用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成本評估值按優惠價置換建築面積 30 平方米的高層樓房)、或安置總建築面積 180 平方米的兩套高層樓房(其中無償安置建築面積 150 平方米的樓房,利用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成本評估值按優惠價置換建築面積30 平方米的高層樓房)。房屋及附屬物等按成本評估價值給予貨幣補償,與置換的安置樓價款進行找差,多退少補。

(2)原宅基地上是二層及以上樓房的安置補償。有宅基地、建房審批等相關手續的,實測建築面積在 240 平方米以下的,按實測建築面積安置補償同等面積的樓房;底層樓房(實測建築面積超過 120 平方米的按 120 平方米計算)、樓房附屬房屋、附屬設施等按評估價值給予貨幣補償。實測建築面積在 240 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補償 240 平方米的樓房;樓房實測建築面積 240 平方米以上部分及底層樓房(實測建築面積超過 120 平方米的按 120平方米計算)、樓房附屬房屋、附屬設施等按評估價值給予貨幣補償。安置補償面積除執行上述安置標準外,村(居)民在自願的基礎上可按優惠價置換建築面積為 40 平方米的安置樓房,按優惠價置換的安置樓房價款可用原房屋及附屬物的成本評估值等進行找差,多退少補。

2.貨幣補償

村(居)民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總金額按應安置樓房的貨幣補償金額和宅基地上房屋評估值之和,扣除按優惠價置換安置樓房的價款進行結算,同時給予應安置樓房貨幣補償金額5%的獎勵。應安置樓房的貨幣補償金額按村(居)民宅基地上應安置補償的房屋建築面積(包括無償安置面積、優惠價置換面積)和該安置區域同類房屋市場價格結算,該安置區域同類房屋市場價格由具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並進行公示。

3.相關補償費用標準

選擇房屋安置的,每個標準宅基地搬遷補助費為 1000 元;確需臨時過渡的,臨時過渡補助費按照租房區域情況確定,按照每個標準宅基地每月 800-1500 元的標準,在過渡期限內據實發放;每個標準宅基地拆遷獎勵 2.4 萬元(1.5 萬元簽約獎+0.5 萬元拆除獎+0.2 萬元速籤獎+0.2 萬元速遷獎)。選擇貨幣補償的,每個標準宅基地搬遷補助費 1000 元;臨時過渡補助費按照租房區域情況確定,按照每個標準宅基地每月800-1500 元的標準,一次性計發 10 個月;每個標準宅基地拆遷獎勵 2.4 萬元(1.5 萬元簽約獎+0.5 萬元拆除獎+0.2 萬元速籤獎+0.2 萬元速遷獎)。宅基地使用手續、建房審批手續、宅基地標準、宅基地數量等由鎮(街道)組織村(居)委會、國土、規劃、城建等相關部門認定。村(居)民安置房、集體經濟發展用房、公建房屋等安置的最終面積,由鎮(街道)、村(居)委會根據宅基地數量及補償安置標準確定後,報區城建部門審批。無認定手續的,不享受以上拆遷安置補償政策。

(二)國有土地上(宅基地除外)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

補償標準原則上參照《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的通知》(青政發〔2013〕16 號)執行。

(三)集體土地上其它房屋及附屬物拆遷安置補償

1.集體土地上合法的經營用房、辦公用房、企業用房、公用事業用房、電力設施等房屋及附屬物的拆遷補償原則上實行貨幣補償。補償金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土地評估機構對房屋及附屬物、土地進行據實清點、評估,按程序審核確定。相關拆遷補償費用如下:

(1)搬遷補助費。

按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40 元的標準計發,總額低於 1000 元的,按 1000 元計發。

(2)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

因拆遷經營性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一次性計發 12 個月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拆遷商場、超市、商鋪、門面房、商業寫字樓、生產廠房等類型房屋,按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50 元的標準發放;拆遷倉庫、行政辦公房、圖書館等類型房屋,按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25 元的標準發放。

2.集體土地上(宅基地除外)合法的住宅房屋的拆遷補償採取房屋安置補償或貨幣安置補償的方式,其安置補償標準原則上參照《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執行。相關拆遷補償費用如下:

(1)搬遷補助費。按每戶 1000 元計發。

(2)臨時過渡補助費。臨時過渡補助費根據租房區域情況確定,每個標準宅基地每月標準為 800-1500 元。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計發 10 個月。選擇房屋補償的,在過渡期限內據實發放。

近日,有網友諮詢:近期西海岸新區合村並居。目前的方案一般是什麼樣式的? 並居後,居民住的是樓房還是平房或者是摞房?是否通兩氣“暖氣、燃氣?新建房所用的土地性質是什麼樣的?是否還是宅基地?

根據《山東省村莊規劃編制導則》要求。農房建設方面農村新型社區以聯排式低層住宅和單元式多層住宅為主;聯排式農居控制在2—3層,單元式住宅不超過6層;鼓勵建設多層,嚴控1層。對新建農房所用土地仍然是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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