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民国时期清水河县级以下的行政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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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民国时期清水河县级以下的行政建制

光绪32年(公元1906年),山西省咨议局成立,推行地方自治。当时隶属山西省的缓远地区由于“僻远之区,民智闭塞,风气未开,多未能如期举办”。

在民国期间,“绥远”为中华民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简称绥远,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民国初年,北京政府沿用清朝行政制度,对归绥地区的行政系统基本未作变动,只是在名称上作了些修改。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袁世凯任命张绍曾为绥远将军,塞外归绥兵备道改为观察使,由山西省都督任命潘彦礼充任,各抚民理事厅改为县,清水河县首任知事为李永清。民国2年(公元1913年),将“归绥道”改为“绥远特别行政区”,设绥远将军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统辖原来归绥道的12厅和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以及土默特旗等地。民国3年(公元1914年),改绥远将军为绥远都统。民国17年(1928年),绥远特別行政区改为绥远省,清水河县改知县为县长,马汝骥为第一任县长。

清水河县的自治分为区自治和乡镇自治。区自治的内容是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将清水河全县划分5个区,辖480个村。每区设1名民警长,由人民选举,承县长命令,办理本区行政事宜。民国3年(公元1914年)裁撤民警长,5个区行政统归县署办理。

第一区公所设县城城关,辖主村13个;第二区公所在韭菜乡,辖主村26个;第三区公所在阳湾子,辖主村22个;第四区公所在柳青,辖主村43个;第五区公所在五良速太,辖主村12个。

第一区辖古城坡、雷胡坡、神池窑、大南沟、蒙家梁、威远窑、台子梁、小庙子、潘三沟、朱家山、杨家窑、他儿畔、西咀,共13个主村。

第二区辖韭菜庄、南王家庄、席麻沟、大桦树沟、狮子塔、上三道沟、南五里坡、胶泥沟、北圪洞、芦草圪洞、七墩沟、北盛庄、木瓜沟、正沟、大石梯、西山沟、新窑上、太平窑、永安窑、狼窝沟、长梁沟、新堡子、大双墩、寺怀里、打车沟、候林村,共26个主村。

第三区辖阳湾子、三眼井、杨山上、暖泉上、西水沟、洞儿沟、大杨坪、阳山上、阳井上、北堡、老熊沟、破台子、头道沟、小井沟、破虎沟、沙草湾、前三黄水、前北沟、三里村、莲花畔、帐房湾、瞭高山,共22个主村。

第四区辖柳青、喇嘛湾、二道塔、井子墕、王玉梁、火烧墕、焦胡圪洞、上梢稍墕、下梢稍墕、王家坪、上城湾、城咀子、大黑树梁、小黑树梁、侯家塔、新窑上、大沙湾、挂罗咀、黑矾沟、鹿头碑、韩家梁、下城湾、白马路、铁驼墕、付家梁、脑包梁、不灿洼、西马场、西咀、井沟、三王墓、大咀、桦树墕、帐子峁、菜不浪湾、阳庄窝、大王坟、滑石、三道峁、五道峁、中梁子、南峁上、酸枣洼,共43个主村。

第五区辖五良速太、西库仑兔、史蓝太沟、王桂枝窑、三十一号、蔺家山、小庙子、荒地梁、黑蛇沟、前咬刀兔、刘老婆窑、车铺,共12个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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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清水河县全域图 图片来源:《绥远通志稿》

民国10年(1921年)绥远道尹周登皞遵令拟定自治筹备处简章,成立绥远全区自治筹备处。负责筹备全区自治事宜……归绥、萨拉齐厅为绥区最繁盛地点,民智开通,定为可能实行县分,作为第一期举办。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等县,或地势偏僻,或区域偏小,暂时未能施行,作为第二期……循序渐进,按期实施,以求实效。

民国14年(公元1925年)奉令实施村政,始恢复区制。民国15年(公元1926年),经村政委员呈准,将原有5个区,缩编为4个区,73个主村。第一区公所设县城城关,辖主村16个,第二区公所在韭菜庄,辖主村20个。第三区公所在阳湾子,辖主村17个,第四区公所在柳青,辖主村20个。区设区长、助理员、区兵4一5人。区级机构掌管民事、户口、税收纳粮、促学事宜。各区经费,每月均为137元。即由地方收入项下开支。

民国18年(公元1929年),民政厅附设之区长训练所成立。民国19年(公元1930年),全县改辖为72个主村,主村设村长1人,村丁若干。民国21年(公元1932年),因地方经费困难,将4个区改为3个区。第一区设韭菜庄,辖主村16个;第二区设阳湾子辖主村28个;第三区设柳青辖主村28个。

民国24年(公元1935年),撤村建乡,将72个主村并为69个乡,乡内设乡长,乡导员,乡丁,乡长由各村推远,上层富户出任,二年一换。乡导员,由县署直接委派,通管乡里一切行政事宜。全县共3个行政区,3个镇,69个乡,辖560个村。村下设间和邻,5户为一邻,5邻为一闾,邻设邻长,闾设闾长,共10519户,47413人。

第一区辖古城坡镇、神池窑、祁家沟、蒙家梁、威远窑、史蓝太沟、荒地梁、五良速太、台子梁、小庙子、康盛庄、潘山沟、朱家山、杨家窑、王桂枝窑、蔺家山等15个乡,73个村。

第二区辖韭菜庄镇、南王家庄、石湾子、席麻沟、夹榆村沟门、大桦树沟、狮子塔、上三道沟、南五里坡、大老窑、前胶泥湾、黑蛇沟、前咬刀兔、北圪洞、五道梁、大双墩、芦花圪洞、前北清、七墩沟、古窨、丈房湾、前三黄水、三岔河、元岭子、孔读林、刘老婆窑、北盛庄、三眼井等27个乡,151个村。

第三区辖阳湾子镇、喇嘛湾、栅梢墕、火烧墕、付家梁、不灿洼、黑树梁、柳青、鹿头碑、大沙湾、候家塔、三王墓、帐子峁、下城湾、白马路、单台子、小石岩、前大井、五道峁、暖泉、西水沟、他儿半、洞儿沟、碓坪、阳井上、北堡、老熊沟等27个乡,336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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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治开始前,虽已划县境为5个区、480个村,当时各村尚无村政机构的设制。村中有事,由相沿之甲头办理。到了民国14年(公元1926年)实施村政以来,较大村庄始设有乡镇公所。民国20年(1931年)后,各乡镇公所组设齐全。而调解、监察委员会亦均依法成立,促进村政。平息讼争,庶称有力焉。顺以地方贫瘠、民风朴鲁,除添设小学、增置林场外、修筑浑河木桥而外,再无其他显著成效。全县共3区、3镇、69乡、10519户、47413口。

民国27年(公元1938年)10月,日伪县政府成立后,全县改设12个乡、1个镇。分别是榆树湾、栅梢墕、暖泉、南王庄窝、石湾子、五良太、神池窑、小庙子、付家梁、北堡、窑沟等乡及城关镇。

民国34年(公元1945年)8月15日,日军投降后,中华民国县公署改为县政府,基层设四区、六镇。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6个区。分别是一区(城关镇)、二区(韭菜庄、盆地青乡部分自然村)三区(韭菜庄、北堡、暖泉三乡部分自然村)、四区(窑沟乡)、五区(盆地青乡大部分自然村)、六区(喇嘛湾镇)。

1949年6月13日,清水河县全境解放,废保建政,全县划为6个行政区,辖48个行政村(含2个乡级镇)、957个自然村。第一区驻地小庙子,辖7个行政村,127个自然村,1个乡级镇。第二区驻地韭菜庄,辖9个行政村,106个自然村。第三区驻地暖泉,辖9个行政村,163个自然村。第四区驻地菜不浪湾,辖9个行政村,155个自然村。第五区驻地五良太,辖7个行政村,156个自然村。第六区驻地喇嘛湾,辖7个行政村,250个自然村,1个乡级镇。

「文史」民国时期清水河县级以下的行政建制

白文宇,清水河县老牛湾镇人,自由撰稿人,文史爱好者。喜欢用温暖语言记录乡土,用真实笔触感知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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