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韶》乐

《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诗》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于《韶》《武》《雅》《颂》,礼乐自此可得而述"。这些记载,足可以说明,孔子不但是能一般地教授《乐》,并且精通乐理,深谙音律。

韶,史称舜乐。《竹书纪年》载:"有虞氏舜作《大韶》之乐"。《吕氏春秋·古乐篇》同载:"帝舜乃命质修《九韶》、《六列》、《六英》以明帝德。"由此可知,舜作《韶》主要是用以歌颂帝尧的圣德,并示忠心继承。

此后,夏、商、周三代帝王均把《韶》作为国家大典用乐。

《韶》入齐后,在齐国改革、开放,"因俗简礼"的基本国策影响下,适应当地民情民风习惯;吸收当地艺术营养,从内容到表演形式都有所丰富、演变,从而更增强了表现力,更贴近了东夷传统乐舞,展现了新的风貌。故而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孔子入齐,在高昭子家中观赏齐《韶》后,由衷赞叹曰:"不图为乐至于斯!""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史记·孔子世家·述而》)留下了一世佳话。

《韶》乐虽数变其内容而易其名,但仍居于帝王用乐之列。

然而经唐历宋,便再不见《韶》乐被使用或表演的记载了。

孔子闻韶处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齐都镇韶院村。民国9年《临淄县志》载:清嘉庆时,于城东枣园村掘地得古碑,上书"孔子闻韶处"。后又于地中得石磬数枚,遂易村名为韶院。至宣统时,古碑已无下落,本村父老恐古迹湮没无传,故于1911年另立石碑,仍刻"孔子闻韶处"。1982年,市、区政府拨款将"孔子闻韶处"碑嵌于韶院村学校内墙壁上,并增置"乐舞图"和简述孔子在齐闻韶石刻。

让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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