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疫苗事件说开去

首先带大家了解什么是疫苗?疫苗有什么用?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疫苗分为活疫苗和死疫苗两种。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减少成员疾病发生、减少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据统计,免疫接种每年能避免几百万儿童因感染常见传染病而发病导致死亡发生,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保持稳定。由于世界常见的传染病病非常多,打疫苗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特别是小孩,身体各方面还在不断发育中,对一些传染病没有相应的抵抗力,更少不了打疫苗。我们平时注射的是抗原,就是把经过加工而没有致病能力的病毒注射进体内,这些病毒虽然不会致病,但依然具有该病毒的全部特征。所以,当身体以为有病毒入侵,B细胞发现后就会迅速自我复制并对病毒产生相应的抗体,产生的大量抗体进入血液消灭注射进来的该病毒。

由疫苗事件说开去

在我国,疫苗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一类疫苗,由于政府出资购买供广大儿童注射,叫基础疫苗,也是强制性注射的疫苗。可预防乙肝、破伤风、肺结核、麻疹等传染病;另一种是二类疫苗,也叫收费疫苗,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大多数为进口疫苗,效果比国产疫苗要好,副作用小。

按理说,打疫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既防止小孩感染传染病,为家长给孩子因患病节省开支而减轻负担,也为相关部门对疫苗作用提供研究方向,同时降低民众因传染病事件产生恐慌,切断传播途径,最大限度控制传染病疫情,确保民众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各方面。但是近几天疫苗事件持续发酵,涉案金额之高,影响之恶劣引发了舆论高度关注,造成了民众的忧虑和恐慌,让广大民众对疫苗产生不信任危机,问题疫苗一经公布,家长开始疯狂翻看自家孩子的疫苗本,对比孩子是否注射该疫苗。疫苗件事一下推到风口浪尖,没孩子或孩子已长大成人的民众也议论纷纷。毕竟孩子那么小,打针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家长也不知道疫苗是否有问题,只知道抱着孩子拿着接种本到指定点接种。

翻开历史,我国曾发生过几起严重疫苗事件:

安徽泗县假疫苗事件

2005年,安徽泗县200名小学生因接种问题甲肝疫苗,生命陷入危险境地。官方调查表明,这起震惊全国的疫苗事件的发生绝非偶然。它是由于基层防疫部门为牟取私利违规操作,擅自进行集体疫苗接种而导致的群发性事件,是一起人为酿成的悲剧。

由疫苗事件说开去

反思整个事件,根本动因是牟取私利。他们本应致力让人们远离疫病,实际上却将群众人身安全当儿戏,视已有规制如白纸,暗中与官商勾结。这边获取高额差价,那边将没有质量保证的疫苗注射进2000多名孩子的体内。根据事件记载,由于个人商户的黑心,在不当运输后,对购买疫苗进行了“重新配置”,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江苏造假疫苗事件

2008年河北河北福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10月期间生产的7个批次人用狂犬病疫苗质量存在问题。

由疫苗事件说开去

该公司2008年生产的4个批次人用狂犬疫苗效价低于国家标准,可能导致疫苗接种后免疫抗体水平低,无法充分发挥疫苗应有的预防保护作用,属于不合格产品。相关报道指出,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疫苗生产过程中有意掺入一种不易发觉的添加物,使得出厂疫苗在一般检测时达标,但实际效用却大大降低,目的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其危害性较毒奶粉更严重。

大连金港问题疫苗案

2009年2月6日,国家药监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段不足250字的情况通报,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对狂犬病疫苗监督检验中发现,辽宁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产的部分人用狂犬病疫苗中检出违法添加的核酸物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问题疫苗已被控制和召回。

这一研究尚未进入人体临床试验阶段,因此,未经批准擅自在人用狂犬病疫苗中加入核酸物质属于违法行为。

山西疫苗事件

2010年3月,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史称山西疫苗事件。事情详情:2010年03月17日,据有关媒体报道,山西近百名儿童不明病因致死、致残或引发各种后遗病症。

家长伤心欲绝、四处求治、负担沉重。导致如此惨剧的病源何在?患儿家长纷纷质疑:“接种了乙脑疫苗怎么又会得乙脑?””接种疫苗违规操作?还是“高温暴露”致疫苗失效?……矛头直指用来保障健康的疫苗!

广西来宾发生假狂犬疫苗事件

2009年12月底,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到该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发致死。

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假药。狂犬疫苗开水兑药制成。此恶劣事件发生在广西来宾市。该市非法渠道进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家,查获“问题”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货值33万多元;此外,还查获其他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抓捕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嫌疑人8人。

就在前不久发生的全国大范围问题疫苗事件,本次疫苗涉及区域广,种类多,虽然还未发现注射后出现的有关问题,但新闻的批露使广大家长忐忑不安,会不会发生问题?发生问题怎么办?希望自己孩子别发生问题,不要拿我的孩子当小白鼠……除了注意观察、除了谴责别无它法,一旦发生不对劲应及时送医,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的发生。以上种种假疫苗事件,严格说是不合规的疫苗,涉及疫苗是由正规厂商生产,并非假疫苗。只是没按规定温度储存运输或是为了增加销量在制作过程中渗入一定水份稀释了疫苗的浓度或为了验收合格加入某些制剂达到验收条件但药效降低了……因此可能会影响接种效果。就出现了为什么接种了该疫苗但还是得了该病的原因。

这里有个误区要对大家说一下,我们平时打的疫苗只能防病不能治疗,如果已发病再打疫苗是白打。拿最突出的狂犬疫苗说,如果被犬、猫、狐狸、狼和蝙蝠等动物抓(咬)伤最好在48小时内注射狂犬疫苗,时间越短越好。如果超过48小时再打会很危险,能不能预防狂犬病难说,因为过了黄金时间。狂犬病的病死率是100%,没有解药,一旦发病就听天由命。所以发病后再打疫苗出现任何问题厂家有理由不背这个锅,真药?假药?已经八竿子打不着了。但是不是既然出现了问题疫苗就不打疫苗了呢?发生了疫苗事件确实让广大群众对接种疫苗产生了不信任危机,但不可因为事件而因噎废食。近代医学一百多年的成就表明,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的最根本途径,无论是消灭天花和小儿麻痹症,还是预防狂犬病和破伤风,疫苗都功不可没。所以接种疫苗十分必要。但如果你小孩是过敏体质不能打疫苗,打了可能会出现严重反映那另当别论,不在此讨论范围。中国古代医生们为了治疗和预防天花,想尽办法,其中之一就是“种人痘”,乾隆年间,班禅在来京的路上因拒绝种人痘,最终染天花而死,这一方法后来在英国变为“种牛痘”,并于1805年传入中国。再次强调,不能因疫苗事件而不让孩子接种疫苗,毕竟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可开不起这样的玩笑。不打疫苗就像没穿盔甲一样,处处是荆棘,时时有风险。接种疫苗是有风险的,那么为什么国家还要下那么大的力气推进计划免疫工作?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不开展预防接种而造成的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只要是检验合格的疫苗就不是问题疫苗,由于个体差异可能出现个别不良反应是正常现象,按照疫苗副反应有关规定处理即可。如果有孩子已接种的家长仍对疫苗不放心可以拨打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 拿起接种本对可疑疫苗进行询问。因此,对于此次疫苗事件个人的看法是:

首先,强化职能监督 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抓起,有效控制疫苗流通的中间环节,加强对中间环节的监管,限制对个人批发销售,加强物流监管和销售点位的抽样检查,防止发生问题。

其次,加大科技投入,引入疫苗流通领域的跟踪机制,对每一批疫苗都进行动态跟踪,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快速的查找、控制,扼杀在萌芽状态。

再次,加大对生产销售“问题疫苗”的处罚力度,要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错误做法。对任何造假行为必须零容忍,谁做假一律进黑名单,永远不得从事该行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最后,设立举报信箱、电话、网站等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为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广大民众放心、宽心、舒心。

疫苗发生问题要追究责任是对的,放眼全中国,疫苗事件只是各行各业的一个缩影。我们平时的餐桌上吃的地沟油、小孩奶粉里的三聚氰氨、肉里面的瘦肉精、鞋底做的药品胶囊、各种食品添加的激素……实在是太多。相信大家读在这里又会义愤填膺。所以我想说的是,各行各业你们赚钱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凭良心做事,你们做有毒有害的食品说不定小孩打的疫苗是问题疫苗;做不合格疫苗的说不定家人吃的食品有问题……你坑我 我坑你到底谁赢了?还没等外国侵略中国,国人就把自己坑死了,实在是~唉!不光疫苗,只要是进入我们体内的东西,包括吃的喝的药品等等都不得有免检一说。有关部门一定要负起责任,要严格把关,多措并举,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在同一蓝天下,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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