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開出的條件並沒有明擺地要滅明朝

一開始的時候,遼東明清雙方也是時打時和。因為雙方都比較艱難,財政、政治、軍事上都無法維持長期的對峙。袁崇煥在時,崇禎二年正月派使者與皇太極議和,雙方停戰了十個月。崇禎二年後金正經歷嚴重的饑荒,議和以後袁崇煥對後金加以封鎖,導致饑荒更加嚴重。崇禎冤殺袁崇煥時就有一條私自議和的罪名,袁崇煥死後明末邊事無人,就再也沒有過這樣平等的停戰。

李自成開出的條件並沒有明擺地要滅明朝

崇禎五年宣府巡撫沈棨和太監王坤在清兵入境後選擇賠款犒軍,與清兵議和,後來被崇禎發現,抓了起來。崇禎十一年,兵部尚書楊嗣昌與遼東巡撫方一藻與皇太極議和,但崇禎聽信黃道周之言,中止了此次議和。

在此以後,大臣知道了崇禎的脾氣秉性,基本不再討論議和。崇禎十四年松錦大戰時,清兵讓逃回的明軍士兵帶來議和的條款,陳新甲得知以後向崇禎報告,但崇禎對陳新甲“切責良久”,最後寫了一封回信羞辱皇太極,後來松山城破,洪承疇兵敗被俘。

李自成開出的條件並沒有明擺地要滅明朝

崇禎十五年,遼東兵敗,李自成在河南百戰百勝勢如破竹。陳新甲指使寧前道副使石鳳台上書請求議和,石鳳台隨後被崇禎大怒之下逮捕。此時崇禎大勢已去,終於召見諸臣問詢議和之事,周延儒由於剛回來,屁都不敢放,謝升與陳新甲費盡力氣,才使崇禎終於同意“秘密圖之”。

但崇禎依然非常傲然,只對陳新甲下命令要求他與皇太極對話,以此羞辱皇太極。幾次以後,皇太極終於憤怒,在信中寫“自以為天子,鄙視他人,口出大言,不願和好”

李自成開出的條件並沒有明擺地要滅明朝

此後崇禎害怕皇太極生氣,便終於派出正規的使者團前往後金,皇太極帶領大臣出瀋陽二十里外設宴迎接,打開信件後發現崇禎依然以陳新甲為名義,不願與皇太極直接和談,送走使者團以後,皇太極寫了一封長信,從努爾哈赤時代講起,提到“若自視尊大,鄙使臣不得面見,情辭無法通達,則和事終敗,徒貽國家之憂也”“若不願和好,再勿遣使”。

李自成開出的條件並沒有明擺地要滅明朝

其實從長遠來看,與李自成講和、與後金講和,這兩次都是挽救明帝國的好時候,但是都沒有。要知道明一代的帝王權力分散,不是他要講和就講和的。有言明之亡,黨爭與言官。黨爭導致效率低下,言官導致很多看似錯誤但是實際正確的事情沒法做,比如這個講和。內憂外患都有的情況,當然是與一方講和,幹掉另一方再回來收拾是上策。楊嗣昌已經提出過與後金講和了,滿朝皆以為漢奸,又有什麼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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