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律司週二的勞動糾紛專欄,今天大律司要給大家講的是很多企業在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發生在很多人的身上,大家可以對比自己的情況,到勞動仲裁所提起勞動仲裁
首先是加班的規則:
加點需按照平均工資的1.5倍給付
加班不補休需按照工資的2倍給付
法定節假日加班需按照工資的3倍給付
加班準時完成打卡可以用出勤卡作為證據去勞動仲裁。
第二點是試用期規則:
約定1個月試用期至少簽訂3個月勞動合同
約定2 個月試用期應當簽訂1到3年勞動合同
約定3個月試用期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3年以上勞動合同
試用期預告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
如果您的試用期被打劫是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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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可以私信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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