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如何敲老闆竹槓

今天是大律司週二的勞動糾紛專欄,今天大律司要給大家講的是很多企業在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發生在很多人的身上,大家可以對比自己的情況,到勞動仲裁所提起勞動仲裁

首先是加班的規則:

加點需按照平均工資的1.5倍給付

加班不補休需按照工資的2倍給付

法定節假日加班需按照工資的3倍給付

加班準時完成打卡可以用出勤卡作為證據去勞動仲裁。

第二點是試用期規則:

約定1個月試用期至少簽訂3個月勞動合同

約定2 個月試用期應當簽訂1到3年勞動合同

約定3個月試用期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3年以上勞動合同

試用期預告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

如果您的試用期被打劫是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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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可以私信提問~

勞動者如何敲老闆竹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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