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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編在工業區走訪發現,不少老鄉,不少老動者,被老闆欺負的直咬牙,可就是逆來順受,沒辦法,他們直到今天,還不知道有這麼多法律——《勞動合同法》,專門為他們撐腰的!
他們也不清楚,每個街道,每個區鎮,都設有專職人員,這些人,就是專門替勞動者壯膽、撐腰的人,他們叫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
所以,小編有必要,將重點羅列彙總一下,供你們遇到事時,作個參考。比如:遇到以下六個情況,你都有權向老闆索要補償或者賠償。
一、老闆沒有跟你籤勞動合同:
你只要確定,老闆沒有跟你籤勞動合同的:
1、一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即你入職超過一個月,但還沒有滿一年的:
老闆應該賠償:月工資X上班月數X2 (比如你月工資是5千,總共上了10個月,即5千X10X2= 10萬元),當然,還要減去已經發放了的工資,因此,就是要補你5萬元兩倍工資的差額部分。
2、一個月以上,超過一年了:即你入職已經一年以上了:
老闆應該賠償:月工資X N (N為你上班的年限,比如你月工資為5千,總共上了5年,即5千X5= 2.5萬元)
二、老闆沒有跟你購買社會保險的:
老闆應該賠:月工資X N (N為你上班的年限,比如你月工資為5千,總共上了6年,即5千X6= 3萬元)
三、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比如:你發現車間灰塵大,但不發口罩,車間噪音大,但不發耳塞的。
老闆應該賠:月工資X N (N為你上班的年限,比如你月工資為5千,總共上了5年,即5千X5= 2.5萬元)
四、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比如:勞動合同上約定的每月15號發工資,可他每個月都是25號或者月底才發。
比如:不僅上個月的工資,這個月過去了還不能發,要拖兩個月或者三個月才發的。
老闆應該賠:月工資X N (N為你上班的年限,比如你月工資為5千,總共上了5年,即5千X5= 2.5萬元)
五、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了勞動者權益的:
比如:公司書面規定:上下班進出車間,要接受保安的搜身檢查的。這一條就違反了法律。
比如:乙肝患者不能進廠。這一條就違反了法律《就業促進法》中的,不得就業歧視。
老闆應該賠:月工資X N (N為你上班的年限,比如你月工資為5千,總共上了5年,即5千X5= 2.5萬元)
六、用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比如:強迫讓員工籤空白合同,或者採用哄騙手段,違背了勞動者真實意願,不籤不讓報到上班。
職場反黑第一人朱光兵提醒勞動者
注意:一旦出現上述幾個情況,你可以拿著廠牌、勞動合同、工資條、工資卡、考勤表、銀行流水清單、上班時的工作照片等一切能充分證明你跟老闆存在勞動關係、每月工資是多少,就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將老闆列為被申請人。
如果仲裁的工作人員偏向老闆,則拿到仲裁決定書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現行法律法規,完全支持勞動者的!只要有證據,百分之百勝訴!
我是頭條職場反黑第一人朱光兵。2010年我曾率12網友臥底深圳富士康(可百度:富士康朱光兵)。現已在頭條累計為500多網友提供諮詢及幫助,為他們解決所遇到的勞資問題。如果您有需要,請及時添加關注,發站內私信,我會抽空答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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