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新時代「楓橋經驗」打造便民法院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楓橋經驗”作出的重要指示。邢臺縣人民法院為貫徹落實好這一指示精神,將“訴非銜接”和“一鄉一法庭”調解工作與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融合起來,通過“四結合”打造便民法院,維護社會穩定。

結合新時代“楓橋經驗”夯實訴非銜接機制。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同機制,積極會同鄉鎮政府、黨組織、各行業,落實訴非銜接工作機制,吸納不同領域的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調解,建立常態化人民調解員聯合培訓機制,不斷完善從行政調解、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律師調解到司法調解,最後由訴訟終局裁判的全覆蓋、網格化多元解紛體系。

結合新時代“楓橋經驗”夯實“一鄉一法庭”建設。為適應新形勢下人民群眾對人民法庭工作的要求, 將“一鄉一法庭”職能發揮工作堅持在鄉鎮黨委的領導下,主動協調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開展工作。中心法庭庭長和“一鄉一法庭”各負責人主動與鄉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村兩委等取得聯繫,積極加強與轄區內的調解員交流溝通和業務指導,對發生涉及。

結合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司法便民作用。積極完善訴訟服務大廳和立案信訪大廳職能,實現訴訟引導、立案審查、訴前調解、諮詢答疑、信訪接待等工作“一站式服務”, 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實現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7%以上,有效保障了當事人的訴權。

結合新時代“楓橋經驗”方便群眾訴訟。大力推進巡迴辦案和就地辦案,法官帶頭深入鄉村社區開庭審理案件,方便了群眾就近訴訟,有效減少了群眾訴累。並且建立“院長信訪接待日製度”,每週安排一天由院領導在信訪室坐班,暢通信訪渠道,有效消除了信訪人的法律困惑和對立情緒,做到了矛盾不上交,信訪訴求合理解決,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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