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預扣法下,如何簡便地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扣繳義務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員工發放工資並計算和預扣個人所得稅時,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同時要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為滿足廣大扣繳義務人在發放工資時計算應扣個人所得稅的實際需求,“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以下簡稱“扣繳客戶端”)提供了“稅款計算”的功能。現以某單位2019年2月份向員工發放工資為例,說明如何通過扣繳客戶端計算應預扣的個人所得稅。

“稅款計算”功能的整體流程:首先打開扣繳客戶端,將“稅款所屬月份”由“2019年01月”調整為“2019年02月”;然後依次操作“人員信息採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綜合所得申報”三個模塊,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人員信息採集

點擊扣繳客戶端左側功能欄的“人員信息採集”,通過電子模板

“導入”或逐人“添加”的方式,報送2019年2月份擬發放工資員工的人員信息,並獲取反饋。



提示:與上期相比,當月人員信息未發生變化的,可以不進行該步驟操作。

第二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

點擊扣繳客戶端左側功能欄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通過紙質報表“新增”或電子模板“導入”的方式,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獲取反饋;對於員工通過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WEB端、手機APP)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可通過“下載更新”獲取相關信息。


累計預扣法下,如何簡便地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


提示:與上期相比,當月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發生變化的,可以不進行該步驟操作。

第三步:綜合所得申報

點擊扣繳客戶端左側功能欄的“綜合所得申報”,然後依次操作“收入及減除填寫”“稅款計算”


累計預扣法下,如何簡便地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


1.收入及減除填寫

由於扣繳客戶端具有自動累計申報收入的功能,扣繳義務人需先行進行“累計所得數據來源”的系統設置,首先點擊左側功能欄的“系統設置”,然後點擊“申報管理”-“累計所得數據來源”,最後選擇數據獲取方式。

如果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已填寫稅款所屬月份2019年1月的申報信息並已提交申報,建議選擇“稅務局端獲取”;如果扣繳義務人已填寫稅款所屬月份2019年1月的申報信息但未提交申報,應選擇“本地文件獲取”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扣繳義務人尚未填寫稅款所屬月份2019年1月的申報信息,扣繳客戶端將無法自動累計上期的申報收入。



“累計所得數據來源”設置完成後,首先通過“新增”“導入”的方式填寫“本期收入”、“本期免稅收入”、“三險一金”等稅前減除項目,然後點擊“預填專項附加扣除”,此時處理完成稅款所屬月份2019年2月的收入及減除信息。



2.計算稅款

點擊“綜合所得申報”-“稅款計算”,扣繳義務人2019年2月份擬向員工發放工資時應預扣的個人所得稅就計算完成了,同時也在扣繳客戶端完成了申報表的填寫。

此時,扣繳義務人可以點擊“導出”

,導出稅款計算結果,其中應補(退)稅額即為2019年2月份向員工發放工資時應預扣的個人所得稅。


累計預扣法下,如何簡便地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


說明:2019年3月徵期,扣繳義務人完成“附表填寫”後(非必填,需根據自身實際確認是否需要填寫),就可以提交報送稅款所屬月份2019年2月的申報表了。


累計預扣法下,如何簡便地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


累計預扣法下,如何簡便地計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