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面向全國公開選聘教師簡章
為大力實施“津鷹計劃”,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合理配置教師資源,根據《江津區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江津委辦發〔2017〕32號)精神及我區部分學校2019年9月師資需求,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優秀教師24名(具體選聘崗位見附件1)。
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考核的方式進行選聘。
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同時具備)
1.熱愛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3年及以上教齡,年齡35週歲及以下,特別優秀的(指“其他條件”中的獲獎或榮譽稱號層次為地市級及以上)可放寬到40週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10日,如“35週歲及以下”指1983年5月10日及以後出生,依次類推。
4.須為江津區以外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正式人員,具有選聘崗位對應的教師任職資格;
5.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6.須在江津服務滿6年,未滿服務期,不得向區外交流或轉聘,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
以下人員不屬選聘範圍: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在服務期內的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範畢業生。
(二)其他條件(具備其一)
1.區縣級及以上的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等;
2.區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現場賽課、說課或基本功大賽等學科業務競賽一等獎及以上的教師;地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現場賽課、說課或基本功大賽等學科業務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教師;
3.獲得區縣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等)。
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18:00截止。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具體報名地點見附件1。
2.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簡歷、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發至指定郵箱(證書一律採用掃描件)。具體郵箱地址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報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任職文件、獲獎證書、榮譽證書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並填寫好《江津區公開選聘優秀教師報名表》(附件2)到現場報名點報名;或將報名表和相關材料的掃描件發至指定郵箱。
凡符合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選聘。
未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總成績需不低於8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審查
教委指定專人對報名人資格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者,列入考試考核範圍,並電話通知入圍人員。
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於報名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江津區教育委員會網上公佈
(點擊江津區教育委員會網)。
考核
考核以面試(含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值100分。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採取上課(試講)的方式進行,總分70分。
(二)結構化面試。總分30分。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考生成績及體檢人選於考核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在江津區教育委員會網上公佈。
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考生在參加體檢前須提交所在區縣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不能按期提交的,取消體檢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指定的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統一進行。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教委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聘資格。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視為放棄選聘資格。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選聘資格,其缺額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因其他原因再次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結構化面試、學歷、職稱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教委會同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選聘人員在江津區教育委員會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考核總成績、擬選聘單位等。
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者,確定為擬選聘人員,經區政府審批同意後,按有關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防止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聘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江津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報名諮詢電話及郵箱:區教委人事科47264946 郵箱[email protected](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舉報投訴電話:區紀委監委駐區教委紀檢監察組 4753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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