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巡課發現有學生睡覺,怒批“不負責”!教師感嘆:不好管

前段時間,某中學校長在巡課時發現少數班級有學生在上課期間睡覺,而後在召開教師會議時怒批部分教師“不負責”,他指出“學生上課睡覺既是對授課教師的不尊重,也會影響班風”,並要求“每位授課教師都要認真負責起來,管好自己的那塊教學園地,為營造良好的班級學習氛圍盡職盡責”。

校長巡課發現有學生睡覺,怒批“不負責”!教師感嘆:不好管

會後,不少教師議論著這件事,大家差不多一致認為想要杜絕學生上課睡覺的現象幾乎不可能,有教師感嘆“不好管!”。

很多一線教師都深有感觸,有些時候,與講授知識相比,維持課堂紀律更費神。幾乎每位教師都遇到過上課學生睡覺的現象,而且這種現象不僅在中小學出現,在大學階段也會出現,某種程度上,大學生上課睡覺的現象更為嚴重。

為什麼許多教師覺得學生上課睡覺“不好管”?大概有以下幾個原因。

第一,學生上課睡覺或許是身體出了問題,盲目採取措施恐怕帶來諸多負面影響。感冒、頭暈等,都會讓學生嗜睡。這個時候若教師貿然叫醒學生,可能會加重症狀。記得曾有一位老師開玩笑地說“如果學生上課睡覺,我會把外套脫下來給他披上,防止他著涼”,雖然語氣有些調侃,但並非沒有道理。而學校管理人員不一定了解情況,會認為教師不管不問,造成誤會。

第二,容易發生衝突。教師在管理學生過程中被懟,甚至發生肢體衝突的情況,是存在的。特別是中學階段的學生,與小學生相比,他們不再“懼怕”老師;與大學生相比,他們又不太會控制情緒,而且比較叛逆。如果不是因為身體原因上課睡覺,很大可能是學生本人對課程毫不重視,同時對授課教師毫無敬畏之心,此時教師若“不識相”地去叫醒他,難保不會碰到硬釘子,結果把自己置於非常不利的境地。

第三,某種程度上講,極少數學生上課睡覺,對其他學生有一定的好處。每個班都可能有幾個喜歡“惹事”的學生:他們上課找身邊的同學聊天,討論與課程內容不相干的事情,嚴重影響課堂紀律。而這些學生基本不怎麼care老師,有些授課老師被這些學生氣到說出“請不想聽課的學生趴下睡覺”這樣的話。當然,這麼說肯定是不妥的,不過老師肯定也是實在沒招了,難免會說些牢騷話。倘若這些喜歡“惹事”的學生上課期間睡覺,整個教學過程會安寧很多,對其他學生來講,未嘗不是好事。

校長巡課發現有學生睡覺,怒批“不負責”!教師感嘆:不好管

說了這麼多,並不是為教師開脫什麼,也不是想打某些學校管理人員的臉,而是呈敘一個事實:學生上課睡覺,授課老師真的不好管。那不好管是不是就可以不管了呢?肯定不是,該管還是要管。只是管的責任不應該全部推給教師,學校應該承擔管理的主責。只有管理關係理順了,管理細則制定了,教師才可以放心地去執行。

學校要在管理條例中要明確授課教師可以對上課睡覺學生實施教育的權利,而且要明確授課教師實施教育的手段,比如批評教育、隔離等。如果授課教師的批評教育不起作用,或者說在批評教育過程中,學生有“衝撞”教師的可能,以及進一步惡化了班級課堂紀律,授課教師應該有權將學生送至班主任處或學校德育處,讓其接受班主任或學校管理人員的教育。任何義務都要有與之配套的權利,只強調義務,不強調權利,本質上是“耍流氓”。

筆者想到前不久某小學舉行的一場關於實施教育懲戒制度的聽證會,學校將哪些情形可實施教育懲戒,以及能進行什麼形式的懲戒,都進行了說明。如果學生被列入教育懲戒實施範圍,將會受到批評、加倍勞動、取消部分特權、沒收、靜坐、誦讀、隔離、陪讀等八種形式的教育懲戒。

校長巡課發現有學生睡覺,怒批“不負責”!教師感嘆:不好管

若學校認定學生上課睡覺行為影響班風、增加班級管理難度,要求授課教師給予制止,就應該制定相應管理方案,告訴授課教師該怎麼制止,或者在原來的學校管理方案中增設相關管理措施。可能有人會很疑惑,制止學生上課睡覺這麼簡單的事,還要學校告訴老師該怎麼做,不是太可笑嗎。專門就此增加一條管理措施,看上去有些多餘,實則非常必要。

首先,學生打不得、罵不得,授課老師不能像家長那樣“一聲吼”或“一耳光”,而教師全憑經驗去制止,是有風險的。其次,現在的師生關係與早前有很大不同,一根繃緊的細線很容易就斷掉,如果有制止學生上課睡覺的實施細則,教師按照該細則進行管理,無可厚非。即便學生或學生家長有意見,教師也不會因此被拖累。但如果沒有相關細則,學生或學生家長不服教師管理,覺得教師“多事”,教師找不到實施依據,很可能就成為學校管理的“背鍋俠”。

關心學生無可厚非,難道不應該也關心下教師嗎?衝在前線的教師不是“炮灰”。

校長巡課發現有學生睡覺,怒批“不負責”!教師感嘆:不好管

翻開很多公開發布的“中小學管理規定”(包括《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發現其中強調了學生要“遵規守紀,勤奮學習”、“上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積極參加討論,勇於發表見解”,但幾乎沒有“如果學生不勤奮學習、上課不專心聽講,該如何處理”的描述。也就是說很多“行為規範”或“管理措施”像是一種正面的口號,而不是一種可實施的具體的細則。這樣看,以“影響班風”為由去制止學生上課睡覺行為,教師還真沒有這個權力。為了彌補這個漏洞,各校確實需要根據自身特點制定更為詳細的執行規定,既給一線授課教師以參考,又能保護一線教師不受傷害。只是,這需要學校有更多的擔當,大概有不少學校不願意吧。

客觀地說,中學生上課睡覺的現象並不太多,與大學生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可是大學生是成年人,他們為自己睡覺造成學習荒廢的狀況負全責,而中學生不一樣,他們是未成年人,需要被教育,教師和家長都有實施教育的責任。

話說回來,杜絕學生上課睡覺,就好比讓整個社會沒有不良現象一樣,真的很難做到。講實在的,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完美,而殘缺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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