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付金额比本人的工资水平低,单位这么做合理吗?该怎么办?

牛辰鹏


关于工伤待遇的赔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主要内容有这么几项一次性的内容。


1.停工留薪期待遇。因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发放工资待遇,被称为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可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适当延长,每次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也存在着一定争议,比如有的单位只发放基本工资,因为除了基本工资之外,其他的工资待遇是跟绩效和加班费相关的。

但是,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职工的工资总额是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内的工资总和。除了一些餐费补贴之外,其余的都应当算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前12个月职工正常工作时获取的工资收入待遇的月均值计算。这一观点也符合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和经济补偿金的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附则中明确,条例中所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缴费工资应当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来执行,所以理论上应当以第二种观点为准。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情况来支付的,1~10级伤残分别是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10级伤残是发放7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两种补助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就业或者治疗时产生的额外损失。具体的标准是由各省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实施办法明确的。一些省市是定额,一些省市是跟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比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山东省规定是10级工伤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4.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这三种待遇是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规定的,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供养亲属数量、关系,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最高不超过10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是785020元。

这些待遇必须要按照规定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都应当有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承担。没有发放到位或者发放标准不达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提起维权,他们会依法维护我们的权益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