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協:蒙牛“新鮮工廠”系列商標被駁回,缺乏顯著性?

成立於1999年的蒙牛,旗下擁有特侖蘇、純甄、未來星、優益C、酸酸乳等大眾所熟知的產品,已經是國家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乳製品行業龍頭企業,併成功躍居全球乳業10強。

在戰略性佈局鮮奶項目,發力低溫巴氏奶之際,蒙牛為此特別申請的“新鮮工廠”系列商標被駁回,再度成為各界焦點。在知識產權意識逐步提升的當下,商標就是打開市場的利器,而蒙牛卻無緣註冊成功,究竟是何緣故?

知協:蒙牛“新鮮工廠”系列商標被駁回,缺乏顯著性?


據悉,蒙牛在2017年和2018年申請了多個“新鮮工廠”和“新鮮工廠GREENHOUSE”系列商標,包括第5類(藥品、衛生用品、營養品等)、第29類(動物類食品、蔬菜等)、第30類(咖啡、茶、米麵穀物、調味品等)、第32類(果汁、不含酒精的飲料等)等。

然而,這些商標悉數被駁回,原因主要是缺乏顯著性和構成商標近似。

以蒙牛申請的第26383880號“新鮮工廠”商標為例,該商標與在先註冊的第5966593號“新鮮工廠”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等方面完全相同,構成近似商標。如果兩者用於同一個品類的商品上,容易產生混淆、誤認。

知協:蒙牛“新鮮工廠”系列商標被駁回,缺乏顯著性?

第26383880號商標


知協:蒙牛“新鮮工廠”系列商標被駁回,缺乏顯著性?

第5966593號商標


此外,商評委還認為,蒙牛的申請商標“新鮮工廠”,作為商標指定使用在“啤酒、無酒精飲料”等商品上,消費者不易將其作為商標標識加以識別,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性,難以起到區分商品來源的作用,已構成《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之情形。

對此,蒙牛集團提出異議,其早在2003年和2006年已經在國際分類第29類成功註冊了“新鮮工廠”商標,並於2006年用於巴氏奶鮮奶產品上,後因種種原因才沒有繼續使用。也就是說,之前可以申請,現在也應該可以申請。但是商評委也指出,商標遵循個案審查原則,不能一視同仁。目前終審判決並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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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工廠”是蒙牛印在巴氏奶鮮奶產品上的標誌,在早些時候曾被蒙牛使用,但後來發展重心放到了常溫奶方向,近兩年才又重新開始將低溫巴氏奶作為重點發展方向之一。遺憾的是,在蒙牛專門成立巴氏奶事業部,並搞的如火如荼的時候,“新鮮工廠”核心商標註冊遇阻,對蒙牛來說想必是不小的打擊。

不過目前,蒙牛集團還在繼續使用“新鮮工廠”商標,希望隨著品牌的助力,商標的顯著性能夠得以提升,以後爭取能夠成功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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