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如何繼承房產?

關鍵詞:自書遺囑 房產過戶

前一段時間發表過自書遺囑該如何繼承遺產的短文,反響巨大,這裡再重發一遍供大家參考。

律師答疑:

按照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比自書遺囑效力大。

當下,很多人在未辦理公證遺囑時,為了避免子女繼承房產產生爭議,都選擇自書遺囑或代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認定有效,是可以繼承房產的,但繼承人在繼承房產的過程要難於公證遺囑。

自書遺囑涉及到的房產繼承時,如果繼承人要求過戶變更登記在自己名下,則需要向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所以這裡的遺囑如果是自書遺囑,還需要其他繼承人的簽字同意,否則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辦理。

那麼怎麼才能過戶呢,第一選擇是所有繼承人協商,對該自書遺囑是否都認可,如果都認可可以就該自書遺囑簽訂書面的認可協議或向公證處進行公證。這之後遺產繼承人可以持有繼承人協議或公證的文件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登記。

但是,如果有一方不予認可呢,怎麼辦,因為自書遺囑是立遺囑人就自己的遺產進行處分的意思表示,其書寫的遺囑是否是該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他繼承人在未親自在場的情況下是難以分辨的,所以,法律和不動產登記中心給予了這一部分人提出異議的途徑,那就是持有該自書遺囑(也就是繼承該房產的繼承人)或對該自書遺囑持異議的繼承人可以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自書遺囑的效力。從而對該自書遺囑的真實性進行確認。一旦法院判決,認定該自書遺囑有效,那繼承該房產的繼承人就可以持有法院的生效的文書向不動產登記中心什麼登記。

自書遺囑如何繼承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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