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銀保監會發起整頓”風暴“,互聯網保險成重災區?

編者注:隨著我國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保險業也開始了與互聯網融合的趨勢。在過去十年裡,各種互聯網保險機構如雨後春筍不斷湧現。傳統的保險大佬們為尋求突破,紛紛結合互聯網轉型;而互聯網巨頭如BATJ也爭相進入保險領域試圖分一杯羹,可以說互聯網保險始終立於風口浪尖之上。雖然經過幾年的沉澱,各險企由通過層出不窮的奇葩險吸人眼球,到現在已逐漸趨於理性化。但不可否認的是,因監管政策缺乏行業之中依然亂象橫生。

銀保監會自4月成立後,對保險業的各式亂象不斷提出整改。步入六月之後,銀保監會頻繁點名互聯網保險,用種種行動提示著 “發展互聯網保險應從自身技術和服務出發,而不是變相繞過監管”。本篇文章將回顧銀保監會對互聯網保險的整頓政策,總結監管對於互聯網保險風險的關注所在。

銀保監會發起整頓”風暴“,互聯網保險成重災區?

重拳出局銷售誤導

保險的銷售誤導問題並不是隨著互聯網的出現而出現的,眾所周知,保險銷售從業門檻低,競爭壓力大,代理人隊伍良莠不齊。一些不合格的代理人在面對消費者時,也會有誇大收益、隱瞞免責條款、誤解保險條款等行為,給消費者帶來錯誤的認知。因此,這並不是一個互聯網保險特有的問題,但確實,互聯網保險為這類風險創造了一個新的場景。

以近來站在風口浪尖的自媒體為例,銀保監會就指出,由於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佈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了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具體而言,目前互聯網保險險種主要涉及電商類保險、旅行類保險、車險、意外險、健康險,以及一些場景創新類產品(如航班延誤險、退貨運費險等)。有的保險公司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險產品宣傳內容不規範、網頁所載格式條款的內容不一致或顯示不全、未對免責條款進行說明、保險責任模糊等問題,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

近年來,監管層十分重視保險銷售誤導和銷售風險的監管工作。最近,銀保監頻頻出擊,先是政治自媒體營銷、又接連提示網銷健康險續保風險,這些舉動都表明了其對於打擊銷售誤導的決心。

互聯網保險投訴激增

原本互聯網保險的誕生,是為了簡化用戶購買保險的流程,提升用戶體驗。但伴隨而來的,與互聯網保險消費相關的矛盾糾紛也在快速增長。一組行業內部數據顯示,互聯網保險的投訴量由2013年的254件增長到2017年的4303件,增幅高達1594%。

其中第三方平臺的問題最為突出,涉及非保險公司自營互聯網銷售平臺的投訴3821件,佔互聯網保險消費投訴的88.80%,具體涉及127家各類網絡銷售平臺,其中,攜程網、支付寶、微信、淘寶等4家大型互聯網平臺的投訴佔非保險公司自營平臺投訴的47.87%。投訴反映問題集中在銷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義等方面。

從銷售環節分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點:

1、在互聯網銷售保險的過程中,和傳統渠道的監管差異點在於,傳統渠道包括產品的宣傳頁、產品說明書、投保書、保險合同等均由總公司統一製作,而在網銷保險的宣傳當中,往往解釋權則歸於第三方平臺,這就為網銷保險提供了打擦邊球的空間。

2、互聯網保險的網絡特性決定了保險銷售方不能面對面的向消費者主動說明產品相關信息,而大多采用“勾選閱讀”方式向消費者解釋說明保險條款、保險責任等內容,而銷售頁面內容的準確性對消費者合理購買保險至關重要。目前,部分互聯網保險的宣傳和投保頁面存在問題,易造成消費者單方面曲解,在理賠時引發投訴。

3、部分第三方平臺未與保險機構業務系統對接,依靠人工導出投保信息,再通過網銷、電銷方式完成投保。這種線上線下脫節的運行模式無法完整保留消費者的投保軌跡,極易發生銷售誤導和理賠難的問題。

總結

今年,監管將仍舊保持高壓態勢。可以預見的是這場整頓風暴一時不會停止,各處亂象終將得以整治,直至行業規範化。於消費者而言自然是好事;於廣大險企而言,這更是一個冷靜下來審視自身的節點。互聯網保險行業近年來發展的太快、太迅猛,險企們在不斷向科技化邁進、向持續創新靠攏、向打造出脫穎而出的互聯網產品努力時,也不能忘記用戶至上的理念,服務好用戶才是制勝的王道。

附2018年涉及互聯網保險監管政策回顧:

4月25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發佈《關於互聯網保險的風險提示》

目前,互聯網保險主要存在“三大風險”:一是 “吸睛”產品暗藏誤導。二是在線平臺暗藏“搭售”;三是“高息”產品暗藏騙局。針對上述問題,監管部門在依法採取監管措施的同時提示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互聯網保險時,一要閱讀條款,謹防誤導宣傳。二要評估需求,合理選擇產品。三要擦亮眼睛,勿受高息誘惑。這是銀保監會成立之後首次點名互聯網保險,對行業“敲鐘”。

6月4日 《關於2017年度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工作情況的通報》

其中提到加強互聯網保險公司的“造假”問題查處 。在發展互聯網保險領域,銀保監會將重點展開險企償付能力真實性核查工作,指出“加大查處力度,對造假公司採取嚴厲措施”。與此同時,互聯網保險產品在網絡平臺的銷售過程中,涉嫌未明確說明免責條款、未完整披露保險產品條款、宣傳內容不規範等問題,也將作為2018年金融監管部門整治的險企風險問題之一。

6月4日《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提高對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合規教育與職業道德教育。確保營銷宣傳信息合規準確,完善信息監控和處置機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落實監管責任。銀保監會表示,由於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佈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風險隱患。

6月12日《中國銀保監會2018年打擊非法商業保險活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方案》明確了排查的範圍再次點名了自媒體:各類媒體、自媒體的廣告、宣傳類資訊信息

在實踐中,很多行為實際處於灰色地帶,對於這類行為應該如何界定,《方案》也給出了明確的指示,即

“從嚴從緊”,堅決避免發現了不定性、以情況報告代替問題查處的傾向。對互聯網保險灰色地帶的”亡羊補牢“,銀保監會勢在必行。

6月13日 《關於互聯網渠道短期健康保險續保問題的消費提示》

針對近期消費者反映的,通過互聯網購買的短期健康險產品到期後不予續保的問題,進行消費提示,建議消費者對此類產品要謹防宣傳誤導,明確短期健康險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等方面情況。

在保險公司角度來說,應在銷售過程中應當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向投保人闡明產品屬性,說明所購產品為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提示消費者可能面臨的無法續保風險,嚴禁以“保證續保”概念對消費者進行誤導宣傳。消費者在購買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時,應謹防此類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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