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 5個質量問題威脅消費者人身安全

本報訊(井惠群 單丹 記者巴家偉)市工商局按照上級相關部署,從今年7月開始在全市開展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專項檢查。截至目前,已檢查219家銷售單位,並抽檢30批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

在專項檢查過程中,該局開展了經營主體普查登記工作,以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單位,實地走訪開展電動自行車經營者普查登記,逐戶摸清底數和經營情況。同時還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銷售電動自行車的經營者,重點查驗主體資格、索證索票、登記臺賬等制度落實情況,確保主體合法、行為規範、制度落實、商品進貨及來源可溯。嚴厲查處銷售假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配件及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照經營。

在對30批次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進行質量抽檢後,發現部分電動自行車產品存在一些質量問題。一是最高車速不合格,作為非機動車,其速度是關鍵指標,國家標準規定最高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0公里,車速過快會引起前制動力增加,容易導致制動失效、側滑和前翻,嚴重的可致使車架和前叉等主體結構負荷加大而發生斷裂,對騎行者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二是幹態制動距離不合格,導致不能有效制動或制動距離過長,在騎行中存在安全隱患。三是反射器和鳴號裝置不合格,主要是少裝或漏裝,不能保障正常騎行,特別是夜間騎車的安全。四是輪胎寬度不合格,超標準配置,存在風險。五是腳踏行駛能力不合格,無此功能或此功能不良,將導致車輛達不到預想作用,當蓄電池沒電或意外導致電池無法啟動時,使用者無法正常使用此功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