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親歷的周恩來艱苦樸素的故事

【舊文新讀】

3月5日,是周恩來總理的誕辰。

周恩來(1898年3月5日-1976年1月8日) ,原籍浙江紹興,1898年3月5日生於江蘇淮安。

在這樣的日子裡,回憶周總理的一生,有著特別的意義。就讓我們來讀一讀周恩來總理衛士、中央警衛局原副局長高振普回憶的《我所親歷的周恩來艱苦樸素的故事》吧。

1961年,我走進西花廳,到周恩來總理身邊當衛士,從此一直陪伴總理。1976年,總理去世後,我又給鄧大姐當警衛秘書。30多年間,通過近距離感受周總理和鄧大姐的一言一行,我深刻體悟到老一輩革命家勤儉節約、嚴於律己、心中無我,永遠把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高尚情操。

周總理的節儉,首先體現在飲食上

開會用餐“四菜一湯”的規定是周總理親自下達的。那是1960年的夏天,中央在北戴河開會,總理規定了用餐的標準,就是“四菜一湯”。這四菜就是魚、肉、蔬菜之類的,絕不會有生猛海鮮美味佳餚。國務院開會的用餐,每人一碗大燴菜,其主要原料是大白菜、粉條、豆腐、排骨之類,桌上再擺幾碟泡菜、醬菜、青椒之類的小菜。會務處按定量收取用餐人的糧票和錢,規定每人每餐3兩糧票、4角錢。

1959年至1961年自然災害期間,周總理號召全民節約糧食,以支援缺糧地區。他自己帶頭將自己的口糧定量由原來每月27斤減至15斤,鄧大姐的由原來25斤減至13斤。周總理還給自己作出規定:要少吃肉、少吃魚、多吃菜。我們瞭解總理的脾氣,他說少吃,你就不能按照原先的量給他吃,不然他會嚴厲批評,還會一口不吃地退回。三年中,周總理從來沒有吃過他喜歡吃的蹄髈,他和鄧大姐還一再囑咐每月的糧食不能超過定量。1962年6月,周總理去吉林省長春市視察工作。一到住地,衛士長成元功就給當地接待部門列出了禁吃的菜單,除山珍海味不要吃外,連雞、鴨、魚、肉、雞蛋、罐頭、香腸也列入其中。這個單子也是總理交代的。

在穿的方面,總理更是嚴格要求自己,絕不允許奢侈浪費

1963年12月14日至1964年2月29日,周總理出訪了非洲、亞洲14個國家。出訪的國家多、時間長,而且氣候多變,我們商量後報總理同意,給他做了3套中山裝。他指定用自己的工資付錢,內衣不準做新的,說是內衣舊一點,穿在裡面沒關係。我們又選了幾件較好的襯衣、兩套睡衣,其中一套已打了補丁。出訪前,我們幾人就商量在哪個國家訪問,就把穿過的襯衣、睡衣請我們大使館裡的女同志幫忙洗,因為這些衣服很破舊,不好意思交給外國人洗。1963年12月14日,周總理一行到達埃及首都開羅,這是14國訪問的第一站。當地天氣很熱,我們把總理換洗的衣服交到使館,使館的同志見了都大吃一驚,誰也沒想到,為全國人民操勞的周總理穿的竟是這樣的舊衣服。

而這3套定做的中山裝,日後更是成了總理時常穿著的標誌性服裝。時間久了,3套衣服有的變色,有的損壞,特別是那套法蘭絨外衣,表面的一層絨都磨掉了。磨損最多的是右邊袖子的肘部,破了一個洞。我們請示總理做新的,他不同意,說補一補還可以穿,外賓也不會注意。就這樣,我們請紅都服裝店的師傅用同樣面料的布修補上,為了對稱,索性把左邊袖子同樣挖上一個洞,補上一塊。

我剛到總理身邊工作時,看到總理的皮鞋已換了前掌,鞋面也已陳舊,就向成元功打聽,這皮鞋是什麼時候買的,這麼舊了,怎麼還不做新的。成元功說,這是1954年去日內瓦時做的,穿了6年多了,鞋底都換了兩次了,總理不讓做新的。我們給總理買襪子,一次要買五六雙,這樣幾雙襪子輪流穿,能穿久一點。可襪子穿久了總會破,特別是當年還很少有尼龍襪,大都是棉線襪。他那幾雙穿了多年的襪子,沒有一雙是完整的。破了,就讓服務員補一下,我們警衛員誰也不會補,就請服務員高雲秀補。她手藝不錯,織補後幾乎看不出來,總理穿上很舒服,就更不同意為他買新的襪子了。

在用的方面,周總理依舊簡樸如一

總理夜間辦公,燈光的亮度對他來說非常重要。原有的一盞檯燈裝有三個燈泡,以便根據需要調整亮度。這種燈泡的度數較大,辦公時間久了,燈下溫度較高,特別是到了夏天,有一種炙烤的感覺,於是我們就打算給總理換一個日光燈。找來找去,我們發現市場上沒有合適的,又不方便到廠家定製。於是,我們請來中南海機關的電工、鐵工師傅,用已有的水管、鐵皮加工焊接,再刷上油漆,成了一盞落地臺燈。總理試用了一下說,做得不錯,工藝水平不低,又快又省。我們看這盞檯燈使用效果不錯,便請他們為總理又做了一盞小一些的,便於挪動。1974年周總理住進醫院,我們把這盞小檯燈擺在了病房的辦公桌上,它伴隨著總理度過了最後的夜晚。

總理去世後,我和張樹迎受鄧大姐之託,與治喪辦公室的同志一道,去八寶山選購骨灰盒。八寶山的同志拿出他們已有的兩種,我們選定了其中花紋較好也相對便宜的一個。這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骨灰盒,不是為總理專門定做的。我們回來向鄧大姐報告,她說:“恩來用完,把盒子拿回家來保存著,等我死後,也用這個骨灰盒。”於是,總理用的這個骨灰盒,一直保存在鄧大姐那裡,工作人員定期擦擦、晾晾。這期間,大姐幾次講,她死後不要再買新的,就用這個,可以為國家節省開支。如今,這個曾裝過周恩來、鄧穎超兩人骨灰的骨灰盒,陳列在天津周恩來鄧穎超紀念館裡。

周總理曾經對我們有“六不準”的要求:不準用總理辦公室的名義謀私情、不準提前超標晉職晉級、不準搞特殊、不準接受禮品、不準佔用公家的東西、不準盛氣凌人。對身邊人尚且這樣高標準要求,可想而知,總理在嚴於律己方面做得更是嚴格。

周恩來是當年我們國家領導人中出國訪問、國內視察次數較多的一位。離京赴外地視察,一般隨行人員只有5至6人,包括秘書一人(視需要決定去分管內事的還是外事的)、保健醫生一人、警衛兩人。1967年後,總理因心臟不好,增派一名護士,警衛局派前站人員一兩人負責聯絡。周總理在國內視察,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

1.不準省、市領導人到車站、機場迎接。

2.不準宴請、不準陪餐。

3.兩菜一湯,不招待酒水,不吃高級菜(如魚翅、燕窩)。

4.房間內不準擺糖果、水果,茶葉自備。

5.去公共場所,不封園、不閉館、不戒嚴。

周總理公私分明、嚴於律己,絕不佔公家一絲一毫的便宜。

“文革”前的幾年,總理工作和生活比較有規律,晚飯後,有時可以抽出點時間,去劇院看看節目。但總理看戲有一個要求,那就是他自己還有警衛局派去的人的票錢全部由他付,每次去公開演出的劇場看戲前,他都要再交代一遍我們要買票入場。

周總理有一塊上海牌手錶,是1961年從上海手錶廠買的。時間久了,手錶逐年老化,原有的夜光不亮了,走時也不太準。張樹迎和我商量,有機會去上海再給總理買一塊,總理也同意了。1972年,周總理去上海,我們打聽到上海出了一種表,質量不錯,於是就請上海方面的同志幫忙選一塊,這事很快就辦好了。當時總理正在開會,我們準備會後向他報告。沒想到,還沒等我們報告,他就把張樹迎和我叫去,問手錶的事。張樹迎向周總理說明了事情的經過,總理聽後沒動火,但還是批評我們說,為什麼不先問他一下。他要我們馬上把表退了回去。

在外吃飯要付費,是周總理特別強調的一條規矩

1966年7月的一天,周總理來到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聽學生們開辯論會。辯論結束已到午飯時間,總理便與同學們一起到食堂吃飯。到了那,我幫總理選了肉片燒茄子外加一個饅頭。總理對我說:“你付錢。”他看著我按價付了0.25元,這才一手端菜,一手拿著饅頭,走到餐桌坐下。此時,學生們都圍了上來,總理便與大家一邊吃一邊聊天,氣氛很活躍。這時,熱情的廚師為總理送來了一碗湯,北京人稱之為“高湯”,做法比較簡單:蔥花、醬油、香油,用開水一衝,便是一碗湯。飯後,總理叫我補交這湯錢,廚師無論如何不肯收。總理說:“你不收,我就不走。”廚師見狀,只好叫我補交了5分錢,把原來開好的0.25元錢飯菜的收據改為0.3元,總理這才滿意地離開。

1973年9月16日,周總理陪同法國總統蓬皮杜訪問杭州。在西湖旁的植物園參觀結束後,送別了客人,返回招待所途中,周總理決定請我們去“樓外樓”飯莊吃飯。吃完飯,我照例去結賬,總理問我付了多少錢,我拿著發票說:“10元1毛。”總理說:“太少了,這樣他們會賠的,再去加錢。”那位飯店負責人推託不再收錢。總理說:“你不收錢,我就不走了。”於是負責人只好又收下10元錢。總理看看我拿著的第二次付款的發票,才起身下樓。這時,我轉身小聲問一位服務員,如果是其他客人吃這一餐飯需要多少錢。那位服務員說:“要30元左右。”在回住所的車上,周總理還惦記著這件事,說:“他們這種做法不好,應當按實際價格收費。我看20元也不一定夠。”我把了解到的實際價格向總理說了,總理很嚴肅地說:“你告訴他們,以後不準這樣做,你再補交他們錢。”於是,我又把這10元錢給了省接待處的同志,請他們轉交給飯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