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三不”原則 使中央特科掌握了正確的政治方向

在我黨早期隱蔽戰線上,周恩來在上海建立的中央特科,因戰果顯赫而榮獲“伍豪之劍”(周恩來曾化名伍豪)的美譽。在周恩來的正確領導下,中央特科雖然也從事一些“暗殺”活動,但卻防止了“紅色恐怖”,從而很好地擔當了當年中共中央機關的“貼身護衛”。

中央特科的主要功能是護衛而不是攻擊,最注重的不是動刀動槍,而是兵不血刃

大革命失敗後,中共中央機關遷至上海。為了在白色恐怖的嚴酷環境中保衛黨中央的安全,中央特科應運而生。因此,中央特科從誕生的第一天起,就註定了其警衛部隊的性質。中央特科的第一批人員由周恩來親自考察、挑選、培訓,其主要任務是三項:保衛中央領導機關的安全;營救被捕同志;懲辦叛徒。從這些任務來看,其實都是圍繞著警衛部隊這一核心職能展開的。既然是警衛部隊,其職能的基本原則就是防禦。

中央特科必須保證中共中央能夠順利有效地運作。中共中央經常在上海舉行各種重要會議,舉辦各種軍事或政治訓練班。因此,中央特科必須做好繁重的會議警戒工作。

中央特科必須保證中央領導人的安全。每當重要領導人進出上海,中央特科就必須精心護送,保證其安全成行。每當重要領導人陷入險境或者被捕,中央特科就必須全力營救。周恩來在領導中央特科時曾說過,“幹部是革命之本”,“關心、愛護、教育幹部,就是對革命事業的關心愛護,是取得革命勝利的最後保證”。他曾先後組織營救彭湃、鄧中夏、羅亦農、惲代英等許多同志。尤其在營救彭湃等領導人時,甚至動用中央特科的全部力量準備中途秘密攔截刑車。

中央特科必須清除可能威脅中央機關安全的各種因素。當時對中共中央安全威脅最大的是叛徒。早年羅亦農、彭湃、陳延年、趙世炎、陳喬年等一大批中共中央領導人在上海被捕犧牲,幾乎都是由於叛徒的出賣。因此,中央特科必須承擔清除叛徒的重任。

既然是防禦功能,其運作的基本原則就是隱蔽。所謂隱蔽,就是儘量減小動靜,減少打打殺殺,儘量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儘量避免驚動當局與民眾。因為在秘密戰線中,尤其在上海這樣敵對勢力強大又人口眾多的大都市裡,暴露就意味著危險,傷及無辜就意味著喪失民心。

既然是隱蔽運作,其最大的效益就是情報。不管是保衛、營救還是除奸,都必須以情報為先導,以達到事半功倍、以弱勝強的效果。這就要求中央特科儘量通過各種渠道獲取各種情報,為中共中央和紅軍提供必要的依據以及時做出正確的決策。因此,中央特科最注重的不是動刀動槍,而是兵不血刃,在不動聲色中以智取勝。

周恩來倡導“三不”原則,使中央特科在隱蔽鬥爭中掌握了正確的政治方向

當年中央特科清除叛徒的內容往往是如今影視作品中的重頭戲。其實,如何對待叛變人員是當年一項政策性很強的政治任務。

周恩來在領導特科時曾經反覆強調:不許亂打叛徒,危害大的才打;不準打公開的特務;不準搞綁票。他在1929年8月23日起草的中共中央致山東臨委的信中指出:消滅叛徒原是我黨最後不得已的辦法。積極方面,我們還應減少這種叛變,減少被破獲的可能性。這些指示使中央特科在隱蔽鬥爭中掌握了正確的政治方向。因此,當中央特科在不得不剪除可能危及中央安全等危害極大的叛徒時,都實行嚴格的定點清除、精確打擊。

在中央特科中有不少善用炸藥的爆破高手。但在當年的隱蔽鬥爭中,不管多麼需要,中央特科幾乎從未動用過炸藥。究其原因,一來可能動靜太大,二來勢必傷及民眾。從中央特科多年的實戰來看,他們能用刀就決不用槍,就是不得已而動槍時,也是速戰速決,決不殃及無辜。這類例子可以說不勝枚舉,例如:清除出賣羅亦農的叛徒時,特科人員在室外用一串鞭炮掩蓋了室內的幾下槍聲,周圍群眾渾然不覺;清除出賣彭湃的叛徒時,特科人員預先偵查設伏,一頓亂槍後就搭乘事先準備的汽車迅速離開,前後不過短短几分鐘。

在周恩來的領導下,特科有著嚴格的政策和紀律,絕不允許進行任何恐怖活動

中國共產黨把隱蔽鬥爭看做是政治鬥爭的一部分,一旦出現差錯就必須立即檢討和糾正。由於顧順章叛變,中共中央領導機關的活動範圍被迫縮小。雖然中央特科成績卓著,但周恩來還是做了檢討。1931年6月10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周恩來在其起草的《中央審查特委工作總結》中,對顧順章事件作了自我批評:“特委本身政治教育的缺乏,成為特委基礎不能鞏固的歷史病源……直接指導這項工作的伍豪同志要負錯誤的主要責任。”

中共中央為隱蔽戰線制定了嚴格的政策和紀律,絕不允許進行任何恐怖活動。為了更客觀地認識這一問題,我們來看一下當年周恩來領導中央特科時的死對頭、國民黨情報機構領導人徐恩曾是如何對此進行評介的。

徐恩曾是國民黨中統局最早的負責人之一,因為錢壯飛的英勇壯舉而被附帶出名。20世紀50年代初期,他在臺灣出版的回憶錄《我和共產黨戰鬥的回憶》中,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地下鬥爭是這樣評介的:“共產黨人是反對暗殺手段的。他們自稱:他們所反對的是整個"社會制度",不是某些"個人",反對社會制度須要依靠"群眾的力量","暗殺"是無用的。中共在過去三十年中,對於這個教條,大致是遵守的。”當年水火不容、生死纏鬥的老對手口中這樣認定,可見中國共產黨的隱蔽鬥爭絕不進行恐怖活動、絕不傷及民眾百姓的政策是說到做到的。

對於中央特科在上海的除奸活動,徐恩曾的評介更為具體:“其選擇的地點和時間,都經過周密的計算和佈置,使人難於提防,這種情況引起其餘的工作人員的不安,每個人的神經非常緊張,那些曾從共產黨中轉變過來,或是曾經參加對共產黨地下組織的破壞行動的人,更人人自危,整日不敢出門,因為誰也料不到,何時會成了紅隊的下一目標,大家在緊張恐怖中過生活,自顧尚不暇,當然完全喪失了向敵人還擊的能力。”徐恩曾直至寫回憶錄時多少還心有餘悸,當年“伍豪之劍”的威力,由此可見一斑。

雖然時過30年,且已經敗退臺灣,徐恩曾在其回憶錄中不僅刻骨銘心,而且還不顧50年代初瀰漫臺灣的“清除匪諜”恐怖,依然在字裡行間流露出難以掩飾的讚譽,可見其表達的敬佩確實是由衷的。當年的中國共產黨不僅在戰場上,更在精神上擊敗了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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