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經常教育國家公職人員真正做到為政清廉,強調領導幹部要過好“五關”,即過思想關、政治關、社會關、親屬關和生活關。周恩來常常告誡親屬們,不要靠上輩掌握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也不要有任何優越感,要同普通百姓子女一樣。
周恩來與鄧穎超沒有子女,但是親屬很多。他們對親屬既疼愛又嚴格要求,決不因為自己身居高位就允許親屬搞特殊化。周恩來的侄兒、侄女很多,新中國成立後都想去北京看望這位當了國務院總理的伯父。為此,周恩來就給親屬們規定了“十條家規”:
一是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去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順路時去看看;
二是來者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
三是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沒工作的總理代付伙食費;
四是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不得用招待券;
五是不許請客送禮;
六是不許動用公家的汽車;
七是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別人來辦;
八是生活要艱苦樸素;
九是在任何場合下,都不要說出與總理的關係,不要炫耀自己;
十是不謀私利,不搞特殊化。
周恩來的家規是這樣定的,也是這樣認真執行的。他以身作則,不讓親屬沾上自己的光,即使親屬們符合條件應該享受的待遇,也執意不許。
周恩來的侄兒周爾輝原在北京讀書,後來留在北京鋼鐵學院工作。在北京的10年間,從沒有說出和周恩來的關係,直到入黨時,組織上到淮安老家調查,才知道他是周恩來的侄兒。1961年7月,周爾輝結了婚,愛人在淮安,鋼鐵學院為了照顧他,設法於1963年把他愛人調到北京。有一天他們夫婦去看周恩來,並向伯父說了這件事。周恩來聽後說:“噢,這麼容易?要是人家不接收呢?”侄媳說:“不接收就回去嘛!”後來,周恩來批評他們說:“這幾年遭自然災害,中央調整國民經濟,北京市大量壓縮人口,國務院也正下放、壓縮人員,你們為什麼不帶頭執行而搞特殊化?照顧夫妻關係,為什麼只能調到北京不能調到外地去?”又說:“辦事情不能首先考慮個人方便,要首先想到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後來,周恩來說服了鋼鐵學院的領導,限期將侄兒、侄媳一起調到淮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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