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項目建設土地要素保障 實施細則

一、政策內容對疫情防控和治療急需的醫療衛生設施建設及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等用地,可根據需要先行使用,需要轉為永久性建設用地的,待疫情結束後及時完善用地手續。向省自然資源廳預支2020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用於我市列入省重大項目、省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省“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和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衛生、鄉村振興、扶貧等社會民生項目新增用地審批(辦理徵地手續),確保重點急需項目落地。

二、申報對象重點急需項目落地項目單位。

三、操作流程

(一)申報。2020年3月10日前,各重點急需落地項目單位將申報資料送市自然資源局。申報資料包括:1.急需用地申請。2.相關支撐材料。

(二)審核。按照《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2019年版)》和項目建設時序,核定項目用地面積。

(三)兌現。根據核定結果,報經市政府同意,向省自然資源廳預支2020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辦理項目新增用地審批。

四、職責分工

(一)市自然資源局:承擔政策解讀、組織徵地報批和補償等工作。

(二)市財政局: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工作,及時撥付徵地報批和補償相關資金。

(三)市人社局: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工作,為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辦理社會保險。

(四)屬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做好徵地報批和補償等工作,保障項目進地建設。(聯繫方式:19963225889,聯繫人: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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