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学.第128篇》子张(四)

《悟学.第128篇》子张(四)

悟学.十八子20200309亥

论语.子张第十九.新解读(四)

19•14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

【译文】子游说:"丧事做到尽哀就可以了。"

注释:「止,不宜因过度悲伤而危及身心。」

《论语别裁》:「子游的思想是根据孔子的传统来的,他对于当时社会风气中,对丧礼过分的铺张,有一个修正的论调,认为办丧事要诚心哀痛就够了,表面上办得非常铺张,办得非常隆重,内心没有一点哀痛,外面的礼貌再好,仍不是丧礼的精神。……我们这一辈知道,中国旧式社会因几千年来的习俗,有的地方,可以出钱雇人来哭丧的,那种哭丧声,比唱歌还好听,就有专门以替丧家哭死人赚钱维生的人,这就是中国文化的流弊。而这种风气,过去在广东、福建某些地方最盛行,因为这是汉唐文化的遗风。这种替人哭丧的人名为"挽郎",等于现在出殡行列中的中西大乐队,因此子游提出这个主张来,修正这种社会风气。」

19•15 子游曰:"吾友张也为难能也,然而未仁。"

【译文】子游说:"我的朋友子张可以说是难得的了,但尚未达到仁。"

【唐以前古注】皇疏:「张,子张也。子游言吾同志之友子张,容貌堂伟,难为人所能及,故云为难能也。云然而未仁者,袁氏曰:"子张容貌难及,但未能体仁也。" 」

19•16 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

【译文】曾子说:"外表堂堂的子张啊,难于与他一起做到仁的。"

【集解】郑曰:「言子张容仪盛,而于仁道薄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子张虽容貌堂堂,而仁行浅薄,故云难并为仁。并,立立也。」

《论语别裁》:「这是孔子死后,同学们互相的评论,大家关起门来的检讨。这一篇是子张开始,所以这里讨论到子张。子游说,我们的同学子张,作人的确了不起,一般人很难做到的事情,他去做了,困难的事情,他敢去负责任,敢去挑这个担子,而达到任务。这一点子张做到了,但是还没有达到夫子那个仁的境界。这是子游对子张的评论。曾子也随着附和,认为子张是个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但是他修养的内涵,还没有达到仁的境界。」

评析:古今释义不同。

19•17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

【译文】曾子说:"我听老师说过,人没有自动竭诚的事,(如果有,)那一定是父母亲的丧事。"

辜鸿铭译:「同一位学生曾参说: "我听先生说过,人总是意识不到自己的内心情感,直到父母去世时才会感到特别哀痛。"」

【集解】马曰:「言人虽未能自致尽于他事,至于亲丧,必自致尽也。」

《四书直解》:「致是推致其极的意思。曾子说:"吾尝闻夫子有言:常人之情于应事接物之际,真切恳到处少,苟且忽略处多,未有能自尽其心,推之以至其极者也。求其能自尽者,必也于父母之丧乎!'盖子与父母,本天性之至亲,而况居丧之时,又人道之大变,惟是这个时候,其哀痛迫切之诚,发于至情而不容已,乃能内尽其心,无一毫之勉强,外尽其礼,无一毫之欠缺也,使于此而不尽其心,恶乎尽其心哉?于此见人心之良,随处发见,而最真切者莫过于亲丧之时,能识其端而推广之,则礼意无一念之不真,伦理无一件之不厚,而仁不可胜用矣。此曾子所以有感于圣人之言也。」

《论语别裁》:「这是用曾子的话,说明学问的道理,这里又提到丧事,他说,据我当年听到夫子(指孔子)说"人未有自致者也"。这是一个问题了。自致是自动自发,就是说自动自发的人几乎是没有的,虽然有这个心情,但很难构成有恒的行为,而能够达到最后目标的很少。这个话看起来很空洞,但孔门的道统比较注重内心自省的修养,这也是求学问仁的中心。所以这句话就是说,一个人很难做到自己肯责备自己,乃至由自己内心的反省,而到达了圣人的境界,这是很少的事例。换句话说,就是任何一件事,都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出于不得已,完全出于主动的很少,例如有一件事——打牌,三缺一的时候,还跑很远的路去拉一个人,这是出于自致。但以心理学来研究,这也不是出于自致,因为打牌这个娱乐就不是靠自己来的,而是靠几个人凑合成一种环境而影响来的。所以真正由自己内心自发,自致,达于仁的境界,的确非常少。严格的说,一定要讲,哪一件事情是比较自发的呢?曾子便引用孔子的话"必也亲丧乎!"一定说起来,只有父母死了的时候,内心真觉得悲哀,那种悲哀是自然的,可以勉强说纯粹是自发的悲哀。但是注意"必也"两个字,就是"勉强、一定、硬是要说的话"的意思,实际上那种悲哀,有时候也是迫于不得已,而并不是真情。(所以说中国古文,虚字里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因此一个人内心的情感与良心,真正能自发自致的毕竟太难。这节书看起来很简单,如以心理学、哲学来看,可发挥的地方太多了。」

19•18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译文】曾子说:"我听老师说过,孟庄子的孝,别的地方都可以做到,但他不更换父亲的旧臣及其政治措施,这是别人难以做到的。"

【集解】马曰:「孟庄子,鲁大夫仲孙速也。谓在谅闇之中,父臣及父政虽不善者,不忍改之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人子为孝,皆以爱敬而为体,而孟庄子为孝非唯爱敬,爱敬之外别又有事,故云其他可能也,云其不云云者,此是其他可能之事也。时人有丧,三年之内,皆改易其父平生时臣及政事。而庄子居丧,父臣父政虽有不善者,而庄子犹不忍改之,能如此者,所以是难也。」

19•19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译文】孟氏任命阳肤做典狱官,阳肤向曾子请教。曾子说:"在上位的人离开了正道,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你如果得知他们的实情,要同情怜悯他们,而不要沾沾自喜。"

杨伯峻译:「孟氏任命阳肤做法官,阳肤向曾子求教。曾子道:"现今在上位的人不依规矩行事,百姓早就离心离德了。你假若能够审出罪犯的真情,便应该同情他,可怜他,切不要自鸣得意!" 」

毛子水译:「孟氏任命阳肤做法官。阳肤向曾子请教。曾子说: "国家政教不好,人民心里早巳没有国家的法纪了。你审清一件案情时,不应以查出罪人为喜,而应哀怜罪人!" 」

【集解】包曰:「阳肤,曾子弟子也。士师,典狱官也。」马曰:「民之离散,为轻漂犯法,乃上之所为也,非民之过也。当哀矜之,勿自喜能得其情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孟氏使阳肤为士师者,孟氏,鲁下卿也。阳肤,曾子之弟子也。士师,狱官也。孟氏使阳肤为己家狱官也。曾子,曾参也。阳肤将为狱官而还问师,求其法术也。云曾子曰云云者,曾子答之使为法也。言君上若善,则民下不犯罪,故尧舜之民比屋可封;君上若恶,则民下多犯罪,故桀纣之民比屋可诛。当于尔时君上失道既久,故民下犯罪离散者众,故云久也。云如得云云者,如,犹若也。若得其情,谓责徼得其罪状也。言汝为狱官,职之所司,不得不辨徼。虽然,若得罪状,则当哀矜悯念之,慎勿自喜,言汝能得人之罪也。所以必须哀矜者,民之犯罪,非其本坏,政是由从君上故耳。罪既非本,所以宜哀矜也。」

《论语别裁》:「孟家找曾子的学生阳肤做士师,勉强比方,士师约等于现在的司法行政部长,但权还更大,可以直接处理执行的官。阳肤上任前向老师曾子请教,征求意见。

曾子就告诉他说,上面领导的人,(古代帝王政治是说上面领导的人,现在可以说是整个的历史时代)失其道,社会文化没有上轨道,一个乱的时代,因为时代乱了,民心也散乱了,没有中心思想,没有中心信仰,也没有真感情,这情形已很久了。(自春秋开始到曾子这个时代,已经乱了三百多年,比我们现在还可怜,所以我们的历史是多灾多难的历史,中华民族文化会这样深厚,也正因为历史在多灾多难中渡过的。知识分子在多灾多难中,把政治的、人生的、社会历史的经验累积起来,流传给我们。这便是历史文化的精神。)"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这是曾子对法治的观点,他认为应该把社会的实际情形与法治配合起来,这是执法人员应该具有的态度,判案的人,要深深了解人的内情,犯罪的动机究竟在哪里?有许多是社会问题促成人去犯罪,所以在这样的时代,办案的时候,对犯罪的人,应该别有一种怜悯悲痛的心情,因为大家都是我们的同胞,我们的老百姓,为什么这人会犯罪?这是我们的责任。所以只有无比的悲痛和怜悯,没有什么功绩可喜的,更不要认为办了一个大案,自己有功了而高兴。如果社会上永远不发生罪案,那有多好呢?所以古代的士大夫,对于社会风气坏了,每人都有自己应该负责任的感觉。」

《悟学》的宗旨:通过领悟、参悟、感悟上下五千年的国学经典,取其精华,结合当下社会实践,学以致用。让国学中深邃的哲理及丰富的人生成功与失败经验总结,指引我们现实的工作、生活。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账号,看《悟学》系列之第129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