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中,“拆遷協議”、“協議拆遷”傻傻分不清楚,籤哪個?

01一、“拆遷協議”、“協議拆遷”,傻傻分不清楚

相信大家都知道拆遷協議是什麼,一般指的某一拆遷安置項目經過法定程序批准並實施,拆遷主體和被拆遷人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那麼“協議拆遷”呢?協議拆遷是近年來一種新的拆遷方式。而且在今後會更加頻繁的出現。

因為在《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訂)的第四十七條中第四款規定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第五款規定“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房屋拆遷中,“拆遷協議”、“協議拆遷”傻傻分不清楚,籤哪個?

02新土地法修改先後對比,先幫大家梳理一下:

“之前的徵收流程是什麼樣的”。

政府計劃對某一片區集體土地申請進行徵收,上報徵地方案、規劃方案等材料,獲得徵地批准後,組織實施徵收工作,測量土地、評估房屋、與被徵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在政府徵收後,土地性質變為國有,然後政府可以將國有土地招拍掛,與開發商達成協議之後進行建設。

在新《土地管理法》修改後

基層政府可以在申請徵收土地之前,先行在擬徵地範圍內進行測量土地、評估房屋、與被徵收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這些環節。這一階段因為沒有經過政府批准的徵地方案、規劃方案和立項批准文件,而常常通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或街道鄉鎮與被拆遷人籤“拆遷協議”的方式完成拆遷工作,

在本質上“拆遷協議”就是一種民事合同,沒有政府強制力,所以我們稱為“協議拆遷”。

03那“協議拆遷”的補償安置協議能籤嗎?

在協議拆遷的情況下,只要被拆遷人對補償不滿意,不簽訂拆遷協議,任何人、任何部門就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強制拆遷。同樣,如果雙方談判協商後,被拆遷人對補償安置協議中的條件滿意也是可以籤的。

房屋拆遷中,“拆遷協議”、“協議拆遷”傻傻分不清楚,籤哪個?

其實這個問題可以更具體為:

如何進行補償安置?

給錢、給房還是兩者結合?

是否可以選擇?

對原有房屋評估的價值是否合理?

我的家庭成員是否都在安置範圍內?

如果給錢的話,什麼時候給?誰來給?

如果給房子的話,房子面積多大?什麼時候過戶?

搬遷過渡費給多少?

如果交房晚了或者打款晚了,違約責任又怎麼算?……

以上這些問題,在籤協議前都是被拆遷人應該問清楚,並且寫進協議中的。因為一旦被拆遷人簽了字,就代表認可了協議的內容,如果將來產生糾紛,將不利於您的維權。

所以說在簽字之前,您一定要認真閱讀協議內容。對於自己不能接受的內容,要堅決反對;對於讀不懂意思的內容,一定要找拆遷方解釋協議的意思,以免拆遷方在協議中進行“文字遊戲”,對您日後的維權造成困難;對於協議中沒有涉及的內容,只要您認為需要添加的,也要及時添加。

房屋拆遷中,“拆遷協議”、“協議拆遷”傻傻分不清楚,籤哪個?

再次強調,“協議拆遷”中的補償安置協議就是一種民事合同,沒有政府強制力。只要您對補償不滿意,不簽訂協議,任何人、任何部門就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對您進行強制拆遷。

面對拆遷方要不卑不亢,拿出底氣,不要擔心威脅,遇到有人要對您進行強拆、偷拆的情況時,要及時撥打電話報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徵地拆遷補償不合理或者相關問題,可以私信我,提供免費諮詢!點擊文章尾部“瞭解更多”免費諮詢我們。我們將為您帶來最專業的法律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