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繆:如何在荒誕的世界活出人生的價值和意義

副標題:彌生微樂解讀加繆的《異鄉人》(《局外人》)

加繆:如何在荒誕的世界活出人生的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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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繆的這本書,我讀的是張一喬翻譯的《異鄉人》,這本書還有其它的翻譯名字《局外人》。

我是被“異鄉人”這三個字吸引過來的,作為跨文化學和社會學研究者,我對“他者、移民、異鄉人”抱有極其濃厚的興趣並且讀過相關大量學術作品,所以我初始的目的是希望能站在這些理論的基礎上來解讀異鄉人。

另外,讀這本書之前,我沒有讀過任何加繆的其它作品,這有個好處,沒有任何先入之見。可是從讀這本書的上部開始,我所抱著的期許似乎找不到解答的出口,直到整本書讀完。

加繆在第一部分描寫了男主人公母親的死亡,以及他如何參與母親的葬禮,回去之後如何應對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與為數不多的朋友比如雷蒙還有鄰居的故事。

對母親的死他沒有感到特別的悲痛,他甚至不知道母親具體的死亡時間,服喪期間他抽菸、喝咖啡,觀察參與守夜的那些人。

服喪結束回去之後他立即跟瑪莉有了魚水之歡,在交往的過程中,瑪莉越來越喜歡他,還有意嫁給他,可是被問及愛不愛她的時候,莫爾索說不愛,但是她想結婚的話也可以結婚。

雷蒙拜託他幫忙,他覺得做不做都無所謂,所以乾脆就幫了,比如給雷蒙的那位情人寫信,為雷蒙作證沒有虐待女人等等。

對老鄰居和老鄰居那條狗的生活軌跡也描述的非常詳盡。

工作歇班的時候,他就坐在家中陽臺上,觀察外面的世界,看誰家在散步,看貓,看對面的老闆,看一班班電車駛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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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他是一個置身於這個世界之外的旁觀者,讓我產生讀沈從文的小說一般的感覺。

沈從文的小說便是他極盡觀察之能事寫出來的,在一篇小說的序中,沈從文這樣說:“我只盡我的觀察,理解,解釋這必然的發展變化。我並不在幾個角色中有意加以責備或袒護的成見,我似乎也不應當有。”

所以我讀第一部分的時候稍微有些納悶,書名是《異鄉人》,可是這些以白描的手法寫出來的這些一個個瑣事,跟異鄉人有何關係,作者他是不是太無聊了?

而且我讀過的那些關於移民、他者和異鄉人的理論,在此似乎還派不上用場。

第一部分的後面,莫爾索和女朋友瑪麗受雷蒙的邀請去海灘邊玩,之前雷蒙得罪過他的情人和情人的哥哥,惹了禍,他們一直派阿拉伯人跟蹤雷蒙企圖報復。

這次去海灘玩,阿拉伯人也跟去了,而且他們有過一次正面衝突,雷蒙被傷,本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了。雷蒙去包紮了,大家在小木屋休息,女人哭泣,同樣看上去都是一件件瑣事一般。

就在這種無意地、平常的、事情就此告一段落的時候,莫爾索去海灘散步,想尋個清淨,可竟然遇到了那位阿拉伯人,而且如果他不往前跨出一步,阿拉伯人也不會把刀子拿出來,無非就是冷峙。

但天公不作美,莫爾索熱的難受,於是他控制不住往前走了一步,那一步打破了他跟阿拉伯人之間的冷對峙,阿拉伯人抽出了刀,莫爾索出於自衛,掏出了口袋裡雷蒙的那隻手槍,打死了阿拉伯人。

槍聲,叩開了他厄運的大門。

這個事情的發生實在太突然了,作者本來一直都以一種局外人的冷靜和疏離在看待周遭的世界、景、事物和人,他原本是最無辜的一個人,可是突然,就被捲入了風暴的中心。

這種張力給我帶來莫大的震撼,我開始預測,作者之前寫的所有那些瑣碎的事情,絕對沒有一處是出於無聊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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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主要講作者因為殺了這位阿拉伯人而招致牢獄之災,寫法官對他的審判、律師對他的所謂幫助、信仰基督教的監獄牧師對他所嘗試的“救贖”。

在第一部分中我們大概知道了事情的經過,莫爾索是殺了人,但出於正當防衛,可法官審判的依據並非作案動機、也毫不分析作案現場,不給與莫爾索訴說的機會。

法官審判他並給他定死罪的依據是他在母親葬禮上那種“無動於衷”的表現,是他葬禮結束之後立即投身世俗歡樂的行為,是那些在“正常人”看來很不可叫人理解的、沒有道德的荒誕行為,並認為這位罪人在精神上殺死了自己的母親。

原本一切巧合促成事件的發生,包括對雷蒙的可做也可不做的“幫助”,在法官看來,全部都是完美的預謀。

他本人被剝奪了說話的權利,他是那個殺人的人,他想為自己的行為進行解釋一下,可是法官並不給他一點機會。

所有人都在說,法官、律師、證人們,唯獨被捲入風暴中心的本人,他被表述,他的思想和觀點不被理解,他成了“局外人”,正如男主在文中所言:

“我失去了表達情感、擁有善意的權利。”

而且這位局外人深知即便能夠辯解,法官也聽不進去,所以最後法官問他還有何要說的時候,他說,沒有。

這裡就已經看出來作者實質上是牴觸所謂的“道德”,並認為一些社會規則有失公允。

所以他曾經幻想過草擬法律條文,大肆改革刑罰。而且他發現重點在於給犯人一個機會,就算是千分之一的概率也已足夠。可惜,現實並非如此。

所以在看完第二部分並且沒有預先了解作者加繆的人生背景和其哲學思想的時候,單單憑這個故事,《局外人》的翻譯似乎更妥帖一些。

他是一個被放棄的,或者說從未“屬於”過那個群體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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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莫爾索真的是那樣荒誕和沒有道德的人麼?

按照世俗所謂的道德準則,他似乎的確不是什麼正義的人物,是個跟正常人行事不一樣的異類。

比如常人死了父母,定是悲慟哭泣,他不是;比如常人被升職加薪會高興,他則對老闆給他的要職不熱心;常人會說愛的話語贏得女人的心,他只對瑪莉誠實說我不愛你,可是卻遵循身體的慾望同她交歡;常人在太陽毒辣的時候會躲到陰涼處避暑,他卻迎著陽光走在沙灘上......

可在我看來,這位異類的局外人,才是那位洞悉世事的智者。

對於母親的死他並不是無動於衷,只不過他持有另外一種看法:

母親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也試圖跟另一位老人戀愛,似要重新將生命來過一次。他認為,沒有人有權利為母親哭泣,因為母親已經在人生的最後階段將人生重新過了一遍,死對她而言不過是一種解脫。

這就好比如我們常說的,死了的人已經死了,活著的人還得好好活著一般,所以他看待死亡其實是抱著一種“能接受”,“看開”的觀點。

他否認上帝,否認來世。

對於那位信仰基督教的監獄牧師,他始終也是抱著局外人的態度,所以他能到最後一刻都在拒絕牧師讓他信仰上帝,從而獲得上帝原諒的建議。

他不需要。生即死,死即生。

所以最後,他說:

“我也像她(母親)一樣,覺得已經準備好重新再活一次。彷彿那場暴怒淨化了我的苦痛,掏空了我的希望;在佈滿預兆與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開心扉,欣然接受這世界溫柔的冷漠。體會到我與這份冷漠有多麼近似,簡直親如手足。我感覺自己曾經很快樂,而今也依舊如是。”

他一直擅於觀察別人的生活,他能看透一切本質。

他能看出法官那樣的人,僅憑自己的權力,將生殺大權掌握在手,自己根本無從反抗。世界常常就是這樣被少數人操控在手裡的。

他知道他死後他的那些朋友,包括女朋友瑪麗,會慢慢忘記他,瑪莉可能會去親吻另一個莫索爾,他都能想得到,但是他並不對此覺得上心,他以為,這是人之本性。

他寫老鄰居和老鄰居的狗,也並不是無聊之筆,而是因為他看出那狗至於老鄰居,就如同老鄰居的太太,即便表面看來老人總是罵他的狗混賬,而那種關係正好映襯著他同母親的關係,表面上他對母親的死無動於衷,實際上他經常會回憶母親,母親是活在他的骨子裡的,他沒有必要用刻意為之的眼淚表演給他人看。

我給這篇文章起名《當你不知道活著的意義時,不妨看看這部小說》,是因為我欣賞莫爾索的人生態度:始終遵從本心,不因外在而改變自己對世界的看法;像個正在做田野調查的人類學家一般,觀察周圍的人和事物,從而在內心深處產生高於這個世界本身的認知並能夠觸碰到自己的靈魂;確認自己活著的時候曾經快樂;抑或,證明我們自己存在過,即使,那個存在是以一種荒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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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的最後,譯者給出了自己為何將書名翻譯為《異鄉人》的原因,首先是因為故事背景發生在阿爾及利亞的首都阿爾及爾,對法國人來說這裡已經算是一個“異鄉”,莫爾索在這裡宛若放逐於世。

夜裡我躺在床上思考譯者的這幾句話,突然頗贊同的感覺。因為莫爾所的時代恰好是工業文明開始的時代,為何他對母親的死表現那般?

其實這也跟工業文明的異化有關,我們被迫離開家鄉,到更發達的地區去謀生,故鄉和父母被我們拋諸腦後。結果我們跟自己的故鄉慢慢生疏了,而在新的地方,我們似乎永遠都只是旁觀者一般。

莫爾所的表現,便是如此。

說到這裡我們不免還可以這樣猜想,為何法官執意忽視案件本身而依據他平日的處事風格判定他死刑,這裡面會不會有一種對異鄉人的排斥呢?

在對他者和移民理論的研究中,我常常見到大量這種案例,就是一個外地人並不能像當地人一般得到公允的對待。

所以翻譯為《異鄉人》,的確比《局外人》有更多可探討的空間。

而且這本書的原名是《L'Étranger》,L'Étranger的本意是“陌生人”,包含“異”的成分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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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異”,就是如果你跟一個群體很多不同,你就是一個異的存在。

莫爾所的很多行事風格和人生價值觀,跟他所處的那個群體有所不同,所以他是被那些自詡為這個社會的代表們,比如法官和審判長,所不能容忍的。《異鄉人》的名稱也有一個“異”字,可以說暗含了這種意味。

譯者還寫到,之所以翻譯為《異鄉人》,是覺得如果按照世俗的社會遊戲規則和道德評價標準的話,莫爾索顯然就像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國度一般,對其他人而言也是個異鄉人。

無論如何,這個故事裡沒有一處廢筆,即便看似最無聊的描述,也是為後面的審判做鋪墊,而對所有事物的如此細緻描寫,也可以看出作者是一個非常有耐心,並且內心很熱情的人。

加繆曾言:“我嘗試以我的主人翁塑出我們所應得的唯一基督。”

你看,他熱愛自己的生命,並感恩自己活過,並且不依賴基督這樣的信仰,他信的,是自己真實的內心。

若問活著有何意義?請問,真實地活著本身不就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情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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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莫爾所因為洞穿了事情的本質,知道反抗會是徒勞,最後從容接受了死亡。

這倒是有點消極對待,不過這是作者加繆有意為之的。

當時寫《異鄉人》這本書的時候,納粹德國尚未攻入法國,所以小說著力點在於描述與這個現實世界格格不入的莫爾所與這個世界之間的內心衝突,以死亡結束,強化和渲染了這個世界的荒誕。

而且,這也跟“異鄉人”的特質有關,異鄉人跟故鄉和家鄉親朋好友的親密聯結已經斷掉,在大城市中感覺孤獨和流浪,無所皈依,而社會規則對他們也是不公正的,所以有時候覺得死了反而是一種解脫。

不過作者加繆本人是很積極正視問題和投身生活的,《異鄉人》之後,也就是納粹德國的鐵蹄踏入法國的時候,他又寫了《鼠疫》,《鼠疫》裡面的裡厄知道盡管情況艱難,災難難逃,還是選擇正面和積極應對。

所以,我們不妨借鑑莫爾索活著時候的人生態度,始終堅守本心,洞察世界,又能像《鼠疫》中的裡厄一般,即便知道災難無所逃脫,也要帶著希望積極面對。

加繆曾說:“如果你一直在找人生的意義,你永遠不會生活。”

所以,當你不知道人生意義在哪兒的時候,別管你是不是異鄉人,你只需要遵從自己的本心,活好當下,相信自己,守望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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