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謨的人性科學

休謨的人性科學

休謨的人性科學的第一原則是:我們的一切簡單觀念或是間接地或是直接地從它們相應的印象得來。即,我們的印象是我們的觀念的原因。他認為,他的這個原則可以清除關於先天觀念的爭論。休謨為他自己的哲學設定了邊界,他討論問題是基於自己的前提的。一切不在此範圍的問題都是偽問題。因此,我們說休謨的哲學是活動在他所限定的界限之內的。

一、休謨的目的

在《人性論》的引論中,休謨認為人性是一切科學的基礎,如果認識了人類知性的範圍和能力,我們就能在科學中取得重大的突破。因此,他說:“哲學研究不再是採取迂迴曲折的老方法,而是直搗這些科學的首都或心臟,即人性本身;一旦掌握了人性以後,我們在其他各方面就有希望輕而易舉地取得勝利了。”———這就是他寫人性論的目的。

二、討論休謨的印象與觀念

休謨說:“我在此處所用印象和觀念這兩個名詞,其含義與通常的含義不同,我希望能有這種用詞的自由。洛克先生會用觀念一詞表示我們的全部知覺,違反了它的本義;我現在應用這個詞,或者寧可說是恢復了它的本義。我所謂的印象,讀者請勿誤會我是用以表示生動的知覺產生於心靈中時的方式,我只是指知覺的本身。”休謨的人性科學的第一原則是:我們的一切簡單觀念或是間接地或是直接地從它們相應的印象得來。

1.印象是由不可知的原因得來,觀念又是由印象得來。我認為,從印象到觀念有一條不能逾越的鴻溝,印象是最活潑的知覺,觀念則是我們對這種知覺的意象。那麼觀念只是意象,觀念就是知覺的知覺,如果按休謨的說法知覺的原因是不可知的,那麼知覺的知覺的原因就更是不可知的,因此觀念的原因也是不可知的,並不是印象就是觀念的原因。

2.休謨從來不談印象的可靠性問題,我們感知一個事物產生一種印象,實際上包含了一個知覺判斷的問題,如我說:“這是一本書”。在他的哲學中也必然是不能有判斷問題的,因為他認為只有知覺存在,知覺都一樣,只有強弱,沒有對錯。印象的私人性和公共性問題,休謨也沒有作出清楚的區分,這樣他對知識的界定則會產生問題。

3.關於抽象觀念,休謨繼承了貝克萊的觀點,即,一切一般觀念都只是一些附在某一名詞上的特殊觀念。休謨認為抽象觀念在它們的本性方面是特殊的,而在它的表象方面卻是一般的。一個特殊觀念附在一個一般名詞上以後,就成為一般的了,這就是說,附在這樣一個名詞上,這個名詞由於一種習慣的聯繫,對其他許多的特殊觀念都有一種關係,並且很容易把那些觀念換回想象中來。但是名詞是什麼,怎樣產生?這又涉及到定義和概念的問題,追問定義和概念又回到了觀念如何形成的問題。

4.休謨認為時間觀念也是抽象觀念,是由我們各種知覺的接續中得來的,這些知覺可以是觀念,也可以是印象,可以是反省印象,也可以是感覺印象。但是時間觀念並不是由一個和其他印象混雜著,並可以和其他印象明顯地區別的特殊印象得來的。這違反了他對抽象觀念所下的定義。他又說時間觀念完全由一些印象呈現於心中時的方式發生,而它並不是那些印象中的一個。而這種方式又是什麼,他沒加探討,這種方式按照他的哲學理解應該也是一種印象,而多個印象產生出一個印象這又陷入了矛盾(因為印象是分離的),這可能是他不追問的原因。

三、論休謨的知識

休謨把七種哲學關係分為兩類,這種劃分就是後來分析與綜合二分的一個開端。第一類是類似、相反、性質的程度、數量或數的比例,這四種關係完全決定於觀念能夠成為知識和確實性的對象。這就是休謨的確定的知識。其中類似、相反、性質的程度屬於直觀的範圍,數量或數的比例屬於理論的範圍。這四種關係是科學的基礎。在這裡,休謨和唯理論的觀念是完全相同的,他對幾何學、代數學和算術學這些科學談的很少。但對幾何學作了一些說明,他認為,幾何學缺乏算術和代數學所特有的那種完全精確性和確定性,因為它的原始的和基本的原理只是由現象得來的。幾何學中的一些觀點、對象和原則的最終標準只是由感官和想象得來的。

他認為,幾何學永遠不能達到比我們的眼睛或想象單獨所能達到的精確性更大的精確性。

笛卡爾認為,幾何公理的正確性在於直觀的明白易懂,而休謨則認為幾何公理的正確性是建立在感官和想象的確切性的基礎上的,二者表述略有不同,實際上唯理論和經驗論在這裡是相通的。並且休謨之所以鄙視幾何學卻是因為它沒有代數學和算術學的那種先天的精確性,休謨對經驗論所反對的先天觀念和天賦觀念有一種曖昧的態度。他雖然說過他的第一條原則:即印象是觀念的原因可以消除關於先天觀念的爭論,但他又說:“如果所謂天賦的,是指與生俱來的,則那個爭論仍似乎是輕浮的;而且我們也不必枉費心力來考慮思想是在什麼時候才開始的。”

第二類哲學關係是同一關係、時間和空間關係、因果關係,它們不經觀念的變化而變化,取決於事實和經驗。這是休謨所重點討論的關係。關於因果關係,休謨認為,在不同的事物之間不可能有必然的聯結,有的只是一系列短暫的知覺,它們既無外在的對象,也沒有可以以身相許的持久的主體,而且它們彼此甚至是互無關聯的。

他反對理性的推理,認為因果的轉換不是由理性所決定的,而是由經驗的恆常結合給我們帶來的一種習慣,亦即一種聯想。而習慣的原因又是不可知的。他否認了因果關係,而他的證明方法則又是另一種因果關係(因為他的證明,所以我們否認了因果關係),他還是沒有逃脫傳統因果的框架。

四、關於對象的問題

休謨認為由感官所發生的那些印象,它們的最終原因是人類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釋的。我們永遠不可能確實地斷定,那些印象是直接由對象發生的,還是被心靈的創造能力所產生,還是由我們的造物主那裡得來的。在他的哲學中是沒有對象這個觀念的,因為我們沒有對象的印象。但是,他往往又預先設置了對象的存在,這在他的思想中是矛盾的。我們可在下面的話中得到應證,休謨說:“我們如果把自己的思維限制於對象在我們感官面前的現象,而不進一步探究對象的真正本性和作用,那麼我們便可以免除一切困難,也永不會被任何問題所困惑......如果我們把我們的探究推進到對象在感官前的現象以外,我恐怕我們大部分的結論都將充滿了懷疑主義和不確定。”

五、關於概然推斷的一些想法

休謨把人類的理性分為三種:

(1)根據於知識的推理,知識指的是由觀念的比較得來的那種信據。

(2)根據於證明的推理,證明指由因果關係得來的那些論證。

(3)根據概然推斷的推理,概然推斷,指的是仍然伴有不確定性的那種證據。

概然推斷分為兩種:

(1)建立在機會上的概然推斷。

(2)建立在原因上的概然推斷。

機會本身不是任何實在的東西,而只是一個原因的否定,機會的本性是完全保持一種中立,這是機會的必要條件。機會與因果關係相反。原因的概然性即原因的變化不定性也與因果關係相反。由此,我推論出:他前面關於對傳統因果關係的顛覆的證明,其實完全不必承認因果關係是一種經驗的恆常性習慣,他只需承認概然推斷不就行了嗎?

六、關於休謨哲學中對存在的討論

休謨認為,存在的觀念如果不是由一個與每一個知覺或思想的對象聯結著的獨立印象得來,必然就和知覺觀念或對象觀念是同一的。“我們所記憶的每一個對象和觀念雖然可以被認為是存在的,存在觀念卻並非由任何特殊的印象得來的......存在觀念和我們想象為存在的東西的觀念是同一的......不論我們想象什麼,我們總是想象它是存在的。我們任意形成的任何觀念都是一個存在的觀念;一個存在的觀念也是我們所任意形成的任何觀念。”休謨在這裡完全是同語反覆———任何觀念都是存在觀念,存在觀念也是任何觀念,他根本沒有回答存在觀念本身的問題。而回答這個問題應追問到存在本身,這在休謨看來是不可追問的。“我們縱然儘可能把注意轉移到我們身外,把我們的想象推移到天際,或者一直到宇宙的盡頭,實際上,我們一步也超越不出自我之外,而且我們除了出現在那個狹窄範圍以內的那些知覺以外,也不能想象任何一種的存在。”在這裡,休謨不承認任何存在觀念而他實際上是預先設定了一個主體性“我”的存在。

來源:《經濟研究導刊》2011年第19期.

作者:周兵、李連花

原標題:休謨哲學的邊界——對《人性論》的一些問題的探討

休謨的人性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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