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孩子不滿10週歲,身故保額不要超20萬,否則錢就打水漂了

很多父母都希望給自己投保,不過父母一般都不懂如何投保。

當心,孩子不滿10週歲,身故保額不要超20萬,否則錢就打水漂了

圖片來源於網絡

其實,買保險時,首先要為家庭經濟支柱投保。一般來說,父母就是家庭的經濟支柱,所以首先要為自己投保。父母把自己的保障做好,才能為子女提供更好保障。

畢竟,子女年幼時,父母是孩子最大的依靠。

而且,一旦只給子女投保,萬一父母面臨風險事故,患重大疾病或去世,家庭喪失收入來源,經濟壓力增大,子女的保費以後該怎麼繳納呢?

如果,父母已有保障,為子女投保時還需要注意身故保額不要超過規定標準,以免賠不了那麼多。

按照相關規定,父母為不滿10週歲的子女投保人身保險,在被保險人成年之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被保險人死亡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

為不滿10週歲子女投保一份或多份含有身故保障的保險,萬一不幸身故時,保險理賠金額最多20萬。保額買多了,是不能獲得賠付的。

在保險合同中一般是這樣規定的:

當心,孩子不滿10週歲,身故保額不要超20萬,否則錢就打水漂了

估計很多業務人員和投保人也不會留意這一塊的。這一條規定,只是提及不要超過限額,但是沒有把具體數額告知,遺留了一些隱患。

我在執業中,凡是為未成年人投保,我都會詳細解釋這一規定。很多父母壓根都不知道有這個規定,解釋完才明白。

當然,根據規定,這個限額也有例外情況:投保人已交保險費或被保險人死亡時合同的現金價值,合同約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險金額,合同約定的重大自然災害意外死亡保險金額,這三項給付的現金價值或保額不計算在20萬限額之內

一般來說,很多重疾險都有身故保障,重疾和身故共享保額,二者其中之一賠付後,合同就終止了。如果保額超過20萬,患重大疾病時,是可以賠付這麼多的,但身故時,就賠付不了這麼多。這個時候需要留意。

一般,同一年齡、身體狀況,保額越高,保費也越高。如果交了很多保費,但是將來萬一理賠不了這麼多,就虧了。

為了規避這個規定的限額,可以把重疾保額就做20萬,同時投保一份百萬保額醫療和一份普通醫療險。這樣就不用擔心這個限制了。

當然,如果不在乎這個限額規定,保額超過20萬也可以的,願意多交保費就可以。

最後,重疾險主要目的不是為了給付治療費用,而是為了彌補患重大疾病後所產生的高昂經濟損失

嚴格來說,重疾險也不是確診給付的,重疾險裡部分疾病可以確診肌膚,但是有些疾病需要達到一定條件,或按照特定手術治療才行。具體看產品條款規定。

簡單說重疾險確診給付保額,這個會讓很多人產生誤解,不嚴謹,也不負責任。

買保險,要的就是保障,一定要專業哦。不然對不起客戶,也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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