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先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南懷瑾先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所以者何’,什麼理由呢?‘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佛法是這樣的偉大!這是佛法的精神,它不像其他的宗教,否定自己以外的宗教,佛法是承認一切的宗教,一切的大師,乃至到了華嚴境界,連一切的魔王邪王都對了一點。只要你教人做好事,這一點終歸是對的。所以一切賢聖,羅漢也好,菩薩也好,你也好,他也好,對於道的瞭解,只是程度上的差別而已。

南懷瑾先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耶穌的道,佛的道,穆罕默德的道,孔子的道,老子的道,哪個才是道?哪個道大一點,哪個道小一點呀?真理只有一個,不過呢,佛經有個比方,如眾盲摸象,各執一端。瞎子來摸象,摸到了那個象耳朵,認為象就是圓圓的;摸到尾巴的時候,象就是長長的。所以一般講眾盲摸象,各執一端,都是個人主觀的認識,以為這個是道,那個不是道。

學佛的人不應該犯這個錯誤,因為是無有定法可說,所以真正的佛法能包涵一切,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真理只有一個,沒有兩個,不過他認識真理的一點,認為這一點才是對的,其他錯的,其實是他錯了。真正到達了佛境界是包容萬象,也否定了萬象,也建立了萬象,這是佛境界。

南懷瑾先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入世出世平等

上一次我們講到第七品,我們現在再討論其中的重點。佛提出來,成了佛悟了道,也無所謂悟。假使有一個無上大道的境界,有一個無上大道的觀念,悟了道,存在心中,這已經不算道了,這是首先要了解的。再其次,說到佛的說法,‘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沒有一個固定的方法。後世佛教裡有顯教,有密宗,及其他各宗各派的說法,執著了任何一種認為是真正的佛法,都是不對的。因為‘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法華經上也說:‘一切世間法,皆是佛法。’世間的一切皆是佛法。法華經上又講‘一切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並不一定說脫離人世間,脫離家庭,跑到深山冷廟裡專修,才是佛法。治生產業就是大家謀生!或做生意等,各種生活的方式,皆與實相不相違背,同那個基本的形而上道,並沒有違背,並沒有兩樣。這是法華經上的要點,名言。所以法華經成為佛法的一乘法門,入世法、出世法,平等平等,它所成就的是一樣的。至於說成就的過程當中,修持方面有難易的不同而已。這也就是‘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的重點。

南懷瑾先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佛引伸這個觀念再說:‘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等於佛自己把平生四十九年說法,作了一個否定。實際上,他不是否定,而是一個肯定。他所講的各種法,各種道理,不能執著,執著了他任何一句話,就不對了;所以說不可取,不可說。這樣說:我們現在來解釋金剛經,已經犯了佛這個基本大戒,就是不可取不可說。此事自己會之於心就對了,佛所說法,如果認為有個法可得,有法可取,那就錯了;如果認為佛說法都是空的,無法可取,更錯了,所以說非法,也非非法。

這並不是說非法就是對的,不執著就是對的,如果你說你這個人什麼都不執著,你已經執著了,執著了一個不執著,所以‘非法非非法’。

南懷瑾先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聖賢之別

上次我們最後一分鐘講的:‘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我們中文的習慣,經常把賢聖兩個字倒過來,賢聖是講什麼呢?中國文化無形中有個差別,修養、學識、道德到了最高處,稱為聖人。差一點的,還在修行的路上則稱賢。佛法分的更清楚。所謂三賢十聖,修大乘菩薩道有十地,十個層次,叫做十聖,十地菩薩上面是佛。初地之前的修養,還有三十個層次,所謂十注十行、十回向。修養到那個程度,沒有到達十地的果位,屬於三賢。

南懷瑾先生: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十聖呢?譬如說,觀音、文殊、普賢、地藏等等,這些大菩薩們,才在聖果位。這些都是分類法,是後世對修行的解釋。廣義的來舉例說明‘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譬如我們現在講一句話,教書及當學生久了的人,都有這個經驗,在課堂上講一句話,下面一百個聽的人感受的程度都不同,理解的也不同。甚至有許多話,筆記記下來,觀念都是灰色的,變樣很多。這就是說,人的智慧和理解,各有不同。也因此才有各種宗教,各種層次智慧的差別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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