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長治通報「滴滴」存在3大問題,以後這種車不能坐!

5月17日下午4:00,長治市城市客運管理處召開會議約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處領導班子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參加約談會。

滴滴公司山西分公司負責人介紹了滴滴公司相關營運情況,並就有關工作進行了交流與反饋。相關科室負責人宣貫了交通運輸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長治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相關規定,並就長治市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駕駛員的准入條件、許可程序及需提交的資料進行了詳細說明,告知了受理地址、聯繫人及聯繫電話等。

會議通報了長治市於4月15日起聯合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處聯合開展的為期半年的網約車專項規範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通報了目前滴滴公司山西分公司在長治市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均未取得經營許可;二是違規為未取得經營許可的車輛和人員辦理註冊登記手續;三是違規為未取得經營許可的車輛和人員派單。

會議對滴滴公司山西分公司提出六點整改要求:

1

在平臺公司、車輛和人員未取得經營許可之前,暫停向車輛和人員派單;

2

制定違規車輛和人員清退計劃或方案,向相關人員做好宣傳和解釋告知,逐步清退違規車輛和人員;

3

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擾亂長治市客運出租市場秩序,相關促銷優惠行為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4

簽署《長治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告誡書》,明確整改期限,逾期未整改的按相關規定對平臺公司依法予以處罰;

5

如果擬在長治市從事網約車經營,必須符合相關條件並申請辦理“三證”經營許可後依法從事;

6

積極配合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依法規範網約車經營行為,共同維護長治市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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