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房產調控「二十四條」:取得預售許可後10日內 一次性

強化“房住不炒”,四川出臺房地產市場調控“二十四條”,從實施住房發展規劃到管控閒置土地,從規範住房銷售和價格,到監管房地產流入資金,全面防範化解房地產風險。上述利好信息,來自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

8月17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省政府官網瞭解到,通知將經官網全文公開,調控“二十四條”即日起發力。從宏觀調控方面,通知提出主動引導穩定社會預期,通過編制實施住房發展規劃、完善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以及市場信息公開、輿論引導等方式實現。加大土地和住房有效供應,四川再次給企業上“緊箍咒”。

通知明確,對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未動工開發滿1年的,嚴格徵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依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強調建立商品住房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對房價上漲壓力較大、庫存量較低的城市,督促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對已經達到預售條件的,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儘快上市預售。

“二十四條”中最細緻的規定包括住房預售管理和銷售價格指導。對於已經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對於沒有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貴賓(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通知再次明確,成都市的限購“不鬆動”——要嚴格執行已出臺的限購等調控政策。與此同時,其他城市也有望迎來新變化。通知指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可結合地方實際,實行新購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一定年限後方可再轉讓等管控規定。

四川出臺房產調控“二十四條”:取得預售許可後10日內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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