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誓死不降,清軍屠城,手段慘絕人寰

揚州十日,又稱“揚州屠城”,是指史可法領導揚州人民抗清,阻止清軍南侵,清軍進入揚州後,對揚州人民的血腥屠殺,因為屠殺了十天,所以被稱為“揚州十日”。

清軍在揚州,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必將被永久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這件事的經過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弘光元年(1645年),清軍在多鐸的率領下,從亳州、徐州兩路進兵,向南推進,一路上勢如破竹,直至揚州。史可法退守揚州堅守。

史可法誓死不降,清軍屠城,手段慘絕人寰

史可法(1601年—1645年),字憲之,號道鄰,漢族,明末抗清名將、民族英雄,開封府祥符縣人(今開封市雙龍巷)。

他的老師是左光斗。清代文學家方苞在散文《左忠毅公逸事》裡,寫了史可法去獄中看望恩師左光斗的故事。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將李成棟,率清軍南下包圍了揚州城,史可法急令各鎮率軍前來支援,但都沒有人響應。降將李遇春到城下勸降,史可法拒絕,下令放箭射回。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將許定國帶領多鐸大軍來到揚州,揚州被清軍水陸重重包圍。史可法帶領揚州軍民,堅守孤城,同時,向弘光皇帝求援,但弘光不應,揚州危在旦夕。

從當時的情況來看,揚州已經是一座孤城,守是守不住的,完全沒有任何希望,但史可法明知守不住也要守,決心抗戰到底,以死報國,就是不投降。

史可法誓死不降,清軍屠城,手段慘絕人寰

當時,清軍至少有十萬人,揚州守兵僅一萬多人,雙方力量懸殊太大。開戰之前,多鐸派明降將勸降,後來多爾袞寫信誘降,但史可法回信拒絕投降。史可法說:“我身為朝廷首輔,怎麼能投降敵人?”

後來多鐸親自出馬,連發五封書信,史可法看不都看,下令全部燒了。史可法召集諸將說,我誓與城共存亡,但我不能落入敵人的手裡,到最危險的關頭,誰能殺了我,成全我的大節?副將史德威慨然任之。史可法高興地說,我還沒有兒子,你就當我的義子吧,我寫信給太夫人,讓你進家譜中。然後一口氣寫了五封遺書,除了一封給多鐸,其餘是給母親、夫人、叔父、兄弟的。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揚州城因彈盡糧絕,失守了。史可法看城破了,立即拔出佩刀準備自殺,但他的部下奪下他的佩刀,保護著史可法走入小東門,迎面碰到清軍,史可法大呼說,我就是史督師!可以帶我見你們的兵主。

多鐸對史可法以賓禮相待,口稱先生,當面勸降,還說要給史可法高官厚祿,但任憑多鐸怎麼勸降,史可法都斬釘截鐵地說,我為朝廷大臣,怎麼能偷生怕死?吾頭可斷,身不可辱,願速死,從先帝於地下。最終,史可法壯烈就義,終年45歲。

史可法誓死不降,清軍屠城,手段慘絕人寰

《明史》記載: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砲擊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參將擁可法出小東門,遂被執。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師也。”遂殺之。

清軍佔領揚州後,開始大肆屠殺。

《揚州城守紀略》記載:初,高傑兵之至揚州也,士民皆遷湖瀦以避之;多為賊所害,有舉室淪喪者。及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

《明季南略》記載:廿五日丁丑,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

屠殺過後的溝池裡,只見裡面滿是屍體,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池塘都被屍體填平了。揚州城裡到處都是殘缺不全的屍體,成為了一個屠場,據說,殺了八十萬人。

清軍喪盡天良,殘忍之手段,令人髮指,駭人聽聞,此惡行,被永久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史可法壯烈犧牲,英雄氣節千古流芳。清代文學家全祖望在散文《梅花嶺記》中評價史可法:梅花如雪,芳香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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