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完全數據來看,我國目前有126萬個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達到了3千多萬,效益一般的,2020年年底前會退出事業單位的序列,這也說明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要徹底的失去編制,轉變成企業合同工。
但有兩類職工是可獲得賠償金的,在事業單位轉企的過程中,必然會有一部分員工會被淘汰,根據相關規定,被淘汰的員工將要獲得單位支付的賠償金!
根據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標準,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並且大家需要知道的一點是,被解聘的人員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可以獲得月平均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獲得經濟補償金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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